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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招生”的要求,实施“阳光招生”的若干规定,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2936  第三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江西省惟一一所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我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  文史:5000元艺术类:6000元住宿费:750元至950元  第六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录取规则  1、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  2、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3、空中乘务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民航空乘服务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安排,按照120%的投档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5、文史类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艺术类考生,首先需取得所在省专业加试合格证,其次考生所在省无专业加试的,要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在达到各省艺术类专科文化投档分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录取。  8、专业服从调剂考生按相近专业录取。  第八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扶助政策,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第九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新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入学。  第十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91-3810006、0791-3810007  传真:0791-3810007,网址:http://www.jxysedu.com  邮件:jxyszyxy@163.com  地址: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邮编:330044  第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招生”的要求,实施“阳光招生”的若干规定,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2936第三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江西省唯一一所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校。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第五条:我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文史、理工类:5000元艺术类:6000元住宿费:1000元第六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七条:录取规则1、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2、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3、空中乘务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民航空乘服务体格检查标准》执行。4、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安排,按照120%的投档比例投档,择优录取。5、文史类和理工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6、艺术类考生,首先需取得所在省专业加试合格证,其次考生所在省无专业加试的,要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在达到各省艺术类专科文化投档分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7、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录取。8、专业服从调剂考生按相近专业录取。第八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扶助政策,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第九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新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入学。第十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0006、0791-83810007传真:0791-83810007,网址:http://www.jxysedu.com邮件:jxyszyxy@163.comQQ:1978180712@qq.com地址: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邮编:330044第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协商解决。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招生”的要求,实施“阳光招生”的若干规定,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2936  第三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江西省唯一一所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我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  文史、理工类:5000元艺术类:6000元住宿费:1000元  第六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录取规则  1、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  2、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3、空中乘务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民航空乘服务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安排,按照120%的投档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5、文史类和理工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艺术类考生,首先需取得所在省专业加试合格证,其次考生所在省无专业加试的,要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在达到各省艺术类专科文化投档分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录取。  8、专业服从调剂考生按相近专业录取。  第八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扶助政策,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第九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新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入学。  第十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0006、0791-83810007  传真:0791-83810007,网址:http://www.jxysedu.com  邮件:1978180712@163.com  地址: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邮编:330044  第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与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招生”的要求,实施“阳光招生”的若干规定,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2936第三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江西省唯一一所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校。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五条:我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学费:文史、理工类:5000元;大专艺术类:6000元;住宿费每年:1000元。第六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七条:录取规则1、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2、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3、空中乘务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民航空乘服务体格检查标准》执行。4、所有报考我院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同时我校也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组织艺术类统(联)考测试的专业,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与专业测试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5、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6、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文件录取同类专业。第八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扶助政策,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第九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新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入学。第十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00060791-83810007传真:0791-83810007网址:http://www.jxysedu.com邮件:1978180712@qq.com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邮编:330044第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ZF批准,在(江西省文艺学校)基础上成立的江西省唯一的一所国办综合性艺术类高等专业院校。学院群楼林立,山水相映,是一个环境幽雅、布局合理的花园式学校。  近几年,学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拓宽办学渠道,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学院现有舞蹈、音乐、戏剧表演、美术、综合艺术五个系和一个中专部,设有舞蹈表演、音乐(声乐、器乐)表演、艺术设计、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杂技表演等17个专业,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办学的新格局。  学院创办于1951年,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具备相当规模,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有一支既有丰富教学经验又有很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成果非常显著。历年来,为社会输送了各类艺术人才逾5000人。著名画家梁邦楚、丁世弼、美术理论家陈醉、著名演员李君华、董明艳等都曾在校任教;青年舞蹈家刘震、李春燕,青年编导刘小栋,“梅花奖”得主陈俐,青年话剧影视演员、导演傅勇凡,美国波士顿双簧管演奏演员周伟林,美国百老汇歌剧女高音歌唱演员黄玮,旅德女高音歌唱演员易思衡,影视歌三栖演员朱含芳、谈芳兵等优秀学子从学院走出,名播四方。目前学院在校生有2000余人,专职教师23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0余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20余人,另常年特聘省内外著名艺术家来校任教。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院在全国、全省重要艺术比赛中获大奖100多人次,并多次赴美国、日本、法国、香港等地访问演出。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达95%,已成为学生报考的热门艺术高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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