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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与招聘信息

    单位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单位性质:其他教学单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2-2364329联系Email:chenguolong@hzvtc.net单位网址:发布时间:2008-04-23点击次数:5招聘内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与招聘信息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研究项目学校”。学校是全国高职高专优秀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和“平安校园”。学校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州东临上海、南接杭州、北临南京,历史悠久、山水清远、交通便利、经济发达、风光优美。校园占地600亩,校舍17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小桥流水、亭台榭阁、丹桂绿茵、春柳映波、拱桥拂云,是学生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现有全日制学生7200余人,成人业余学生近5000人,教职工380余人,高级职称93人,博士硕士77人,“双师型”教师145人。其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和湖州市“1112”工程学科带头人5人。学校下属机电工程分院、建筑与艺术分院、工商管理分院、国际贸易与外国语分院、人文与旅游分院、远程教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设有文管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财经类、艺术类等29个专业,其中文秘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秘书理论与实务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过程控制与自动化仪表、VisualBasic工程设计、国际贸易实务、SQLSERVER数据库管理与设计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导游基础、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和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等9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学校坚持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发展主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条件日益改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办学特色得到彰显。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商贸类专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商贸实训中心,湖州市重点实验室——过程控制实验室、现代物流实验室,有5个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有高职教育研究所、电子新技术应用研究所、现代物流研究所等12个校级研究所,有80多个先进的校内实验实训室。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00多万元。图书馆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总藏书量70多万册,国内外期刊1000多种。近年来,学校科研成果丰硕,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57项,各级各类课题197项,获市级以上成果奖52余项,获得专利9项,发表学术论文989篇,出版学术专著15部,主编、参编高职高专规划教材50部,获得浙江省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6项,完成全国高等教育“十五”规划重点课题1项,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级新产品鉴定1项。2006年,学校荣获省级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2003-2006年连续四年发表的高教科研论文数量居全国高职院校前三位。学校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注重产学研的结合,与近百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实训、科研、培训、就业等合作关系。“文厚、技湛、商慧”型高职人才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学校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与加拿大乔治布朗学院、加拿大社区学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科技与进修学院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要进一步了解,请登录:www.hzvtc.net招聘部门:国际贸易与外国语分院招聘专业与人数:国际贸易专业1-2、国际物流(或相近专业)1、日语专业1要求: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且本科学习阶段为全日制相近专业联系方式:0572-2364329(陈老师),邮箱:chenguolong@hzvtc.net单位简介备注无[此贴子已经被angelboy于2008-4-2413:41:07编辑过]

  •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籍费等。我院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特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现代教育园区(湖州市学府路299号)。  第四条学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占地面积600亩,教职工380余人,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职称93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300万元,2006届毕业生就业率已达98.33%。  第五条办学性质: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的公立高等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成人高职等。  第二章办学模式和培养目标  第七条办学模式:以高职高专为主体,现代远程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办学模式。  第八条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应用、学会创造;用现代化的教育观念、现代化的教育内容、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培养“文厚、技湛、商慧”型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的第一线应用性专业人才。  第三章组织领导和监督机构  第九条学校建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全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建立招生监督组,由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监督整个招生过程。  第四章招生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全日制高职:招收当年参加单招单考的三校毕业生和当年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成人教育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按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2007年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录取方式:学校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严格按各省考试院录取程序和录取批次进行,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  3、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及时、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等资料。  第五章招生纪律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违规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1、在招生中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的(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  2、不按录取程序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达录取标准的学生的;  3、在招生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  第十六条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高职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7000元/年,文秘专业6000元/年,其他高职专业58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公布即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0572-2363678  传真:0527-2363667  监督电话:0572-2363605  联系人:吴国峰、叶小小

  •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浙江省代码:070  2、校址(含校区名称):湖州市学府路299号  3、办学地点:湖州  4、邮政编码:313000  5、办学类型:公办(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高职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无明显传染疾病,生活能基本自理。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的,具体要求为:无  E.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无  8、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2-2363678  (2)传真:0572-2363667  (3)联系地址: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4)E-mail地址:zsb@hzvtc.net  (5)院校网址:www.hzvtc.net

