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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关招生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807(国标码)  3、校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常州科教城内)  4、办学层次:专科办学性质:公办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学校座落在全国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常州高职教育园区内,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8年。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建成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学校所在地是全国第一家以高等职业教育为特色的教育园区,园内六所高校实施跨校就读、学分互认、资源共享,为常州及周边地区培养大批高素质的职业技能人才。常州科教城分别与美、加、英、德等国高校以及中科院、南京大学、河海大学等国内高校、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校企共建实验、实训、培训、技术研发中心近100个,目前正朝着全国高职教育的示范区、产学研结合的实验区、科技创新的集聚区快速迈进。胡锦涛、江泽民、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李瑞环、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亲临视察并给予高度肯定。  8、学校占地825亩,建筑面积29.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3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257万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348人,教职工616人,其中专任教师423人;高级以上职称98人,其中正高职称12人,双师素质教师281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9人,省级”333”工程培养对象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  9、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品牌特色、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发展战略,以“进德、立业、敏学、笃行”为校训。现有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纺化系、服装系、经贸系、外语系、机电系、常纺-莱佛士国际学院和继续教育部、体育部、思政教学部共五系、两院、三部。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资助发展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或建设点8个,精品课程国家级3门、省级19门;省级教学成果11项;实训基地国家级1个、省部级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同时,学院还是中国“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培训基地(全国仅有四所院校)、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仅六所院校获此授牌)。  10、学校办学成果丰硕。学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同时对于在校学生做到学习保障足,升学出路广,就业渠道畅。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2年面向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与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及本章程相结合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调阅档案(江苏省按105%调阅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即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和教育部规定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我院录取的各专业(除日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2012年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艺术类为6800元/年、生,普通类为4140元/年、生),在第二学年开学时,则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未说明任何原因,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奖学金与贷款  第二十四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招生咨询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监督举报电话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6019、86336023邮编:213164  网址:http//www.cztgi.edu.cn电子邮件:zs@cztgi.edu.cn  第二十八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cztgi.edu.cn招生信息公布。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36073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第三十二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普高)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普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关招生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807(国标码)  3、校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常州科教城内)  4、办学层次:专科办学性质:公办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教育园区建设单位之一”、“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校”,位于长江三角洲区域中心地带——常州,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全国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常州科教园区。始建于1958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集文、理、工、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有着丰富办学经验和鲜明办学特色的多科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800余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是一座园林式、数字化、生态型、可发展的现代化绿色校园,为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提供了优越的环境。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人。  8、学校以“进德、立业、敏学、笃行”为校训,秉承“办学有特点、专业有特色、学生有特长”的办学宗旨,确立了“素质为先,能力为本,面向市场,人人成才”的办学理念。现设有纺织化学工程系、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服装系、经济贸易系、外语系、机电工程系五系二院五十二个专业,其中染整技术、服装设计、纺织品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英语为省级特色专业,影视动画、现代纺织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形成了以全日制教育为主,继续教育为辅,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9、学校实验、实训中心配套完善,教学设备精良,部分设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学校现有专职教师359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134人,硕士及博士174人,有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教育专家、全国十佳服装设计师、省市级优秀教师30多名,外聘教师234人,其中外籍教师10多名。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5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3年面向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与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及本章程相结合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调阅档案(江苏省按105%调阅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即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吧取相关科目分数高和教育部规定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我院录取的各专业(除日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2013年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艺术类为6800元/年、生,普通类为4140元/年、生),在第二学年开学时,则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奖学金与贷款  第二十四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招生咨询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监督举报电话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6019、86336023、15251916301、15251916302  邮编:213164网址:http//www.cztgi.edu.cn电子邮件:zs@cztgi.edu.cn  第二十八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cztgi.edu.cn招生信息公布。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36073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第三十二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中职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中职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251  学院全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常州大学城内(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  二、学院简介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国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常州科教城内,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8年,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建成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  学院占地825亩,建筑面积29.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3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257万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348人,教职工616人,其中专任教师423人;高级以上职称148人,其中正高职称12人,双师素质教师281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9人,省级”333”工程培养对象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  学院坚持“人才强校、品牌特色、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发展战略,以“进德、立业、敏学、笃行”为校训。