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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06年招生章程。一、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和隶属关系: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领导。学院属专科层次,学制三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荐就业,并由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二、收费标准:学费:每人每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宿舍有四类标准,住宿由学院统筹安排,住宿费最高标准为460元/学期,最低标准为260元/学期,住宿费按学期收取(毕业班按学年收取)。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三、录取规则1、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试要求。2、考生的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3、各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区)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市、区)的相关录取政策执行。4、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保证进档第一志愿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5、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进档考生专业的确定按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四、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学金设有五个等级:即特等奖学金、优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按学年考核评奖。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与学院达成协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此外,学院还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五、学院名称及联系方式:学院名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59号信箱招生办    邮编:723102招生电话:0916-2385537、2385536、2385535 传真:0916-5361076电子信箱:shzyzsb@163.com         网址:www.sxhkxy.com

  •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2800名,招生专业26个,在9个省市招生。各省招生人数分别是陕西省2545名,青海省40名,山西省20名,河南省30名,江苏省40名,湖北省45名,贵州省20名,重庆市25名,四川省35名。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办(或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为准。  六、报考要求: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试要求;考生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七、录取规则:①各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②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保证进档第一志愿考生的第一专业要求。③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进档考生专业的确定按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八、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九、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待遇:学院隶属陕西省教育厅领导,属专科层次,学制三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校名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可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荐就业,并在陕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916-2385537、2385536、2385535  传真:0916-5361076  网址:http://www.sxhkxy.com  电子信箱:shzyzsb@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59号信箱招生办  邮编:723102

  •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8)  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3000名,招生专业27个,在全国9个省市招生。各省招生人数分别是陕西省2745名,青海省40名,山西省30名,河南省30名,江苏省40名,湖北省35名,甘肃省20名,重庆市30名,四川省30名。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依据各省级招办(或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为准。  六、录取规则:  1、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2、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5、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6、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毕业证书的校名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九、毕业生就业: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荐就业,并在陕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916-2385537、2385536、2385535传真:0916-5361076  网址:http://www.sxhkxy.com电子信箱:shzyzsb@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59号信箱招生办邮编:723102  二○○八年三月

  •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8)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招生计划:省教育厅给我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为3200名,招生专业26个,在全国9个省市招生。各省招生人数分别是陕西省2945名,青海省40名,山西省35名,河南省30名,江苏省40名,湖北省30名,甘肃省20名,重庆市30名,四川省30名。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依据各省级招办(或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为准。六、录取规则: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1、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2、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5、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6、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七、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八、奖、助、贷助学体系: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2、国家助学金:特别贫困生每人每年2500元,一般贫困生每人每年1500元。3、助学贷款:被录取新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九、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毕业证书的校名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十、毕业生就业: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荐就业,并在陕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十一、联系方式:招生电话:0916-2385537、2385536、2385535传真:0916-5361076网址:http://www.sxhkxy.com电子信箱:shzyzsb@163.com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59号信箱招生办邮编:723102二○○九年三月

  •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8)  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南开发区)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省教育厅给我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为3400名,招生专业30个,在全国9个省市招生。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或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为准。  六、录取规则:学院选拔新生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2、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进行调剂录取。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5、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6、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八、奖、助、贷助学体系: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特别贫困生每人每年3500元,一般贫困生每人每年2500元。  3、助学贷款:被录取新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九、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毕业证书的校名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查询。  十、毕业生就业:毕业生就业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荐就业,并在陕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sxhkxy.com  电子信箱:shzyzsb@163.com  招生电话: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传真:0916-5361076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59号信箱招生办  邮编:723102  二○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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