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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一)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15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会计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收费标准11000元/学年,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我院对录取该专业的每位学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学年给5000元奖励(即学费实际收取每学年5000元)。民政管理专业:我院对录取该专业的每位学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学年给3000元奖励(即学费实际收取每学年7000元)。其他专业为:10000元/学年。对招收录取来自甘肃、安徽、湖南、江西、福建等五省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学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即学费实际收取每学年6000元)。(二)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35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200元。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0055(浙江代码)13002(国家代码)  二、校址:温州经济开发区甬江路1号(含校区名称)  三、办学地点:温州经济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325011  五、办学类型:民办(国有)  六、办学层次: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学院招生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1、按照浙江省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录取其他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3、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满的专业中,直至录满为止。  4、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三)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四)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八、学院2009年招收普通高中生1180名,单考单招(三校生)520名(以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学费和住宿标准:学费、住宿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备案,按办学成本收费,每学年学费8000元,住宿费800∽1200元。  十、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65339270577-865339010577-865339250577-86556791  (二)传真:0577-86533927  (三)联系地址:温州经济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E-mail地址:zsb@mail.zjdfc.com  (五)院校网址:http://www.zjdfc.com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0055(浙江代码)13002(国家代码)  二、校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含校区名称)  三、办学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325011  五、办学类型:民办(国有)  六、办学层次: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2010年招收普通高中生、三类生的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九、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工科类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包装技术与设计专业、印刷技术专业)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9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审批标准(备案)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普通高校招生》手册。  十、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65339270577-86533901  0577-865339250577-86556791  (二)传真:0577-86533927  (三)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E-mail地址:zsb@mail.zjdfc.com  (五)院校网址:www.zjdfc.com  (六)学院招生联系人:金荣月  学院招生负责人:林秉祎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在甘招生章程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在甘招生章程  一、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0055(浙江代码)13002(国家代码)  二、校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含校区名称)  三、办学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325011  五、办学类型:民办(国有)  六、办学层次: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2012年面向甘肃省计划招收普高生30人,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201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0055(浙江代码)13002(国家代码)  二、校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含校区名称)  三、办学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325011  五、办学类型:民办(国有)  六、办学层次: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八、2013年面向浙江、安徽、甘肃、福建、湖南、江西等六省计划招生,具体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九、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13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对招收录取来自甘肃、安徽、湖南、江西、福建等五省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学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即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  (二)住宿费:  4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35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200元。  十、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65339270577-86533901  0577-86556791  (二)传真:0577-86533927  (三)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E-mail地址:zsb@mail.zjdfc.com  (五)院校网址:www.zjdfc.com  (六)学院招生联系人:金荣月  学院负责人:戴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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