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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第二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二个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其中向浙江籍考生收取学费5000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际贸易实务”三个专业学费为11000元/学年;“会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工业设计”(康复辅助器具设计方向)三个专业(方向)学费为12000元/学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11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10000元/学年。公寓住宿费1500元/学年(四人一间)、集体宿舍1000元/学年(六人一间),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录取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录取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和著名企业万向集团公司合作举办、并获香港理工大学全力支持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香港理工大学的11位教授(博士)出任学院12个专业的学术顾问,全面指导学院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学生毕业后有机会到香港理工大学继续深造,攻读学士、硕士学位。  第五条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5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者5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65人,另有30余名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院拥有省、市级精品课程6门,市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重点实验室1个,并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几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08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9.4%。  第六条学院现有三个专业群:先进制造业专业群、现代服务业专业群、绿色农林业专业群,涵盖17个高职专业。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七条学校面向全国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九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计划录取人数的100%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条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参照交通运输类的体检标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8米及以上,女生1.55米及以上。园艺技术专业(高尔夫服务与管理方向)要求身高男生1.70米及以上,女生1.58米及以上,视力要求非框架矫正视力5.0及以上。  第十二条某些专业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与杭州地铁集团联合培养)建立严格的课程淘汰制度,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德育和文化成绩的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该班学习,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毕业前与杭州地铁公司共同筛选学生,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杭州地铁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择优进入杭州地铁公司实习和就业(具体情况入校后见《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学生管理补充办法》)。  (2)我院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普高生实行按专业(专业类)招生,你只需填写公布的专业(专业类)名称及代码。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待入学一学期后在所录取的专业类内分专业分流培养。其中:  管理类:含工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和酒店管理三个专业。  经济贸易类:含商务英语和国际贸易实务二个专业。  (3)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万向集团班50人)要求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德育和文化成绩的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该班学习,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毕业前与万向集团公司共同筛选学生,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毕业前择优进入万向集团公司实习和就业。  (4)酒店管理专业(纳德班):由学院和万向集团所属纳德大酒店共同举办,按现代星级大酒店的员工素质要求进行定向培养。学校和纳德大酒店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学生毕业后,由纳德大酒店优先择优录取。  (5)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进校后按数控加工与维修、电气设备二个方向分流培养。  (6)园艺技术专业入学后按高尔夫服务与管理、园艺技术、风景园林三个方向分流培养,其中高尔夫服务与管理方向40人与杭州国际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联合培养,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学生毕业后,由杭州国际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优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  (一)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排序中总分相同的,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我校其他志愿的进档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第十三条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科目成绩要求: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在95分以上;酒店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在90分以上。  第十六条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决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面向第三批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录取的2009级文、理科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新生奖学金:新生入校时,高考成绩居全院文科、理科第一名。奖学金发放按《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09级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成绩。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四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专业为浙江省政府资助的免学费的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10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8000元/年。公寓住宿费1200元/年(四人一间)、集体宿舍600元/年(六人一间)、400元/年(八人一间),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条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联系电话:0571-87154000  院校网址:www.wxpoly.cn  电子邮件:hzwxtjh@yahoo.com.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1-87154028(录取期间用)。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和著名企业万向集团公司合作举办、并获香港理工大学全力支持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9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91人;另有20余位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院所有专任教师均赴香港理工大学接受了“现代教学法”培训。目前,学院荣获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专业带头人1名,获得省、市级教坛新秀称号者8人。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市级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实验室)5个;省、市级特色(重点)专业6个;省、市级精品课程15门。图书馆纸质藏书近40万册,电子图书6万多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900余万元。学院设有校内实验室、实训中心及校外实训基地110余个,并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创造了有利条件。  学院为学生搭建了彰显才华的有效平台。近年来,学生在省级以上创业创新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奖项82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近三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与香港理工大学签署了“专升本”合作办学协议,学生获我院专科毕业文凭后,经英语面试合格者可赴香港理工大学攻读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院设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绿色农林业三个专业群,涵盖20个高职专业。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七条学院面向全国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学院实行“学院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九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计划录取人数(即按1:1比例)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条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参照交通运输类的体检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5米及以上,女生1.58米及以上;“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8米及以上,女生1.55米及以上;“园艺技术”专业与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联合培养班要求身高男生1.70米及以上,女生1.58米及以上,视力要求非框架矫正视力5.0及以上。  第十二条某些专业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立严格的课程淘汰制度,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德育和文化成绩的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该专业学习;毕业前与杭州地铁公司共同筛选学生,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杭州地铁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择优进入杭州地铁公司实习和就业(具体情况入校后见《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学生管理补充办法》)。  (2)“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万向集团班50人)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德育和文化成绩的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该班学习;毕业前与万向集团公司共同筛选学生,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毕业前择优进入万向集团公司实习和就业。  (3)“酒店管理”专业(纳德班):由学院和万向集团所属纳德大酒店共同举办,按现代星级大酒店的员工素质要求进行定向培养。学院和纳德大酒店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学生毕业后,由纳德大酒店优先择优录取。  (4)“园艺技术”专业: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后按“高尔夫服务与管理”、“园艺技术”、“风景园林”三个方向分流培养,单考单招新生入学后按“高尔夫服务与管理”、“园艺技术”二个方向分流培养,其中“高尔夫服务与管理”方向35人与杭州国际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联合培养,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学生毕业后,由杭州国际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优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  (1)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总分排列;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分数排列;排列顺序为:普高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单考单招依次参考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第十四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我院其他志愿的进档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第十三条原则录取期。  第十五条科目成绩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学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学院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决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面向第三批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录取的2011级文、理科考生和单考单招各大类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发放按《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1级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院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观光农业”三个专业均为浙江省政府资助的免学费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12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9500元/年。公寓住宿费1500元/年(四人一间)、集体宿舍1000元/年(六人一间)、800元/年(八人一间),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条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联系电话:0571-87154000  院校网址:http://www.wxpoly.cn  电子邮件:hzwxtjh@yahoo.com.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1-87177961(录取期间用)。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院部委码:13030.  第六条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花坞路3号;邮政编码:310023.  第七条学院的性质:我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和著名企业万向集团公司合作举办、并获香港理工大学全力支持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招生对象: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单考单招),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九条外语语种要求:所有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男女比例要求:无。  第十一条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3年面向浙江、河南、甘肃、安徽、湖南、山西、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等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及网址: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7154000、87171816;  2.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7177961;  3.传真:0571—87154000;  4.E-mail:zswxxy@163.com;  5.院校网址:http://www.wxpoly.cn;  6.招生网址:http://zs.wxpoly.cn.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院部委码:13030。  第六条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花坞路3号;邮政编码:310023。  第七条学院的性质:我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和著名企业万向集团公司合作举办、并获境外专家全力支持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单考单招),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九条外语语种要求:所有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男女比例要求:无。  第十一条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5年面向浙江、吉林、河南、甘肃、安徽、湖南、湖北、山西、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等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及网址: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7154000、87171816;  2.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7177961;  3.传真:0571—87154000;  4.E-mail:zswxxy@163.com;  5.院校网址:http://www.wxpoly.cn;  6.招生网址:http://zs.wxpoly.cn。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学院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学院实行“学院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浙江省内计划按录取人数即按1:1比例,省外计划按1:1.2比例向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专业加试要求:无(第十六条情况除外)。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参照交通运输类的体检标准,且要求身高男生1.70米及以上,女生1.60米及以上;“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8米及以上,女生1.55米及以上;“商务英语”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要求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  第十九条某些专业(方向)的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专业学习。毕业前参加地铁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择优进入地铁公司实习和就业。  2.“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梯制造技术方向)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应班级学习。毕业前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相应公司的考核和面试,公司择优录用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和就业。  3.“园艺技术”专业: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后按“园艺技术”和“风景园林”两个方向分流培养。  4.“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按“外贸业务员”和“跨境电子商务”两个方向分流培养。  第二十条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  1.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总分排列;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如下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优先录取。单科优先排列顺序为:普高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普高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单考单招依次参考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第二十一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我院其他志愿的进档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第二十条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科目成绩要求:“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80分。  第二十三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院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决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面向第三批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录取的2015级文、理科考生和单考单招各大类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发放按《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及以上。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录取诚信有不良记录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规定具体如下:  1.新生报到后,我院在一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院。  3.新生户口: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我院录取的新生户口由新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迁入,同意转入我院的,原是农业户口的将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愿将户口迁入我院的新生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浙江省考生携带户口薄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二个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其中向浙江籍考生收取学费5000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际贸易实务”三个专业学费为11000元/学年;“会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工业设计”(康复辅助器具设计方向)三个专业(方向)学费为12000元/学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11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10000元/学年。  公寓住宿费1500元/学年(四人一间)、集体宿舍1000元/学年(六人一间),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二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万向集团为学院设立“万向教育基金”,其中有专项资金支持学生专科毕业后进入本科(含国内国外)继续深造。  第三十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我院招生网录取查询及寄发的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1-87177961(录取期间用)。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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