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或视其家庭情况可相应享受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国家助学货款”、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政策。依据区教育厅有关政策,每年选送专科毕业生总人数5%的优秀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相关本科院校就读(学制2年),部分专业可直接到国外升学或留学,学费低廉。 序号 名称 等级、金额 2007年获奖人数 备 注 在校生奖学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5人 成绩优异;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 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年2000元 1540人 勤奋学习、家庭困难;可同时获国家奖学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120人 成绩优秀,家庭困难;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自治区人民 政府奖学金 每人每年3000元 21人 成绩优秀,家庭困难;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广州助学金 每人每年1000元 11人 学习刻苦,品行良好的特困生 学院资助 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可采取缓交部分学费等措施资助。 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每年提供校内校外的勤工助学岗位约600个,学生根据“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正常学习的前提下自愿上岗。
四、录取规则: 1.学校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不要求口试 2.学校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3.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4.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再录取下一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 6.学校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参考投档成绩录取。 7.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当生源不足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可根据所在省份的要求适当降低,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国标代码:13830 二、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学城)五合大道19号 邮编:530222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普通民办二类本科高等院校;本科层次。 四、录取规则: 1.学校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不要求口试 2.学校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3.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4.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再录取下一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 6.学校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参考投档成绩录取。 7.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当生源不足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可根据所在省份的要求适当降低,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参照我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新生录取结果将由当地招办按确定的方式公布,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查询。 七、新生入学须知 广西外国语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需按收费标准交清学杂费用,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广西外国语学院报到;未经请假,超过规定时间即两周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八、专业调整 实际录取专业与新生想读专业不相符的,入学报到时(一个星期内)可申请调整专业就读,本科艺术类专业除外。(不能跨越专业层次调整专业,即本科专业转入专科专业或专科专业转入本科专业) 九、享受待遇 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或视其家庭情况可相应享受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国家助学货款”、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政策。依据区教育厅有关政策,每年选送专科毕业生总人数5%的优秀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相关本科院校就读(学制2年),部分专业可直接到国外升学或留学,学费低廉。 十、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谭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4797113、4797229、4797336 传 真: 0771-4797126 学校网址:www.gxufl.com 招生网址:www.gxuflzs.com 咨询QQ群:58985937 E—mail:19931672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