  •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章程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875  浙江省标:0070  2、校址(含校区名称):湖州市现代教育园区学府路299号  3、办学地点:湖州  4、邮政编码:313000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高职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我院安排自主招生计划190名,专业及计划具体分布如下: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学费标准(元/学年)文秘文/理三年456000元/学年会计文/理三年406000元/学年室内设计技术文/理三年307000元/学年装潢艺术设计文/理三年307000元/学年国际贸易实务文/理三年456000元/学年合计190  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事先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号的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模式  采用“校考加高考”的模式,实行单独报名,学校考核,校考高考同时达标,提前录取。  四、招生工作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报名:  (1)考生须向本校递交下列材料:  1.《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可从本校招生网站下载);  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可从本校招生网站下载);  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6.符合校考加分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报名方式: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登录本校招生网站,详实填写报名表,点递交即可。其他应递交材料可邮寄或于现场信息确认时递交,同时缴付报名考试费110元。学校报名网址:http://www.hzvtc.net。  (3)报名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20日-4月22日;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1年4月23日;  校考时间:2011年4月23—24日;  地点:本校招生处(湖州市学府路299号);  咨询热线:0572-2363678、2363667。  (二)考试:学校招生处根据申报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身体健康符合要求的考生,须来学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综合素质考评小组根据综合素质测试的标准公平、公正地评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  (三)公示:校考拟入选名单经公示10天,报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向入选考生发放入选资格通知书。考生若兼报其他高校自主招生的,直接取消本校校考拟入选资格。  (四)录取:入选考生须参加当年高考,其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当年第三批最低控制线、我院投档线下降分幅度内的,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向我院投档。我院按校考总成绩与高考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五、校考项目  1.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考核内容:文体艺术、语言表达、创新思维、爱好特长、沟通合作、组织协调、动手能力、专业适应性等;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考评小组由5位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选拔测试标准进行考评,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报考室内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加试静物素描与静物色彩。  2.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总分由面试分100分和附加分两项合成,附加分最高50分。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加5—50分,每生最高加分不超过50分。  (1)省一级重点中学具有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者(加50分);  (2)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50分),获得市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20分),获得县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10分),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5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加40分),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加20分),受到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加10分),受到校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加5分);  (4)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比赛(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奖励者(加30分);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三等以上奖励者(加20分);    参加市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比赛(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奖励者(加20分);参加市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三等以上奖励者(加10分);  参加县区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比赛(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奖励者(加10分);参加县区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三等以上奖励者(加5分);  参加校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奖励者(加5分);  在重大国际性比赛中获得奖励者(加50分)。  (5)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在省级及以上部门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奖或发明奖者(加50分);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加40分);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加30分);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县区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加20分),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加5分);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考生加分须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认。  3.降分标准:学院根据考生校考总成绩(测试成绩+加分),根据分专业计划数150%比例,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及其参加高考录取时学校投档线下的降分分值。入选考生降分分值设两档:根据入选考生校考成绩,分专业分别确定每位入选考生的降分幅度。在各专业的入选考生中,校考测试成绩在前50%的考生降分幅度为50分,排名在后50%的考生降分幅度为40分。  六、录取规则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入选考生须参加当年高考,其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当年第三批最低控制线、我院投档线下降分幅度内的,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向我院投档。我院按校考总成绩与高考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凡已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录取的,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当生源不足时,自主招生计划不足部分转到普高第三批招生计划。  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一)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拨实施工作在省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所有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实施细则》的要求,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7000元/人,其他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元/人;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每人每年800-1200元。  (二)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2-2363678  (2)传真:0572-2363667  (3)联系地址: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4)E-mail地址:zsb@hzvtc.net  (5)院校网址:www.hzvtc.net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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