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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  第三条学院部标代码:13036;省标代码:47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高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高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  第三条学院部标代码:13036;省标代码:47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高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高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十五条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八条我院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在湘招生专业: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数控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商务英语、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听障)、广告设计与制作(听障)、装潢艺术设计(听障)、汽车运用技术(听障)等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招生办电话:0731—8816542088105420(兼传真)  E—mail:cszyzsb@163.com学院网址:http://www.cszyedu.cn  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  第三条学院部标代码:13036;省标代码:47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高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高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十五条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八条我院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湖南省2016年招生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年)学制(年)备注1600209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460032560701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460033600606城市轨道与交通运营管理460034560703汽车电子技术460035630702汽车营销与服务460036540106园林工程技术460037540301建筑工程技术460038540502工程造价460039650103广告设计与制作7500310650111环境艺术设计7500311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600312560103数控技术4600313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4600314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4600315630302会计4600316640101旅游管理4600317640105酒店管理4600318630604连锁经营管理3500319630803网络营销4600320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7800321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4600322610214电子商务技术4600323670118K特殊教育3500324670102K学前教育380032565010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75003  (注:最终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湖南省外2016年招生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年)学制(年)备注1600209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460032650103广告设计与制作750033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46003465010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750035670118K特殊教育350036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6003  (注:最终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特教生单招专业及计划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学院地址与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招生就业处电话:0731—8810542088165420(兼传真)  E—mail:cszyzsb@163.com学院网址:http://www.cszyedu.cn  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2016年4月10日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广告设计与制作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广告设计与制作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广告策划与文案、广告设计与制作、品牌策划与推广等知识和技能,可持续发展的广告媒体行业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素描、色彩、速写、三大构成、Photoshop、CorelDraw、广告摄影、POP广告、广告文案、广告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等。技能证书:广告设计师、广告制作师。就业方向:在广告公司、传媒公司、印刷厂、策划公司、网络公司、出版社等单位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美术编辑、品牌策划与推广、包装设计等工作。校企合作:与天伦传媒、湘水广告、领翔广告等公司合作办学。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园林工程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园林工程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所必需的文化之设专业知识技能,具备从事园林规划设计与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在园林设计、施工管理、造价、房地产开发等岗位群中,能从事园林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绿化养护、工程造价、资料管理、材料管理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主干课程: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园林规划、景观设计、园林制图、测量学、园林建筑材料与构造、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园林工程预结算等。技能证书:景观设计师、花卉园艺师、建筑施工员、建筑资料员等。就业方向: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园、风景区等单位从事园林景观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等工作。校企合作:与柏加园林、大自然园林、都市花香、高尔园林等公司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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