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736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邮政编码:528041高明校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学府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本院办学层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不适用于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录取工作,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录取分别按《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章程》、《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执行。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染整技术专业、艺术类专业因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对考生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服装表演因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75米以下、女身高1.6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一)学费标准1.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是5000元/生·学年;2.理科类专业(含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是6000元/生·学年;3.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是10500元/生·学年。(二)住宿费标准1.禅城校区校内公寓A、B、C、E、F、G座,收费标准900元/生·学年;校内公寓D1、D2、D3座,收费标准850元/生·学年。2.高明校区校内公寓(4人间),收费标准1500元/生·学年;校内公寓(4人间带空调),收费标准1700元/生·学年;校内公寓(6人间),收费标准1300元/生·学年;校内公寓(6人间带空调),收费标准1500元/生·学年。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左起鵾监督电话:0757-83106910传真:0757-83313535电子邮箱:gdfzxy@126.com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7—83311534传真:0757—83311534电子邮箱:wabbq@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gdptc.cn招生网址:http://www.gdptc.cn/zsb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于2015年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736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邮政编码:528041高明校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学府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本院办学层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_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前景_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方向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_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前景_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方向  广东纺织服装业在加入WTO以来在产量、销量和出口创汇均居全国前列,面对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后的国际、国内环境,广东纺织品服装业需要大量的设计、管理、营销、技术等应用型人才,纺织服装专业人才已经列为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技能紧缺型人才。我院已经与多个市ZF人才中心、行业协会、知名企业建立了毕业生就业网络,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9%以上,尤其是纺织类、服装类毕业生供需比在1:4左右。我院针对纺织服装企业投资创业需求、倡导主动就业、培养创新创业意识而进行的创业教育(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就业教育,深受毕业生的喜欢和企业的赞赏,被纺织服装业广大人士称为“小老板的摇篮”。

  •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幽雅的校园环境良好的社会形象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ZF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文、理、艺术等专业体系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院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佛山市禅城区和高明区,总占地面积1127亩,校园典雅秀丽。学院设有8系3部即纺织系、服装系、经济管理系、轻化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应用外语系和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继续教育部,教职工500多人,面向全国13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万3千多人,学院还承担各级各类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3年来学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主持粤港招标重点项目2项、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1项;获香港桑麻纺织科技奖一等奖1项、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开展工程硕士、本科和专科三个层次的成人学历教育,建有诸多培训鉴定机构,年培训量10000多人次。学院遵循“求真强技尚新敦行”校训精神,秉持“专业融入产业教学融入企业”办学理念和“兴基础、重技术、强技能”的人才培养理念,紧跟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专业设置在传承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专业的基础上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方向拓展,一手抓人才培养一手抓科研、社会服务,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以较强的办学综合实力赢得良好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优质的教师队伍配套的办学设施  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实力为出发点,以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按照创新思路、创建平台、创造条件的“三创”原则,以提升教师的职业技能为重点,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实力雄厚,与学院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师资队伍。拥有专任教师435人,其中教授13人、副高职称131人、博士20人,职业指导师、创业导师数十名,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兼职教师数十人。学院教学管理实现信息化、规范化;教学设施完备,有校内实训实验室场所6万多平方米;学院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目标一致、并行协调、全程合作、互利双赢为合作基点,建设了学院与企业交融的实践教学基地,形成了鲜明的产业发展离不开高职院校,高职院校离不开产业集群的校企合作特色,以学院主导式、共建共享式企、企业学院式、教学工厂式、基地集群式等方式建设有100多个与企业交互融合的实践教学基地,这些基地除了为培养学生技能提供良好条件外,还承担企业员工培训任务,成为社会服务的窗口。  鲜明的办学特色显著的教学成果  学院注重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与著名企业联合建立伊丽莎白学院、光电学院等富有高职人才培养特色的分院;本着协同创新的理念成立广东纺织职教集团、软件学院等,培养区域经济发展适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德国、美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出国升本、升硕渠道。实施以优质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的创业工程人才培养品牌战略,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着力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学院治学严谨,校风优良,教学成果显著,现有精品课程国家级1门、省级4门,省级优质课程2门;央财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专业3个;1个教育部专业委员会师资培训基地和1个省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近三年来,获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专利授权39项;获得国家、省、市科研项目139项,ZF资助科研经费超过3000万元;学生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200余个。  可靠的就业保障良好的发展前景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确立“一切为了学生就业”的工作思路,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年均99%以上,多年来稳居广东省高校前列,2007年和2012年就业率居广东省高校第一名,曾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和“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近年,学院加强对优质就业内涵和实现优质就业的途径和措施研究,建立就业基地网络,每年大规模举办两次校园供需见面会,每年有近20%的毕业生到校友创办的企业就业;学院在二年级普及开设国家级精品课程《创业教育》,在三年级选拔一批有创业激情和创业潜质的学生,开展模拟创业训练,毕业后引导创业团队进入社会,进入创业基地,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优质就业”。  随着2011年新校区的投入使用和2012年学院更名的完成,学院的发展已站上了一个全新的更高起点。展望未来,学院将立足佛山,服务广东,面向华南,继续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一团”(广东纺织职业教育集团)“三院”(光电学院、伊丽莎白学院、南方数据科学研究院)和“一园”(高明职业教育综合园区)”为载体,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把学院建成以纺织服装为特色,以工为主,文理、经管、艺术等协调发展的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广东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0757-83311534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学府路8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gdfzxy@126.com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gdptc.cn/zsb/Default.shtml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