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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136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邮政编码:510925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B线和高职“3+证书”批次,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录取。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投档比例。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四条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30%、术科成绩的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五条广东省内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需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广东省内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以及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138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1700元/学年/四人间(空调房),1200元/学年/六人间(空调房)。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条学校设立维嘉奖学金,奖励入学成绩优秀的新生,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第三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8000元/人/学年);第三十二条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第三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第三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第三十五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第三十六条学校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第三十七条学校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督察办公室联系人:马亚光监督电话:(020)87985328传真:(020)87985190电子邮箱:385318388@qq.com第三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7975666传真:(020)87975777电子邮箱:gz14136@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gzccc.edu.cn招生网址:http://zs.gzccc.edu.cn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章程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于2015年3月1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136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邮政编码:510925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B线和高职“3+证书”批次,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录取。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建筑工程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建筑工程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一、行业概述最近5年,全国建筑业产值每年增长8%以上,但近400万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仅占9%。《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一系列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将年均增长15%以上,同时支持大型建筑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建筑业在“十二五”期间仍将大有可为,特别是中国城镇化建设大潮为建筑业新一轮发展开创了局面,同时,随着国家对农村建设的投入,也将给建筑企业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近几年来广东省建筑业的建设规模持续发展,总产值稳定持续增长。2011年,建筑业总产值6343.44亿元,同比增长9.8%,远远超过GDP的年均增长率。综上,从全国到广东省地方,建筑业发展迅速,整个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但行业技术人才数量严重短缺,尤其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严重不足。随着建筑业规模的进迅速增长,对建筑技术人才的需求将急剧增加。二、专业概述近年本专业就业形势持续走高,待遇可观,职业发展空间巨大。据《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本专业社会需求量在毕业生所能从事的321个行业中排第一位。广东省建筑行业协会调查报告显示,珠三角地区熟练施工管理人员中,82.7%的人员月薪超过万元,二级建造师月薪1.5万元以上。三、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测量、工程预决算及工程监理等工作,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擅识图、能计算、懂技术、会管理的发展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四、核心课程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构造与识图、CAD辅助设计、工程测量、建筑材料与检测、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项目管理等。五、师资力量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具备一支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教师队伍。本专业共有专任教师72人,高级职称18人、博士(含在读)6人、硕士26人、中级职称34人,“城建名师”2人,院级“优秀中青年人才”4人,院级“我最尊敬的教师”2人,“双师”型教师36人。教师队伍中既有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又有来自企业一线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工和工程师,多名专任教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岩土、建造)师、注册造价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行业执业证书。另外还聘请了一批建筑工程一线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兼课教师(50人),为我专业的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证。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工程造价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工程造价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一、行业概述1.行业现状。工程造价专业是1998年国家教委对高等教育专业进行调整时成立的专业,代替了原来的建筑经济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专业,工程造价专业隶属于工程管理行业,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正面临经营革命,由传统的生产导向、产品导向以及销售导向转变为更深层次的市场导向、成本导向以及人文导向,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工程管理学科目前已经形成科学的学科定位,即研究工程技术活动中所涉及的计划、组织、资源配置、指挥与控制等管理问题,工程管理质量不断提高,《价格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释义》等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取得新成就。但是工程管理行业存在的不足,高级工程管理人才缺乏,工程管理水平发展不平衡。2.行业前景。从2008-2012年工程管理服务行业需求情况分析,受益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从2008年开始,中国的工程造价行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中国建筑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巨大成就,从1980年到2004年,内地建筑产业总值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预计2013-2018年建筑业当年完成增加值将达到10,000亿元以上,使建筑业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以下的工程管理行业利润变化统计资料(见下表)可以看出,行业前景较好。会计年度2010201120122013主营收入(百万元)370418482837557187665428同比增长42%30%15%19%营业利润(百万元)18970251582931335043同比增长48%34%17%20%净利润(百万元)9237135371558718696同比增长61%47%15%20%二、专业概述本专业是时下热门紧缺专业之一,培养建筑工程领域造价专门人才,具有就业面广、薪酬待遇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等优势。据统计,本专业学生初次就业月薪3000至4000元之间,珠三角地区造价员待遇在6000元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年薪普遍在20万元以上。三、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工程造价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全过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能力的发展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工程造价人才。四、核心课程土木工程概论、建筑构造与识图、建筑施工工艺、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装饰装修工程计量与计价、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等。五、师资力量工程造价专业现有专职教师55人,外聘企业专家11人,(专业带头人2人,专业骨干教师1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2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32.35%。具有硕士学位12人,比例达到17.65%。教学团队中有80%具备企业行业工作经历,“双师型”比率达到36%,均具有一线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教师占比40%。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建筑工程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建筑工程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专业概述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培养具备施工管理、造价管理、资料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预结算、工程招标代理投标报价、工程资料管理、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健康的个性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以建筑工程技术为基础,以工程造价为特色,培养能动手会管理、有特长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取得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监理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毕业两年后可以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成为未来建筑业的管理精英。师资力量管理方向现有高级职称7名:杨伟终、胡先国、方建斌、谢文锋、伍学经、李华东、刘广平,中级职称8名:杨也容、周燕来、赵春燕、郭春明、张海波、文桂明、陈定帮、梁翠明。专业内博士1名,硕士8名。师资力量充足,教师年龄、职称结构合理。专业特色1、师资力量强、课程建设完善: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是在我院品牌重点专业工程造价专业的基础上增设而来,在成立建筑工程学院之后,师资力量、课程建设都将具有更强大的支持和保障。2、实训条件:学院现有的基础实验室、专业技能实训室、造价实训室、管理实训室等完全可以满足教学的需求,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实训条件。3、职业定位明确:建筑工程类的大部分学生职业定位都是在工作几年以后逐渐走向管理岗位,学生会把个人职业能力提升做为阶段性目标,例如成为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等。在校的专业技能、考证培训和资格证书的取得,能够给学生打下良好的就业基础,同时,证书与能力相结合,在校内取得五大员上岗资格证书,毕业后快速取得高一等级的职业资格,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帮助学生实现更高的职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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