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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外省)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外省)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外省)  1、学校名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048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及层次:师范类高等专科院校  5、录取条件及原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区下达的招生计划。  (2)严格执行各省考试院(招办)划定的文化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专业加试最低分控制分数线。  (3)我院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状况合格和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第一志愿,后第二志愿,直至服从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  (5)我院在各省的具体录取细则以我院按照各省考试院(招办)规定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6、收费标准  普通专业的学费标准为4140元/生/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5790元/生/年,音乐教育专业6800元/生/年,美术教育专业68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6800元/生/年,装潢艺术设计专业6800元/生/年。  7、奖助学金和贷学金  (1)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  (2)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3)我院设有特困生助学金,对特困生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4)我院与银行协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8、咨询和联系方法: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邮编:210038  电话:025-89668222025-89668111  传真:025-89668222  E-mail:zhaojiuban@njty.edu.cn  网址:www.njty.edu.cn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外省)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外省)  1、学校名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048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及层次:师范类高等专科院校  5、录取条件及原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区下达的招生计划。  (2)严格执行各省考试院(招办)划定的文化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专业加试最低分控制分数线。  (3)我院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状况合格和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第一志愿,后第二志愿,直至服从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  (5)我院在各省的具体录取细则以我院按照各省考试院(招办)规定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6、收费标准  普通专业的学费标准为4140元/生/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5790元/生/年,音乐教育专业6800元/生/年,美术教育专业68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6800元/生/年,装潢艺术设计专业6800元/生/年。  7、奖助学金和贷学金  (1)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  (2)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3)我院设有特困生助学金,对特困生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4)我院与银行协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8、咨询和联系方法: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邮编:210038  电话:025-89668222025-89668111传真:025-89668222  E-mail:zhaojiuban@njty.edu.cn网址:www.njty.edu.cn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  学院代码:教育部12048省内代码:1157  学院全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校  录取批次:专科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学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普通类考生特征分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美术专业: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综合分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音乐专业: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二、身体要求  1、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2、报考我院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三、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579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保育方向/中外合作办学)14000元/年,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福利老年人健康与服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13000元/年。  4、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5、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25-89668222025-89668111传真:025-89668222  2、院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3、邮政编码:210038  4、电子邮件:zhaojiuban@njty.edu.cn  5、网址:www.njty.edu.cn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外省)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外省)  1、学校名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048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及层次:专科院校  5、录取条件及原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区下达的招生计划。  (2)严格执行各省考试院(招办)划定的文化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专业加试最低分控制分数线。  (3)我院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状况合格和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第一志愿,后第二志愿,直至服从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  (5)我院在各省的具体录取细则以我院按照各省考试院(招办)规定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6、收费标准  普通专业的学费标准为4140元/生/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5790元/生/年,音乐教育专业6800元/生/年,美术教育专业68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6800元/生/年,装潢艺术设计专业6800元/生/年。  7、奖助学金和贷学金  (1)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  (2)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3)我院设有特困生助学金,对特困生尽可能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4)我院与银行协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8、咨询和联系方法: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邮编:210038  电话:025-89668222025-89668111传真:025-89668222  E-mail:zhaojiuban@njty.edu.cn网址:www.njty.edu.cn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  学院代码:教育部12048省内代码:1157  学院全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校  录取批次: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小批(音乐、美术)  学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普通类考生特征分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美术专业: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综合分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音乐专业: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二、身体要求  1、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2、报考我院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三、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579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保育方向/中外合作办学)14000元/年,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福利老年人健康与服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13000元/年。  4、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5、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25-89668222025-89668111传真:025-89668222  2、院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3、邮政编码:210038  4、电子邮件:zhaojiuban@njty.edu.cn  5、网址:www.njt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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