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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一、学院代码:12957二、学院全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层次:专科五、办学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泥岗西路1068号六、办学特点:“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型”??“软件银领”培养基地;“创新型”??软件人才汇聚高地;“学习型”??软件技术教育中心。2003年12月,在全国55所申办院校中,学院力克群雄,得分高进前列,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2004年3月,广东省教育厅确定学院为省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教育部、国防科工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确定学院为国家数控技术应用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5年,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央(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05年,《计算机维护与维修》课程被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5年,我院六年建设与发展规划(2005-2010年)喜获深圳市人民政府四届十三次会议通过,市政府将无偿划拨1500亩用地,投资16.2亿元人民币用于新校区的建设。2006年,我院软件技术专业、通信技术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建设专业。学院研制的项目参展第5届、6届、7届高交会分别成交1500万人民币、1000万人民币、3000万人民币。学院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办让深圳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学院追寻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前沿发展,遵循“能力本位”的教育目标,让教育创造学生的价值,社会的价值;让能力改变命运,谱写我们的辉煌。学院致力于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IT领域培养紧缺的高技术应用型人才“软件银领人才”。国家已将深圳确定为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软件出口基地等。据市软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预测,到2010年,我市软件企业增长将达10倍,人才缺口将达35万人以上,占人才总需求的45%。学院已与联想集团、高阳科技、神舟电脑、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著名企业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使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层次得到良好的保障,就业前景光明。2005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达98.62%。七、录取规则:1.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不含蓝印户口),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按国家有关标准体检合格)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部分专业面向广东省户籍,招收普高类毕业生。3.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八、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其他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普通800元/年,公寓1200元/年。九、奖学助学办法:①学院对以第一志愿考入的新生实行相应比例的一次性优秀新生奖学金。其中,深圳市内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普高、职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设立如下奖项:特等奖10人,奖学金5000元/人;一等奖20人,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50人,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80人,奖学金1000元/人;深圳市外广东省内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普高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奖励前5名,奖学金3000元/人。②学院每学期对学习成绩优秀和表现优秀的学生实行学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学期、二等奖1200元/学期、三等奖600元/学期;素质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学期、二等奖400元/学期、三等奖200元/学期③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关心特困生,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院已制定《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试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贷学金。联系电话:0755?25859298、25859260电子邮箱:zhaosheng@sziit.com.cn网址:http://www.sziit.com.cn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代码:12957  二、学院全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泥岗西路1068号  六、办学特点:  “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型”——“软件银领”培养基地;  “创新型”——软件人才汇聚高地;  “学习型”——软件技术教育中心。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继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之后举办的第三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成为国家数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5年,学院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职业教育基地。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规划的一平方公里土地、投资23亿元的新校园建设已经启动。学院正按照“国家级、应用型、创新型、学习型”的办学定位,朝着“办全国名校,育有效人才”的目标迈进。  学院现有6系2部,30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4211人,非全日制各类成教学生2271人。现有教授、副教授141人,占专任教师的47%,硕士以上研究生教师143人,占专任教师的48%,在编专业教师中具备“双师型”素质的达到80%,三项指标均居全省高校前列。学院有国家精品课程三门,广东省示范性建设专业两个,数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院有重点建设课程11门,网络课程100门,9部教材被教育部立项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近年来,学生参加国家、省各类竞赛,获奖近百项,多个项目获得冠军。2006年,我院蔡耀安同学在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比赛上,荣获学生组数控铣第一名;我院李燕燕、李志豪、石琳等同学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获得一等奖。  学院注重科研强校。2005年,学院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10项;2006年,学院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0项,市科技局科研立项7项,获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学院连续4届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20个项目参展,一批项目实现实质成交,学院科研实力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比较领先。  学院坚持产学结合。学院与联想集团、高阳科技、金碟软件、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国移动、深圳地铁等30多家企业签约共建实验室,合作建立研发、实训基地,并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使学生一入学就有了就业方向。2005年、2006年两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2006年在全省就业工作会上,学院被省教育厅指定介绍经验,反映良好。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与英国桑德兰大学、伦敦城市大学、兰开夏大学、香港公开大学、加拿大国际教育中心等联合培养国内外急需的软件开发、应用及管理人才,实行“3+1”、“2+1”等多种形式联合办学,把学历教育和国际认证教育相结合,学生毕业后,不仅具有国家学历文凭,还可以拥有国外大学的相关学历甚至多个国际权威的专业资格或等级认证证书。  学院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风学风校风良好。学院先后获得“深圳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深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圳市先进职工之家”,学院业余管乐团2005年10月代表广东省高职院校晋京参赛,获全国非职业管乐团银奖。  七、录取规则:  1.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不含蓝印户口),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按国家有关标准体检合格)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部分专业面向广东省户籍,招收普高类毕业生。  3.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八、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其他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普通800元/年,公寓1200元/年。  九、奖学助学办法:①学院对以第一志愿考入的新生实行相应比例的一次性优秀新生奖学金。其中,深圳市内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普高、职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设立如下奖项:特等奖10人,奖学金5000元/人;一等奖20人,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50人,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80人,奖学金1000元/人;深圳市外广东省内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普高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奖励前5名,奖学金3000元/人。②学院每学期对学习成绩优秀和表现优秀的学生实行学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学期、二等奖1200元/学期、三等奖600元/学期;素质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学期、二等奖400元/学期、三等奖200元/学期③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关心特困生,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院已制定《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试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贷学金。  联系电话:0755—25859298、25859260  电子邮箱:zhaosheng@sziit.com.cn  网址:http://www.sziit.com.cn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创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办学目标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和应用型“软件银领”培养基地。学院位于深圳市泥岗西路1068号。专科学制为3年(部分专业2年)。  第二条为了保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以生为本,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五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院党委领导班子、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和各系党政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院在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九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院领导、纪检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录取  第十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广东省和深圳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分数线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第十四条如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服从学院调剂。  第十五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坚持“高分走志愿,低分走服从”的原则,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时无往届、应届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合署签发的深价联字〔2002〕14号和〔2005〕45号文件执行,并通过广东省和深圳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学院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tegd.edu.cn和深圳招考网http://www.51a.gov.cn进行查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为:12957;招生网址:http://zhaob.sziit.com.cn;咨询电话:0755-25859298,0755-25859260。  第二十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以上章程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创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办学目标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和应用型“软件银领”培养基地。学院位于深圳市泥岗西路1068号。专科学制为3年。学生修业完毕并符合学院各项要求准予毕业的,将获得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条为了保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以生为本,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五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院党委领导班子、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和各系党政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院在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九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院领导、纪检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录取  第十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广东省和深圳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分数线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第十四条如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服从学院调剂。  第十五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坚持“高分走志愿,低分走服从”的原则,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时无往届、应届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合署签发的深价联字〔2002〕14号和〔2005〕45号文件执行,并通过广东省和深圳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美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6000元/年。学院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tegd.edu.cn和深圳招考网http://www.51a.gov.cn进行查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为:12957;英文译名为:ShenzhenInstituteofInformationTechnology(SZIIT);招生网址:http://zhaob.sziit.com.cn;咨询电话:0755-25859298,0755-25859260。  第二十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以上章程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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