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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金融与证券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金融与证券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牢固掌握金融、证券与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从事具体金融业务工作能力和有较高英语水平及计算机操作能力,实践能力强,富有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面向金融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毕业生主要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从事储蓄、出纳、信贷、会计、客户经理、客户融资管理以及证券、保险代理或业务员等工作;也能在外资金融机构从事储蓄、出纳、客户经理和证券、保险代理工作;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各类基金公司从事财会、出纳、投资融资等工作。主要专业课程有:会计基础、货币银行学、银行储蓄与出纳、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分析、会计电算化等。

  • 2006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6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系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成都市人民政府。二、办学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站华路15号(高新校区)三、录取规则:1、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考生。3、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四川省规定的高职录取线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4、对专业的安排方法,主要参考考生的志愿序号、总分、相关科目成绩。5、同时按照一定比例适当录取第二、三志愿中成绩优秀的考生。6、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另外,执行四川省的照顾加分政策。7、学费、住宿费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四、联系电话:(028)8532793385323653邮编:610041网址:www.cdvtc.comEmail:zhaojiuchu2000@126.com

  •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花源镇花源大道邮编:610071  三、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开、公正录取考生。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山东、河南、海南、新疆、云南七个省(市、自治州)招生。  4、我校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调档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在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我院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5、所有专业对各相关科目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6、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7、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8、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9、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  10、学费、住宿费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联系电话:(028)8532793385323653  网址:www.cdvtc.edu.cnEmail:zhaojiuchu2000@126.com

  •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一、办学性质及层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ZF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100所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首批4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邮编:611433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陕西、河南、海南、新疆、云南七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4、学院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调档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在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我院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时间定为2011年6月11~12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电话:(028)8532365385327933  网址:www.cdvtc.comwww.cdvtc.edu.cn  Email:czzs2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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