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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学院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情况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800~1200元/生、年)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一、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比例在本院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二、院校志愿级差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三、专业志愿级差  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  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青年文明号。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连续三年评为省教育厅基本建设和学生管理先进单位。  学院坐落在哈尔滨松花江畔大学城内,学院总占地面积2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77万平方米,在校生七千余人。学院图书馆藏书56万册,有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9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111个校外实训基地,多媒体教室150个,语音教室6个,学生公寓、饮食中心设施完备,可为广大莘莘学子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  学院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一所集生物工程、水产养殖、畜牧兽医、农业种植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职业院校。学院设有生物制药系、食品生物系、畜牧兽医系、农学系、水产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资源环境系共8个系和基础部、体育部。共开设34个专业,其中水产养殖技术、生物制药技术2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527人,其中专任教师299人,教授22人,副教授98人,“双师素质”教师186人。有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委级、院级学术带头人35名。 研究生以上学历占专职教师比例居全省高职院校首位。近年来,学院承担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42项,获得教育科研和应用技术成果97项;9门省级精品课程;编审高职高专教材109部。“水产养殖技术”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学院设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47号)站,黑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基地,水产科普基地。先后与省内外数十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保证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进程顺利实施,为学生提高专业技能、拓宽就业岗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毕业生的就业网络,多数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模式,学生在毕业后可直接到用人单位工作。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3%以上,居全省高职高专前列。学生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毕业享受应届本科生的一切待遇。  学院的办学目标明确,发展迅速,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学院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后勤管理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黑龙江省高校校园绿化先进单位 ”、“黑龙江省物业管理达标单位 ”等荣誉称号。  如今,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学院的办学理念,坚持态度、知识、技能并重的育人原则,为办社会需要、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而努力前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负责招生工作的主管院长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一、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比例在本院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二、院校志愿级差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三、专业志愿级差  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  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第四章    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考生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五章    招生专业语种要求  第八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语种不限制,均招英语、俄语、日语考生。  第六章    其它  第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情况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1200元/生、年)。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的录取结果可通过网上查询。  第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抵触,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有关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swkj.net  E-mail:hljswkj@sina.com  电 话:0451-5686 0111     0451-5686 0222  传 真:0451-5686 0555  地 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时代大街2号  邮 编:150025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重点实验室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食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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