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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065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番禺校区),邮政编码:511442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类录取。省外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在广东省,专科层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高考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学院所招各专业均不受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三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加分)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术科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学院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六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地铁运营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有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下,女身高1.60米以下的考生,请慎重报考。对色觉有要求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6人间),新生住宿统一由学院安排。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设“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种奖项,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2.学院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3.符合国家以及学院相关要求的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交学费,最高贷款额度8000元/年。4.在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各奖助款项若有变化,按当年下达的最新政策执行)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申诉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联系人:李晓婷监督联系电话:020-84560179传真:020-84560179电子邮件:gzkmzsjc@126.com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4560708、84560798、84567663咨询QQ:1963854464咨询Q群:202167065、247871628、367455017传真:020-34824703电子邮箱:gzkmuzsb@126.com学院网址:http://www.gzkmu.edu.cn招生网址:http://zsw.gzkmu.edu.cn招生微博:http://weibo.com/u/2710506703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于2015年3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施行。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065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番禺校区),邮政编码:511442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录取。省外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在广东省,专科层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高考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学院所招各专业均不受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三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加分)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术科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学院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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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是经广东省ZF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名誉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2011年学院顺利通过了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现正在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现有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越秀花果山校区,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设有商贸学院、管理学院、机电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服装系、公共课教学部、思政部。全日制在校生6800余人。教职员工453人,其中专任教师300人,高级职称专任教师89人,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182人,高级职称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均位于省内高职院校前列。学院紧扣珠三角地区支柱产业,紧贴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开设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社会组织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环境艺术设计等31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其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3个专业为广东省重点培育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设计等5个专业为市级示范性建设专业和重点专业。学院秉承“厚德、砺学、修技、至善”的校训,牢固树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按照广州市ZF赋予学院“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生产服务业技能型人才”的办学使命,创新“政、校、行、企”合作办学模式,深化校企深度合作、产教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230多个,在萝岗区国家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启动建设广州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基地。学院大力实施“专业导师制”和“五大育人工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奖励近100项,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招生就业连续多年保持两旺,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8%,2012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100%。学院同时为广州市高新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广州市软件与动漫人才培训基地、广州市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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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院校类型:综合类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所在地:广东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办电话:020-84560708、020-84560798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电子邮箱:gzkmuzsb@126.com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gzkm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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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ZF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办二十多年来,拥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50人,其中专任教师291人;高级职称教师68人,占教师队伍的23.37%,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66人,占教师队伍的57.04%。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数35%,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50%以上。广州市委、市ZF将学院定位为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生产服务业服务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学会、企业科协等单位为依托,充分发挥学院作为中国科协南方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广州市高新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和广州市软件与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的作用,为国家、省、市培养了大量科技和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学院重视技能培养,积极与企业、知名院所、学会以及国外大学、办学机构合作,拓宽办学渠道,打造品牌专业。学院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计划筹建软件研发中心、与印度NIIT(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香港职业训练局、伦敦行业协会联合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实现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中文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简称:广州科贸职院创办时间:1984年校训:厚德砺学修技至善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怎么样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开设主要院系:商贸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创意设计学院、服装与艺术学院。学院现有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越秀花果山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设有商贸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创意设计学院、服装与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教职员工454人,其中专任教师324人,高级职称专任教师91人,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184人,高级职称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均位于省内高职院校前列。学院紧扣珠三角地区支柱产业,紧贴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开设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地铁运营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艺术设计等25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培育专业3个,市级示范性(重点)专业5个。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大力实施“厚德砺志”、“人生导航”、“笃学强能”、“文化修身”、“阳光心灵”五大育人工程,培养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职业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企业设计服装、亚运会纪念手表等产品1000余款;组织1777名志愿者参加第16届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服务工作,受到国家、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分数线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录取分数线文科投档分475(广州市内)三批专科A类院校广东省文科投档分519(全省)三批专科A类院校广东省理科投档分463(广州市内)三批专科A类院校广东省理科投档分507(全省)三批专科A类院校广东省文史类投档最低分536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学费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收费标准:7000-9600元/年。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优势专业国家品牌专业: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专业。  省级重点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业。  校级优势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服装设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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