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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597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镇翻身垸;邮政编码:4102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商务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在湖南省,学校录取批次层次:高职专科批。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商务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32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投资与理财、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商务管理、商检技术、电子商务3500元/年;成本管理与控制385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4600元/年;室内装饰设计、电脑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皮具设计7500元/年;软件外包服务8200元/年;航空服务8800元/年。(各专业学费按湖南省物价局审批后公示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000-1200元收费(四人间1200元/人、六人间1000元/人)。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QQ:1364762020、1125802125;微信号:hnwmzyzsjyc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401120、88401113  传真:0731-88131718  监督申诉电话:0731-88131715  电子邮箱:hnwmxyzsjyc@163.com;1364762020@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wmxy.com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托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597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镇翻身垸;  邮政编码:41020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商务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所在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在湖南省,学校录取批次层次:高职专科批。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应用日语、应用韩语3200元/年;国际金融、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商务管理、商检技术、电子商务3500元/年;商务英语352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电算化、成本管理与控制385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4600元/年;室内装饰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皮具设计7500元/年;软件外包服务8200元/年;航空服务8800元/年。(各专业学费按湖南省物价局审批后公示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收费(六人间)。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401120、88401113  传真:0731-88131718  监督申诉电话:0731-88131715  学校网址:http://www.hnwmxy.com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托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是2003年7月由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和湖南省经济贸易学校合并升格而成,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4年成立的湖南省粮食学校。学院是由湖南省商务厅主办,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我院现有南校区、北校区和新校区三部分。南校区位于长沙市莫家坳,北校区位于长沙市火车南站望岳村。南北两个老校区总占地面积258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629.9多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599.80万元。新校区位于望城县丁字镇。学院教学机构设4系3部,即国际商务系、商务外语系、现代服务贸易系、商务信息与技术系、国际部、实训部和公共课部,并设有高职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等研究所。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物流管理、应用韩语、电算财会等19个专业,其中省教改试点专业2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452人,其中三年制高职3901人。  建院初期,面临着原两校区人心、文化的融合,外贸和内贸的改制,中专向高职的过渡等重重困难,学院党委、行政率领全院师生员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改革,团结奋斗,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学院各项工作有了明显的起色。  学院占地面积由老校区的258亩增加到新校区的706亩,建筑面积由8.9万平方米扩大到现在的11万平方米。两校合并时共有教职工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不到200人,没有教授,仅有高级讲师4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仅5人,更没有省级专业带头人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截止2008年6月30日,全院在岗教职工411人,但专任教师达到243人,教授5人,副高职称74人,硕士学位教师62人,省青年骨干教师1人,国内访问学者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院级专业带头人19人。三年制专业数由原来的2个增长到现在的19个,教改试点专业从无到省教改试点专业2个。图书馆馆藏图书由31万册到现在的76万册。招生人数由年招900人增长到现在的2000人。科研从无到有,2004-2008年,共立项课题78项,其中国家级课题5项,省课题24项,厅级课题9项。导入UIS(大学新形象设计)工程,提升了学院文化,提炼了办学理念,健全了学院制度,重塑了学院形象,为文化强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院坚持“以国际视野办学,育‘双高’创业人才”的办学理念和“诚信立身,勤奋立业”的校训,初步建成为具有鲜明外语外贸特色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形成了“阳光校园,百舸争流”的校风,“知行合一,行为世范”的教风和“砺志、尚能、创新”的学风。为行业和湖南区域经济培养了4万多名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享有湖南外贸“黄埔军校”的美誉。  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外经贸行业外向型人才培养四大基地之一,湖南省外派劳务人员培训中心,湖南省涉外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示范点,湖南省新农村建设商务人才培养基地。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院校类型:财经类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所在地:湖南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办电话:0731-6955555、6950864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莫家坳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电子邮箱:34111873@qq.com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hnwmxy.com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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