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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保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依据国家、各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1,省内代码:4079)。  第三条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办学条件:学院位于省会哈尔滨市,占地面积23.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01万平方米,在校生5100余名。学院设有7系2部,40多个专业。学院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学生公寓、餐饮中心、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等;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  第七条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副教授117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含在读教师)104名,“双师型”教师189名,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大的办学规模。  第八条院系设置: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系、环境保护系、生物技术系、工程技术系、经济贸易系、人文社科系、机电信息工程系、思政部、军体部等教学系部。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领导小组:成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由院长负责,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具体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办,负责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录取原则:高职专科的录取分数,应在各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政策加分,录取时按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照顾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进档。当确定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章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五条学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并享受学院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六章毕业文凭  第十六条考生正常毕业将获得由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和报到证,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七章其它  第十七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学院住宿费用每生每年600元。  第八章学院地址与咨询热线  第十九条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77号  第二十条咨询电话:15846362030、15846362029、15046043789、0451-8247001、8247004、8247005  第二十一条学院网址http://www.hfmc.netwww.hlj-green.cn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解释权归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保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依据国家、各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1,省内代码:4079)。  第三条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办学条件:学院位于省会哈尔滨市,占地面积23.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67万平方米,在校生5500余名。学院设有7系2部,50多个专业(方向)。学院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学生公寓、餐饮中心、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等;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  第七条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39名,副教授138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含在读教师)104名,“双师型”教师194名,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大的办学规模。  第八条院系设置: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系、环境保护系、生物技术系、工程技术系、经济贸易系、人文社科系、机电信息工程系、思政部、军体部等教学系部。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领导小组:成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由院长负责,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具体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办,负责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录取原则:高职专科的录取分数,应在各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政策加分,录取时按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照顾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所有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进档。当确定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章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五条学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并享受学院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六章毕业文凭  第十六条考生正常毕业将获得由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和报到证,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七章其它  第十七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学院住宿费用每生每年600—800元。  第八章学院地址与咨询热线  第十九条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038号  第二十条咨询电话:15846362030、15846362029、15046043789、0451-82470001、82470004、82470005  第二十一条学院网址http://www.hljstgc.org.cn  本章程解释权归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怎么样

    中文名: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英文名:Heilongjiang Vocational Institute Ecological Engineering 简称: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创办时间:1953年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林业 所属地区:中国哈尔滨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校训:职业道德为重 职业技能为本 主要院系:生态工程系、环境保护系、工程技术系、生物技术系、经济贸易系、人文社科系、机电信息工程系等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学院路77号 院校满意:度综合满意度4.1(329人)、校园环境满意度4.4(330人)、生活满意度3.8(332人)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院校简介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一所培养“生态环保、园林绿化、本文来自:绿色食品、北药开发、生态旅游、低碳节能”特色专业人才的省级骨干高职学院,是我国北方唯一一所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肩负着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端技能型、应用型高职人才的神圣使命。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办学设施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坐落于被称为“东方小巴黎”、“冰城夏都”的北方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市,另在伊春市带岭区设有带岭分院。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总占地面积 23.76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9.63 万平方米。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220余个,其中校内有园林技术、环境保护、物流管理、旅游酒店管理等专业实训基地。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 39 个,语音室、微机室和各种现代化实验室 60 多个,图书馆、运动场、学生公寓、食堂、浴池、培训中心等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生态气息浓厚,人文关怀突出,办学条件优越,办学实力雄厚。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师资力量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现有教师 238名,其中教授 29 名,副教授 98 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含在读教师) 136 名,“双师型”教师 134 名,在校生 4700余名,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大的办学规模。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院系设置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现设有生态工程系、资源环境系、生物技术系、应用技术系、经济贸易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工程系、思政部、军体部等教学机构。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开设园林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中药制药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生态旅游方向)、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30 多个专业,形成以生态环保类专业为特色,以应用技术、经济管理和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荣获奖项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多次获得全省高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特别贡献奖荣誉,成为全省高职院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十佳教师及优秀领导,全国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黑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我院榜上有名,并且成为黑龙江省环境育人先进单位和省文明单位标兵。

  •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重点专业

        

  •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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