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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年招生章程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005;  三、在川招生代码:5189;  四、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西河段西江东路1号;  五、办学类型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ZF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专科。  六、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  高职(专科)招生对象: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对口高职(专科)招生对象:招收参加当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考生。  2.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市的专业课统考。  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学院认可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5.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6.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西河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北路7号(机投校区)。三、办学类型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专科。四、录取规则:1、招生对象:高职(专科):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招收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高考考生号)并参加了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对口高职(专科):招收参加当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2、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市的专业课统考。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105%以内)。4、学院认可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5、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6、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7、学院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执行。8、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以下情况可优先录取:一是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当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录取。10、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11、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12、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官网(www.schxmvc.com.cn)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就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1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14、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提供国家、学院两级奖助学金及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五、学生学费标准及退费原则:学院的学费按年收取,文经类7800—8500元/人·年,理工类7800—9500元/人·年,艺术类12000元/人·年。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收费及退费工作。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教育部门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满年限,学业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七、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8—84811011、028—84811022、028—84811068传真:028—84811022监督电话:028—84811003网址:www.schxmvc.com.cn电子邮件:zjc@schxmvc.com.cn

  •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005  三、在川招生代码:5189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1、招生计划:以2016年四川省教育厅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2、招生对象  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招收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高考考生号)并参加了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组织的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对口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16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五、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西河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北路7号(机投校区)。  六、办学类型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专科。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满年限,学业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八、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市的专业课统考。  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学院认可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5、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6、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7、学院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执行。  8、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以下情况可优先录取:一是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当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录取。  10、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计划调整。  11、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2、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13.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官网(www.schxmvc.com.cn)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就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15、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提供国家、学院两级奖助学金及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  九、自我约束机制  1、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十、学生学费标准及退费原则  学院的学费按年收取,非艺术类7800—9500元/人·年,艺术类12000元/人·年(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收费及退费工作。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教育部门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11011传真:028—84811022  监督电话:028—84811003网址:www.schxmvc.com.cn  电子邮件:zjc@schxmvc.com.cn

  •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服装设计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服装设计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专业核定能力:“五会、一懂”,即:“会设计、会制板、会制作、会营销、会陈列、懂管理”。掌握各类时装的电脑制图、电脑制板、裁剪与缝纫制作工艺,具备较高的服装色彩组合搭配设计与审美能力;具有服装陈列展示与市场营销策划等能力。就业方向:在服装企业、公司、商场等行业部门相关工作岗位,主要从事服装设计、制板、制作、生产管理、服装销售与策划、服装陈列与展示、服装电脑辅助设计和服务等工作。职业资格证:国家“服装设计定制工”中级等级证书。

  •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服装设计专业(蜀绣)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服装设计专业(蜀绣)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该专业是我院与郝淑萍大师工作室合作办学,由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蜀绣技艺传承人郝淑萍大师及其他蜀绣大师、蜀绣精英亲自授课执教。采用师徒式教学形式,将蜀绣这一世界非物质文化技艺心手相传。专业定位是采用以刺绣技能为基础以图案设计创作为支撑,培养既有蜀绣传统技艺又有现代服装设计创作能力的专门人才。学院扶持政策:学院专门成立了“蜀绣非遗传承助学基金”,给予学习蜀绣的学生第一年享受4400元生活补助,第二、三年以市场价格回收学生的蜀绣作品。高端就业学生学成毕业后,择优与大师工作室(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大师的指导下完成高端指定产品;在大师指导下,作为自由职业者在织绣、装饰、旅游工艺品制作等行业进行民间工艺品设计、制作、营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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