现有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纺化系、服装系、经贸系、外语系、机电系、常纺-莱佛士国际学院和继续教育部、体育部、思政教学部共五系、两院、三部。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资助发展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或建设点8个,精品课程国家级3门、省级19门;省级教学成果11项;实训基地国家级1个、省部级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同时,学院还是中国“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培训基地(全国仅有四所院校)、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仅六所院校获此授牌)。  学院办学成果丰硕。学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学院曾先后获得“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高校仅此一家)、“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社会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等30多项重大荣誉称号。  三、招生计划专业代码科目组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学制备注590202电子电工应用电子技术45待定三年59010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45待定三年610201纺织服装现代纺织技术50待定三年640101旅游管理旅游管理45待定三年670204纺织服装服装表演5待定三年670204艺术服装表演10待定三年影视表演200  最终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学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参加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院校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③身体健康,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2.报名专业与考生在中职学校所学专业对口,相同或相近。  3.报考我校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身高需达到相应的标准。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高校代码:1251(江苏)  高校名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年限:三年  校址:常州大学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  一、学院介绍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国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常州科教城内,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8年,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建成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  学院占地825亩,建筑面积29.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3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257万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348人,教职工616人,其中专任教师423人;高级以上职称148人,其中正高职称12人,双师素质教师281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9人,省级”333”工程培养对象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  学院坚持“人才强校、品牌特色、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发展战略,以“进德、立业、敏学、笃行”为校训。现有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纺化系、服装系、经贸系、外语系、机电系、常纺-莱佛士国际学院和继续教育部、体育部、思政教学部共五系、两院、三部。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资助发展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或建设点8个,精品课程国家级3门、省级19门;省级教学成果11项;实训基地国家级1个、省部级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同时,学院还是中国“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培训基地(全国仅有四所院校)、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仅六所院校获此授牌)。  学院办学成果丰硕。学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学院曾先后获得“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高校仅此一家)、“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社会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等30多项重大荣誉称号。  注册入学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名称文科数理科数总计划学费学制备注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202545待定三年计算机应用技术202545待定三年计算机网络技术202545待定三年投资与理财252045待定三年汇总180  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高校代码:1251(江苏)高校名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学制年限:三年校址:常州大学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一、学院介绍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国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常州科教城内,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8年,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建成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学院占地825亩,建筑面积29.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3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257万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348人,教职工616人,其中专任教师423人;高级以上职称148人,其中正高职称12人,双师素质教师281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9人,省级”333”工程培养对象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学院坚持“人才强校、品牌特色、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发展战略,以“进德、立业、敏学、笃行”为校训。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资助发展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或建设点8个,精品课程国家级3门、省级19门;省级教学成果11项;实训基地国家级1个、省部级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同时,学院还是中国“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培训基地(全国仅有四所院校)、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仅六所院校获此授牌)。学院办学成果丰硕。学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学院曾先后获得“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高校仅此一家)、“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社会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等30多项重大荣誉称号。二、普高注册入学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文科数理科数总计划学费(元/年/生)学制备注550103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2020405300三年620111投资与理财2020404700三年汇总80  三、报考条件  1、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取得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文、理科类考生,艺术类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申请的考生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和高考成绩,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8月15日),将有关证书、证明、推荐信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在高中阶段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经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4、我院所设专业,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无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  5、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6、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4700元/年/人、工科5300元/年/人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1000元~1500元/年/人。  五、毕业证书  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奖、勤、助、贷政策  1、学校奖学金:凡在校学习成绩显著、表现突出者最高可获得奖学金:3000元/人/年。  2、国家奖、助学金: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②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其他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类奖学金等最高5000元/人/年。  4、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七、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188-1251、0519-86336019、86336023、15251916301、15251916302  传真:0519—86336021邮政编码:213164  地址:常州大学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  招生QQ:1344690813、392710480,QQ群号:158040578  招生网址:http://zs.cztgi.edu.cn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315999023  腾讯微博:http://t.qq.com/czfyzsb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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