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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一条学院名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学院国标码:13764。  第三条学院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  第六条办学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与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举报电话:0599-6133068。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招生专业及计划: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用书《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招生对象:2015年学院面向福建、山西、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省招收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生源志愿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院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综合考生德智体美等条件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五条福建省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他省考生,执行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志愿投档规则,按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投档到我院后,专业录取按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此类推。  第十七条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八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的学生寄发加盖学校公章及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招生专栏查询预录取情况。  第五章招生纪律  第二十一条招生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任何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习年限:三年。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各个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245号文);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查验:为确保新生质量,我院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毕业及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学院提供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mb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继续教育处。  邮政编码:353011  学院招办电话:0599—613306618065990339  学院招办传真:0599—6133067  学院招办电子信箱:mbzyzb@163.com  投诉电话:0599-6133068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公布即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日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一条学院名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  第二条学院国标码:13764。  第三条学院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  第六条办学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与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举报电话:0599-6133068。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招生专业及计划:学院2016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用书《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招生对象:2016年学院面向福建、山西、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省招收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生源志愿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院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综合考生德智体美等条件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五条福建省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他省考生,执行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志愿投档规则,按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投档到我院后,专业录取按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此类推。  第十七条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八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的学生寄发加盖学校公章及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招生专栏查询预录取情况。  第五章招生纪律  第二十一条招生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任何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习年限:三年。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各个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245号文);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查验:为确保新生质量,我院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毕业及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学院提供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mb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继续教育处。  邮政编码:353011  学院招办电话:0599—613306618065990339  学院招办传真:0599—6133067  学院招办电子信箱:mbzyzb@163.com  投诉电话:0599-6133068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公布即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2日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_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前景_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方向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_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前景_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方向  第二十六条毕业及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学院提供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2月26日经福建省人民ZF批准正式成立,是一所由南平市人民ZF主办的,业务由省教育厅管理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前身为建阳师范学校,创建于1929年。  2005年5月,南平市委、市ZF决定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由建阳迁往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新校区规划用地500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于2009年6月投入使用。学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院现设有食品与生物工程系、管理系、艺术与传播系、信息与工程系、应用外语系等6个系部,开设食品营养与检测、机械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等17个市场需求大、就业前景好的高职专业。学院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23%,硕士学位教师占38%,并大量聘请企业行业能工巧匠担任学校兼职教师。  学院传承优良的办学传统,贯彻“有业、敬业、乐业、创业”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闽北,服务海西,为建设海西绿色腹地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根据社会需求重点推进电子信息类、制造类、轻纺食品类和现代服务类等四大专业类群建设。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深化以工学结合为突破口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工学结合”、“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全面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学校实行“双证书”教育,设立7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毕业获大专学历证书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拥有专业实践教学所需的实验实训室,其中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并依托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澳大利亚西海岸职业技术学院、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等数十所科技大学签订校际合作办学协议,通过选拨考试,选送优秀学生到澳大利亚、德国攻读本科或职业技术培训。学院还与南荣技术学院等台湾职业院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资培训、学生互访、教材建设等合作项目。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成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和就业指导中心,配备专门就业指导老师,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并在上海、福州、厦门等沿海发达地区和新加坡等地建立实习就业网络,毕业生拥有广阔的就业前景。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类型:综合类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福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历层次:专科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0599—6133066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福建省建阳市宝山路51号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mbzyzb@163.com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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