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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基本情况1.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JIANZHUCOLLEGE)2.国标代码:141833.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通江大道柏林村8号,邮编:400072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5.办学类型: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6.学院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是重庆市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建筑类高职学院。学院1956年建校,办学历史悠久,于2007年12月31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以特色为抓手,以能力为本位,形成鲜明的行业特色和优势,是一所集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职业教育、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为一体的高职院校。学院占地600亩,地处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位于南山之麓、长江之滨,交通便利、信息畅通。开设有25个高职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院级特色专业5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等6个专业填补重庆市高职教育专业布点空白。学院拥有一支职称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例为35%,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为40%,92%的专业课教师具有双师素质,大部分专业课教师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和丰富的从业经历。学院现有市级教学团队3个,市级精品课程5门和院级精品课程20门。近年来,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高职院校土建施工类专业“鲁班杯”建筑工程识图大赛、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建筑设计类专业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以及“挑战杯”等竞赛中,我院学生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00余项。特别是2012年获得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专科组全国第一名,一举摘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最高奖--“MATLAB创新奖”。学院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元化办学模式。学院牵头成立重庆建设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实施“订单班”、“冠名班”人才培养。毕业生初始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了5万多名人才,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成长为建筑技术精英、工程管理能手和行业经营骨干,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三条学院高职专科2014年招生专业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城镇建设、工程测量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社区管理与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装饰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第四条学院将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寄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面向本地区考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第三章录取规则第五条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第六条在录取时,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录取,依照分数高低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第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标准执行。2.以“订单式”等方式培养为主的专业,根据企业相关岗位情况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只招收男生,要求无口吃、肢体残缺、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7米,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肢体残缺、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3)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肢体残缺、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裸视视力4.0以上,无色盲、色弱。(4)装饰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第八条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外,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建议女生谨慎填报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第九条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统一学习英语。第十条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招生就业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第四章收费标准第十一条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2014年高职专科收费标准如下(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复为准):1.学费:(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城镇建设、工程测量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8100元/年;(2)社区管理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6200元/年;(3)装饰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专业11500元/年。2.书费:500元/年。3.住宿费:1000元/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五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十二条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贷款政策实行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及勤工助学制度。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三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政策、院级奖学金,可申请企业专项奖助学金。第六章毕业证书第十四条高职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七章招生纪律及特别申明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968115、61968185(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第十六条学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或查询由学院发布的招生信息,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1.招生咨询电话:023-61968166,61968188,619681362.学院网址:www.cctc.cq.cn第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第十八条本章程自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基本情况1.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JIANZHUCOLLEGE)2.国标代码:141833.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柏林村8号,邮编:400072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5.办学类型: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6.学院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重庆市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院校,隶属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学院1956年建校,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行业为依托,以特色为抓手,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是一所集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为一体的高职院校,先后为社会和建设行业输送了近6万名高素质技能型技术精英、管理能手和经营骨干。学院位于南岸区茶园新区,占地500余亩,校舍面积13万4千平方米,有在校学生6255人,育人环境良好。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为401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人,大部分专业课教师具备双师素质和丰富的从业经历。学院是重庆市建设行业人才重要培养基地,专业特色突出,以建筑工程类专业为主干,辐射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设备与城市轨道交通等相关领域,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建设人才。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市级重点专业1个,院级特色专业5个,市级教学团队3个,市级精品课程5门。有校内实训场(馆)37个(实验室、实习场所4.15万平方米),省级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个,科研仪器设施设备总值2278万元,纸质图书33.87万册。在重庆市城乡建委支持下,学院牵头成立了重庆建设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携手建设类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开展订单、定向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深度合作,形成鲜明的行业品牌特色。近三年,学院师生在各级各类大赛中获奖200余项。学院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初次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逐年稳步提升。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三条学院高职专科2015年招生专业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城镇建设、工程测量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建筑信息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工程招标采购与投标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装饰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其中,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是否按专业大类招生以教育主管部门审定为准。)第四条学院将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寄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面向本地区考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第三章录取规则第五条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第六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的确定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第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标准执行。2.以“订单式”等方式培养为主的专业,根据企业相关岗位情况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肢体残缺、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只招收男生,要求无口吃、肢体残缺、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7米,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3)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肢体残缺、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裸视视力4.0以上,无色盲、色弱。4)装饰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第八条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外,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建议女生谨慎填报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第九条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统一学习英语。第十条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招生就业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第四章收费标准第十一条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2015年高职专科收费标准如下(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复为准):1.学费:社区管理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6200元/年;装饰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专业11500元/年;其余专业8100元/年。2.书费:500元/年。3.住宿费:1000元/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五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十二条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贷款政策实行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及勤工助学制度。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三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政策、院级奖学金,可申请企业专项奖助学金。第六章毕业证书第十四条高职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七章招生纪律及特别申明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2807029、61968115(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第十六条学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或查询由学院发布的招生信息,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1.招生咨询电话:023-61968166,61968188,619681362.学院网址:www.cctc.cq.cn第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第十八条本章程自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简介及主要课程:  为加快“兴内河、优港口、强海运”水运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现代化物流,提高水运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我院开设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工程制图与CAD,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工程力学、结构力学、水力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工程地质与水文学、水工钢筋混凝土、水工钢结构、港口规划与布置、港口水工建筑物、水运工程项目管理、水运工程施工技术、航道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程概预算等。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技能,适应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的施工与管理、施工招标与投标、试验检测、养护管理及航道维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可从事港口、船闸、航道等工程项目的勘测、施工、现场管理等技术工作,或从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相近专业的勘测、施工和现场管理等应用技术工作。

  •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给排水工程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给排水工程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简介及主要课程:  为了减小城市水业发展的人才缺口,加快城市给排水设施的建设步伐,破解制约区域发展中水环境与水资源的瓶颈问题,推动重庆乃至西南地区水务事业的快速发展,我院开设给排水工程技术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工程制图、工程力学、工程测量、水力学、建筑材料、水泵与水泵站、水质检验技术、城市水工程计算机应用、水处理工程技术、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施工技术、给水排水工程造价、水工艺设备基础、水工艺仪表与控制、施工组织与管理、工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等。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在城镇供水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测单位、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各级市政环保部门从事城镇给水排水及水污染控制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造价、检测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可适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供水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测单位以及各级市政环保部门从事城镇给水排水及水污染控制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造价、检测和技术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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