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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学费_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住宿费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学费_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住宿费 2、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为三峡电力职业学院,英文全称为ThreeGorgesVocationalCollegeofElectricPower,国家标准代码为14061。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6号,邮政编码为443000。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电力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为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2007年,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异地录取模式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的分数及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第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参加全省艺术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综合分),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八条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并列投档的省市,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条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6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的分数及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进档排序办法;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7、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条件不得影响专业学习。  8、学院自主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按照学院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执行。  七、奖、勤、助、贷体系  1、奖学金:为了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秀的学生,额度为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额度为8000元/年。另学院还设有学生等级奖学金,额度分别为1200元、800元、500元、3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额度3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社团“爱心助学基金会”为困难学生设立一定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一定生活补助。  3、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金,额度分别为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此外,学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贫困学生提供一定的困难补助,以缓解贫困学生经济困难,同时还争取社会、企业及学友捐赠的优秀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等。  4、生源地贷款:我校已成功展开了生源地贷款工作,07年首批试点省市为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其它省市也在陆续开展此项工作。学生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用以解决困难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  八、其他说明:  1、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2、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6号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0717-6466621、6456519传真:0717-6453142  网址:http://www.tgcep.cnE-mail:ls268375@163.com

  • 2011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1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6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的分数及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进档排序办法;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7、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条件不得影响专业学习。  8、学院自主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按照学院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执行。  七、奖、勤、助、贷体系  1、奖学金:为了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秀的学生,额度为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额度为8000元/年。另学院还设有学生等级奖学金,额度分别为1200元、800元、500元、3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额度3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社团“爱心助学基金会”为困难学生设立一定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一定生活补助。  3、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金,额度分别为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此外,学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贫困学生提供一定的困难补助,以缓解贫困学生经济困难,同时还争取社会、企业及学友捐赠的优秀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等。  4、生源地贷款:我校已成功展开了生源地贷款工作,07年首批试点省市为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其它省市也在陆续开展此项工作。学生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用以解决困难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  八、其他说明:  1、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2、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6号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0717-6466621、6456519传真:0717-6453142  网址:http://www.tgcep.cn/E-mail:tgcepzjc@163.com

  •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6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的分数及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7、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条件不得影响专业学习。  8、学院自主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按照学院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执行。  七、奖、勤、助、贷体系  1、奖学金:为了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秀的学生,额度为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额度为8000元/年。另学院还设有学生等级奖学金,额度分别为1200元、800元、500元、3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额度3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社团“爱心助学基金会”为困难学生设立一定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一定生活补助。  3、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金,额度分别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此外,学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贫困学生提供一定的困难补助,以缓解贫困学生经济困难,同时还争取社会、企业及学友捐赠的优秀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等。  4、生源地贷款:我校展开了生源地贷款工作,学生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用以解决困难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  5、三峡库区移民子女可享受国家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  八、其他说明:  1、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2、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6号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0717-6466621、6456519传真:0717-6453142  网址:http://www.tgcep.cn/E-mail:tgcep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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