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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全称为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三道街83号,邮编:150080;学院的国标代号为14109。  第三条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把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作为办学宗旨,把人才培养质量及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总体部署、招生计划的确定及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院普通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章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执行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解答招生过程中各类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咨询。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研究、论证、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报批。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6.对录取的新生信息进行复查,并负责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学院的招生监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合理设置与调整专业,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等教育发展计划,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九条2015年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六公开”,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结果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  第十二条学院按志愿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再录第二志愿的考生。若学院考生生源不足,则按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三条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参考其报考专业所侧重的单科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一般按原始成绩排队,不再享受加分。  第十五条学院所有专业均为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学院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技术、服装设计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各种杂费。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5%;在校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问题,通过申请勤工助学等形式来解决在校期间生活费用问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束后一周内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二十四条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住宿费。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室内设计技术、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公寓住宿费600元/年。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为:www.hljgvc.com,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为:0451-86304634,86371334,87512227。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当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  2015年3月15日

  •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全称为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咨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92号,邮编:150080;教学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广厦学院院内),邮编:150025;学院的国标代号为14109。  第三条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把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作为办学宗旨,把人才培养质量及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总体部署、招生计划的确定及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院普通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章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执行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解答招生过程中各类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咨询。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研究、论证、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报批。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6.对录取的新生信息进行复查,并负责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学院的招生监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合理设置与调整专业,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等教育发展计划,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九条2016年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十公开”,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结果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  第十二条学院按志愿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再录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若学院考生生源不足,则按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三条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参考其报考专业所侧重的单科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一般按原始成绩排队,不再享受加分。  第十五条学院所有专业均为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学院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建筑室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各种杂费。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5%;在校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问题,通过申请勤工助学等形式来解决在校期间生活费用问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束后一周内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二十四条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住宿费。移动应用开发、电子商务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建筑室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公寓住宿费600元/年。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为:www.hljgvc.org.cn,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为:0451-86304634,86371334,87512227。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当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

  •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是经省ZF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招收国家计划内统招生,现有在校生2500余人。  学院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市,地处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藏书30万册。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16人,副教授120人,学院基础设施齐全,拥有卫星地面接收系统。计算机室12个,全部介入宽带网,大型多媒体演播厅8个,影视制作室2个、语音室5个,电教室5个,网络室5个,应用软件及硬件维护实训室3个,各类实验实训室40余个。学院还具备摄、录、采、编、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校园实现网络化管理,教室、宿舍、餐厅采用智能化管理,剧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球馆、健身中心等文化娱乐场所设施先进、完备。2005年3月被黑龙江日报评为“学生家长首选放心学校”。2006年9月11日《黑龙江日报》报道我校“毕业生供需两旺,赢得良好社会声誉”。

  •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所在地:黑龙江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招办电话:0451-86304634,86371334,87512227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三道街83号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电子邮箱:hljgvc@163.com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hljgvc.org.cn/

  • 2015年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及录取查询时间_优势专业排名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各省高考分数及录取分数线都已经公布,家长和考生都在积极的寻找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的相关院校信息,比如说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么样怎么样啦,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都有什么专业,小编推荐你查看一篇(专科的成绩怎么上本科)。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简介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招收国家计划内统招生,现有在校生2500余人。  学院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市,地处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藏书30万册。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16人,副教授120人,学院基础设施齐全,拥有卫星地面接收系统。计算机室12个,全部介入宽带网,大型多媒体演播厅8个,影视制作室2个、语音室5个,电教室5个,网络室5个,应用软件及硬件维护实训室3个,各类实验实训室40余个。学院还具备摄、录、采、编、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校园实现网络化管理,教室、宿舍、餐厅采用智能化管理,剧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球馆、健身中心等文化娱乐场所设施先进、完备。2005年3月被黑龙江日报评为“学生家长首选放心学校”。2006年9月11日《黑龙江日报》报道我校“毕业生供需两旺,赢得良好社会声誉”。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我院是一所集粮食工程、粮油储检、动漫设计、软件技术、航空服务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职业院校。学院设有三个系一个部:粮油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部,共设18个专业。其中粮食工程、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2个专业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动漫设计与制作、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学院以粮食产业链的需要设置专业,建立“以粮为根本,以食为拓展”的专业群。采用生产、教学、科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着重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2015年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每个高校的录取分数线是根据投档人数按照高考分数和报考专业从高往低录取,最后一个录取的学生成绩即为本校本年度录取分数线。所以说2015年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需要等到今年录取完毕才能知晓。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交流合作  近几年,随着新型现代化粮油加工基地崛起及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经济圈粮油食品加工黄金带的形成,粮油工程技术管理及设备操作人员极为紧缺,油脂工程、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等特色专业优势更加突出。如今学院已与九三集团、工大集团、伊利集团、蒙牛集团、汇源集团、中粮集团、益海集团、天津龙威集团、天津中盛集团、辽宁中稻集团、福建百佳公司、厦门中禾公司等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毕业生供求关系,良好的素质和熟练的实践能力使我院相关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学院还与全国多个省、直辖市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每年多次举办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会,为毕业生广开就业渠道。另外,学院加大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等通用专业建设力度,培养实用型、复合型人才。《黑龙江日报》、《生活报》等报刊多年追踪报道我院毕业生供需两旺的就业状况,赢得良好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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