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2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国际经济与贸易2012528531--文科三批工商管理2012527532--文科三批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学校名称: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城南路15号(大连工业大学金州学区)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70万元,图书19.3万册。二、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我院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三、招生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层次授予学位门类110201工商管理4年工商管理类本科管理学110201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4年工商管理类本科管理学050201英语4年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文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经济学类本科经济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年电气信息类本科工学080305机械工程及自动化4年机械类本科工学050408艺术设计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50408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日语强化]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0303工业设计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1、我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⑴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日语强化]、工业设计等艺术类专业为14000元/年·人;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等专业为12000元/年·人。2、各专业学生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注:以上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执行。3、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六、招生录取规则1、文理类专业⑴调档比例:招生计划在50人(含50人)以下按120%调档;招生计划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按110%调档。⑵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⑶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⑷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试,无口试成绩者不予录取;该专业在录取时制定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艺术类专业⑴录取原则①德、智、体全面考核;②我院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只录取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辽宁省外,凡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只录取参加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报考我院的考生;凡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只录取参加大连工业大学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报考我院的考生。③对文化课成绩高于考生所在省普通文理类二批本科控制线者优先录取;④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原则上均不予录取。⑵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⑶录取办法各专业均制定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①艺术设计专业: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85%+普通高考文化课总成绩×15%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日语强化]、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等专业: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60%+普通高考文化课总成绩×40%注:文化课总成绩为考生高考原始分数七、学生奖励资助体系1、奖学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2、其它资助办法勤工助学、临时性补助等。八、招生业务联系部门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7667753传真:0411-87665565邮政编码:116100网址:http://www.caie.orgE-mail:qjyybg@dlpu.edu.cn九、附加说明1、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不相一致(如上级文件调整),将按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2、本章程由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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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城南路15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3595.1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20万元,图书20.2万册。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我院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层次授予学位门类110201工商管理4年工商管理类本科管理学110201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4年工商管理类本科管理学110201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方向)4年工商管理类本科管理学110209W电子商务4年工商管理类本科管理学050201英语4年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文学050207日语4年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文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经济学类本科经济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年电气信息类本科工学080305Y机械工程及自动化4年机械类本科工学080602自动化4年电气信息类本科工学050408艺术设计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0623W数字媒体艺术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日语强化]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方向)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0303工业设计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我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⑴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日语强化]、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方向)、工业设计等艺术类专业为14000元/年·人; 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日语、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等专业为12000元/年·人。 2、各专业学生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3、以上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执行。 4、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招生录取规则 1、文理类专业 ⑴调档比例:招生计划在50人(含50人)以下按120%调档;招 生计划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按110%调档。 ⑵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⑶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 ⑷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⑸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试,无口试成绩者不予录取;该专业在录取时制定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专业 ⑴录取原则 ①德、智、体全面考核; ②我院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只录取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辽宁省外,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报考我院的考生; ③对文化课成绩高于考生所在省普通文理类二批本科控制线者优先录取; ④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原则上均不予录取。 ⑵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⑶录取办法 各专业均制定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2.5+普通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注:文化课总成绩为考生高考原始分数 七、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 2、其它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 八、招生业务联系部门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7667753 传真:0411-87665565 邮政编码:116100 网址:http://www.caie.org E-mail:yxxyzjb@dlpu.edu.cn 九、附加说明 1、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不相一致(如上级文件调整),将按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大连市开发区大学城人文街8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4.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7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57.50万元,图书20.28万册。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我院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层次授予学位门类110201工商管理4年工商管理类本科管理学110201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4年工商管理类本科管理学110201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方向)4年工商管理类本科管理学110209W电子商务4年管理学本科管理学050201英语4年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文学050207日语4年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文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经济学类本科经济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年电气信息类本科工学080305Y机械工程及自动化4年机械类本科工学080602自动化4年机械类本科工学050408艺术设计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50408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日语强化]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方向)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080303工业设计4年艺术类本科文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我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执行。 2、学费收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方向)等专业12000元/生·学年;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自动化等专业14000元/生·学年;工业设计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日语强化])、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等专业16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最高为1200元/年·生。 3、以上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执行。 4、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招生录取规则 1、文理类专业 ⑴调档比例:学院按照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⑵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⑶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总分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再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总分高低依次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⑷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各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⑸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试,无口试成绩者不予录取;该专业在录取时制定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专业 ⑴录取原则 ①德、智、体全面考核; ②我院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只录取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辽宁省外,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报考我院的考生; ③对文化课成绩高于考生所在省普通文理类二批本科控制线者优先录取; ⑵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⑶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录取办法: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综合分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再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按学校志愿顺序及综合分数高低依次进行录取。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有专业级差,专业级差10分。 ⑷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各专业均制定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2.5+普通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注:文化课总成绩为考生高考原始分数 七、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 2、其它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招生业务联系部门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392615550411-392615680411-39261569 传真:0411-39261568 邮政编码:116600 网址:http://www.caie.org E-mail:garyru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