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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费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住宿费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费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住宿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暂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附表,如有新规定按新标准收费。

  •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概况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招生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河西高新技术开发区雷锋科教园  联系电话:0731-83798888379009(Fax)  学校网址:www.8379888.com  招生QQ:26352440  第二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专业制定计划,做好招生宣传、组织落实招生录取。  第三条、录取原则  贯彻教育厅“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1、录取原则:  A、录取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男女不限。第一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B、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以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提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提档比例。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4、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5、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6、外语语种不限。  7、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招生计划公布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湖南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条、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条、收费标准  按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  第七条、学生待遇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4122  三、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四、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雷锋镇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性质:民办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文凭。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创业。  第三条学院概况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教育部备案代码14122,湖南省招生代码4769)。2015年面向湖南、湖北2个省(市、区)招收国家任务高职高专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各省(市、区)相关招生计划专刊《招生报考指南》。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雷锋镇  联系电话:0731-88728868  学校网址:www.8379888.com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四条2015年面湖南,湖北2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院招生计划。分专业制定计划,做好招生宣传、组织落实招生录取。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www.8379888.com。,招生咨询电话:0731-887288688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奖、特、勤基金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暂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附表,如有新规定按新标准收费。  第十五条学院设立由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构成的奖、助、贷、补基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和特困优秀学生还可享有国家级和省级“政府奖学金”和“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各项奖励可重复享受。  第十六条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计划进度,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学院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  第五条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序号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学费(元/年)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2汽车电子技术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3建筑工程技术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4计算机网络技术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5软件技术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6模具设计与制造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7服装设计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8艺术设计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9动漫设计与制作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0会计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1旅游管理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2金融与证券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3国际经济与贸易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4机电一体化技术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5工程造价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6营销与策划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7装饰艺术设计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8文秘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19网络营销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20护理3文理兼招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院名称: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22  办学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地址:湖南省长沙(雷锋镇)高新技术开发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招生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16年学院共有23个专业面向湖南省、湖北省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七条语种要求: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  第十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毕业证发放: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学院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院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六章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办;通讯地址为:长沙(雷锋镇)高新技术开发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217  联系电话:0731-88728868  传真:0731-88728868  学院主页:www.8379888.com

  •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就业前景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就业方向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就业前景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就业方向学院面向市场设置专业,以校企联动为突破口,拓展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空间。学院始终坚持校企合作之路,以“订单式培养”的办法确保各专业毕业生顺利就业。学院与三一重工、三辰卡通集团、中联重科、经阁铝业集团、珠海格力空调、深圳富士康集团等30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就业基地,就业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学院以创新为动力,对学生进行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能力。学院创业教育的亮点在于让更多的学生不但可以轻松就业,而且可以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成功创业,成为社会的精英分子。学院历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为90%以上,特色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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