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院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普通民办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学校代码为14176,四川省内招生代码5191。  第三条学校地址:四川·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邮编:610207  第四条我校以普通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应用型自考助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脱产的各类职业培训。  第五条我校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按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5877666。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招生录取工作的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校招生规模;  2.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3.决定学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等;  2.负责学校生源情况的调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招生计划;  3.组织并开展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由院办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十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的招生计划按规定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网与《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四章录 取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四条学校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省内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因肢体残疾生活无法自理或身体健康状况无法完成正常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学校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第六章收费及退费标准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价函[2008]195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校的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七章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学校网址为:http://www.scmvc.cn  2.咨询电话:028-85879393、85879392、85877743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处负责解释。

  •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重点实验室

        

  •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食宿条件

        

  •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就业状况

        

  •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2008年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学院位于四川省省会 ---成都市所辖的具有科研教育新城与工业新城之称的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具有浓厚的大学氛围,校内环境优美、湖光树影、绿草茵茵与现代化建筑交相辉映。     校园占地320亩,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5000余人,自学考试应用型本、专科专业在册学生2000余人。现拥有一大批把握前沿知识、掌握行业技术的高学历、高层次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职教师60%以上,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总数的40%以上, 聘有一大批相关行业中的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双师型”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和实训实习的指导。     学院于1993年由四川陶行知研究会创办,成都瑞迪机械集团投资,研究会中一大批教育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建设。2000年起成为四川师范大学航空港校区,举办普通本专科教育,经过16年办学发展,为国家培养了一万余名本专科专门人才。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专业、专业方向23个,成人学历教育专业 12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12个;专业覆盖了理、工、管、经、文、法等学科领域,涉及旅游、金融、银行、证卷、房地产、司法、制造、IT等相关行业。校舍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有标准全塑胶的体育运动场、游泳池,拥有图书15余万册,各类期刊500余种,计算机1000多台,语音设备300座,多媒体教室50余间,电子阅览室2间,容纳500人的学术厅一座;建有计算机网络实验室、计算机硬件实验室、计算机软件开发实验室、单片机接口技术实验室、电子电工实验室、经贸管理与财会综合模拟实验室、数控机实验室、电脑艺术设计实验室等;设有配置了驾驶教练车50余辆、教练100人左右,占地面积30余亩的汽车驾驶培训学校。     学院长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借鉴运用陶行知教育思想和张伯岑教育思想取得的成较和经验,坚持“以生为本、以德为先、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坚持学院创业院长卢自德先生倡导的“三心。八字”(爱心、责任心、青年心;指向、解困、疏导、关爱)的德育育人理念,突显学生专业职业英语应用能力。学院创新多种运行机制,采用多种激励措施,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举办社会各行各业急需的具有高技能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融入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标准所规定的职业法规与职业道德、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内容,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重视学生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为现代服务业、现代IT行业和现代制造业培养一线具有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开展“专升本”,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积极开展第二专业辅修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本科专业的助学。设有贫困学生助学工作岗位,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和学院优秀奖学金、学校贫困助学金。     学院积极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本科、专科专业助学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职业法规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知识与学教育的“双沟通” 和“三沟通”人才培养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就业指导,统一奖学金评定,统一开展实训,统一推荐就业。面向学生积极开展各种职业资格管理证书、各种从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的高级工、助理技师的考前培训。积极与加拿大、新加坡等外国大学开展国际校际本科、专科和非学历的语言、就业培训合作项目,协助并落实在国外就业的岗位和学历提高的院校。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的指导和推荐工作,校内强化学生的职业素质、就业观念、职业能力和就业技巧的培养,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高度重视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目前已在省内外旅游、金融、银行、证卷、房地产、司法和自造行业建有实训、实习基地100余个。校外实行学生实习、实训实践全程化管理,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16年来,学院先后被省政府、省教育厅评为“四川省先进办学集体”、“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目前,全院师生员工团结和谐,朝气蓬勃,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正在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把我院建设成省内知名的民办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