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上饶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上饶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按赣府厅发[2000]49号文件执行,每学生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400--800元/年,分学年收取。

  •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电子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电子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学院设有电子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艺术体育系、成人高等教育部和工业技术研究所等七个系(部、所)。

  •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为保证今年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基本情况1、校名全称:上饶职业技术学院2、学校性质:公办3、国家代码:138704、校址:江西省上饶市罗桥二、录取条件:1、符合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考生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专科录取分数线。3、外语语种为英语。三、学制年限:三年。四、录取原则:依据各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和现场局域录取相结合。五、录取规则:1、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2、凡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达到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同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并在录取时依据考生意愿可调整录取专业。3、凡填报我院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征求意见或经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同意适当降分完成当年计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计划,学院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市录取,投档比例大于1:1.2。4、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安排或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操作安排,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选拔,科学合理的原则。5、考生应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6、从广大考生利益出发,新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内,同类别专业间可根据考生意愿调整相关专业(文、理科类专业间不能跨科类调整)。7、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六、科类专业计划调整原则:1、学院科类专业计划由学院安排,省教育厅计划部门审定,教育部备案。2、录取工作过程严格执行已公布的科类和专业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学院各类专业实际,征得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完成当年总规模为原则。七、学费标准:按赣府厅发[2000]49号文件执行,每学生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400--800元/年,分学年收取。八、2006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简章)九、招生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793---8472000(兼传真)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4109电子邮件:ggddqq069@sina.com网址:http://www.srzy.cn十、本章程由江西省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上饶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婺源校区(分校区)  2、学院代码:13870  3、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4、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公办)  5、校址:江西省上饶市罗桥(院本部)、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分校区)  6、毕业证书:学生修满教学大纲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制年限:三年。  三、录取原则:  依据各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录取规则:  1、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2、凡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达到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同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并在录取时依据考生意愿可调整录取专业。  3、凡填报我院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征求意见或经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同意适当降分完成当年计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计划,学院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市录取。  4、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安排或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操作安排,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选拔,科学合理的原则。  5、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应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6、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3---84720000793-8472413(兼传真)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34109  电子邮件:srzyzsb@yahoo.cn  网址:http://www.srzy.cn  六、本章程由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上饶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婺源校区(分校区)  2、学院代码:13870  3、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4、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公办)  5、校址:江西省上饶市罗桥(院本部)、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分校区)  6、毕业证书:学生修满教学大纲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制年限:三年。  三、录取原则:  依据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录取规则:  1、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2、凡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达到生源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同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并在录取时依据考生意愿可调整录取专业。  3、凡填报我院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征求意见或经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同意适当降分完成当年计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计划,学院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市录取。  4、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安排或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操作安排,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选拔,科学合理的原则。  5、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应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6、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3--84720000793-8472413(兼传真)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334109  电子邮件:srzy2010@163.com  网址:http://www.srzy.cn  六、本章程由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解释。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