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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2、学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政府有关收费规定。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校企合作收费标准为:5796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15000元/年,其中艺术类、合作办学类只在江苏招生;住宿费:500-1200元/年。

  •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三、录取原则  1、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江苏省第一批录取高职(专科)普通类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的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分别达到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即可报考我院;  3、江苏省第二批录取高职(专科)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的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分别达到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即可报考我院;  4、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安排。  5、江苏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第二批(美术)招生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江苏省控制线,同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D级等次不得超过三门。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择优录取,同等情况下专业分数优先。

  •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外省)       学院全称: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920  学院地址:南京市大厂区葛关路625号  院校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一、学院简介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创建于1958年。学院现占地近700亩,建筑总面积近30万M2,在校生12000人。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院,2007年成为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建设单位,并荣获“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8年3月学院当选为《中国青年报》主办的首届全国公选、专家评审委员会确认的全国高职院校就业“星级示范院校”。  二、有关政策  1、招收专业及人数:本院的分专业计划等,详见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2、学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政府有关收费规定。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住宿费:500-1200元/年。  3、奖学金政策:学院“奖学金条例”设立国家、省政府和学院奖学金,品学兼优者可获最高金额8000元/人/年奖学金。  4、特困生资助政策:(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特困生凭有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国家或省助学金: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或省助学金;(3)勤工助学:学院设有众多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经济困难的同学自强自立,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三、录取原则  1、严格遵循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安排专业。  四、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本章程由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五、联络方式  网址:www.njcc.edu.cn  咨询电话:025-58371494,025-57028510,025-57790699,025-57795688  联系人:谈晟坚  陆志明   汤新春  李季平   传真:025-57793690,025-57054841  邮编:210048    地址:南京市大厂区葛关路625号

  •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实验室

        

  •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食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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