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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743  第五条学校地址:  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麒麟岗;邮政编码:510515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马沥路;邮政编码:5105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我校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在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高职院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高职“3+证书”;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生源省份无特殊要求的,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详见对口自主招生章程。旅游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美术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国际贸易实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社会工作等专业为4500元/年;旅游管理(中澳合作)为13000元/年;其它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750-1500元/年,具体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刘欣  监督电话:020-61360953  传真:020-61360953  电子邮箱:516259294@QQ.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362195  传真:020—61362251  电子邮箱:zsjyb007@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mec.cn  招生网址:http://www.gdmec.cn/web/zhaoshengba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5月3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743第五条学校地址: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麒麟岗;邮政编码:510515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马沥路;邮政编码:51050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高职“3+证书”;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生源省份无特殊要求的,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详见对口自主招生章程。旅游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三条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国际贸易实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社会工作等专业为5000元/年;旅游管理(中澳合作)为13000元/年;其它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750-1500元/年,具体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联系人:刘欣监督电话:020-61360953传真:020-61360953电子邮箱:516259294@QQ.com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61362195传真:020—61362251电子邮箱:zsjyb007@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gdmec.cn招生网址:http://www.gdmec.cn/web/zhaoshengban/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于2015年5月3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743第五条学校地址: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麒麟岗;邮政编码:510515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马沥路;邮政编码:51050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高职“3+证书”;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ZF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力量雄厚。  办学思路  抓改革创特色,抓内涵促发展,抓管理促效益  办学目标  建成办学特色鲜明、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和认可度的示范性高职学院。  办学条件  学院校现有在校生规模6055人;占地92.7亩,总建筑6.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12名,兼职教师43名;专业33个;各类教学仪器设备3172.86万元;图书55万余册;建有校园网;有校内实训中心10个,并与一些知名企业合作,建立了54个校外实训基地;在校内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列入广东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工程的新校区项目,已获批出红线图及修建性详规,首期两个亿的建设资金也已全部到位,按计划将于2008年上半年正式动工。  办学成绩  国家“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任务的职业院校;国家“汽车维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广东省“维修电工”、“制冷操作工”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教师汽车新技术培训基地;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实训基地等。  遵循人才培养质量这一主线,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经历了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历程:2002年,选择“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维修方向)启动试点班教改工作;2003年,推广“改革试点班”的理念和原则;2004年,启动数控专业“两年制”试点改革工作,同年启动专业教师职业素质改造工程;2005年,选择“数控技术”等3个专业,深化“两年制”专业综合改革工作;2006年,正式提出探索构建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体系;2007年,确定在2005级的“机电一体化技术”等5个专业实施“2+1”人才培养方案。  ——2004年,学生参加第一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广东教育系统选手选拔赛及全国劳动系统广东赛区“华中系统”数控车与数控铣参赛选手选拔赛,获数控车组的第二名与第四名、数控铣工种的第二名,总成绩为广东教育系统参赛单位第一名;参加第14届广东省“高校杯”软件设计竞赛,获高职高专组1个一等奖和唯一“创新奖”;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广东赛区2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  ——2005年,学生参加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获广东赛区第一名;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获2个全国二等奖(广东省唯一高职院)、2个广东赛区一等奖和1个广东赛区二等奖;参加第15届广东省“高校杯”软件设计竞赛,继续获得高职高专组1个一等奖和唯一“创新奖”;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1个全国二等奖、1个广东赛区一等奖、5个广东赛区二等奖和6个广东赛区三等奖;参加广东省首届CAD/CAM软件应用竞赛,获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和2个优秀奖。  ——2006年,学生参加广东省高校数控技能大赛,获得数控车1个一等奖和1个二等奖,并获得团体二等奖;参加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CAD/CAM软件应用竞赛,获得3个一等奖、5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并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  ——2007年,学生参加首届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学术节系列活动,在“挑战杯”竞赛中获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和3个三等奖;在PROTEL电子自动化设计比赛中获1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参加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广东赛区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各1个;参加全国大学生条形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获1个特等铜奖和1个三等奖。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广东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020-61362195;61362189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广州市沙太路麒麟岗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Zsjyb007@163.com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gdm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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