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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716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123号,邮政编码:510925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无英语口语加试要求。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先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0%,再按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0%。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年136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13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1300元。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评比及奖励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和我校相关制度执行。具体如下:1.被评为“国家奖学金”的优秀大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8000元;2.被评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5000元;3.被评为“国家助学金”的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3000元;4.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8000元(在校期间免利息,自毕业起开始计算利息,毕业后第三年还本付息);5.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参加“三支一扶”的可享受国家相应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6.学院奖学金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7.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8.组织在校学生购买大学生医保,除个人按一定比例缴费外,国家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龚寅华监督电话:020-37987218传真:020-37987218电子邮箱:445865003@qq.com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7992828020-37987281传真:020-37987281电子邮箱:nylgxyzsb@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nyjy.cn招生网址:http://www.nyjy.cn/zsb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于2015年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716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123号邮政编码:510925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所在地:广东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招办电话:020-37987281020-37987282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通讯地址:广州从化环市东路1123号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电子邮箱:nylgxyzsb@163.com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nyjy.cn/zsb/index.asp

  •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_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就业前景_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就业方向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_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就业前景_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就业方向1.中山市冠鹰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招聘职位:电子、自动控制专业、机械设计制造、机械加工、精密机械装配、钳工联系人:梁先生2.广东今日合作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招聘职位:初级技术员联系人:张先生公司地址:环市东路416号之三(区庄高迅大厦)一楼合作办公3.广州腾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职位:行政客服文员、储蓄干部、销售部经理、电话文员、网络设计师、业务代表联系人:李小姐、易小姐公司地址:环市东路475号(动物园南门站黄果树餐厅上4楼)4.深圳市同创卓越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招聘职位:储蓄干部5.雄峰集团招聘职位:人事行政部职员、跟单业务员联系人:李部长6.东莞艺峰实业有限公司招聘职位:人事行政助理、中国市场部拓展代表、工艺绘图员联系人:杨先生公司地址:东莞市塘夏镇田心村科苑城工业区(莞深高速塘夏出口处)7.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招聘职位:市场营销、商务管理、物流专业联系人:胡小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86号广糖大厦17楼8.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职位:施工管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路99号19~20楼9.易才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职位:销售文员、商务代表、开发专员、市场策划、客服专员联系人:高经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91号901室10.国美电器招聘职位:营业员、人事行政、收银员、文秘11.广州蓝津科技招聘职位:行政助理、美工、(教育)渠道销售专员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流花广场园景中心1303~1304室12.利诺特有限公司招聘职位:验货员、单证员联系人:曾小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信和广场9栋1503室13.广州越众教育资讯有限公司招聘职位:教育咨询顾问、学习管理师联系人:孔小姐公司地址:天河直街华苑大厦D座23楼C房14.广东国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聘职位:会计文员公司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号海景中心东塔1602室15.广州尼森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职位:业务代表、商务助理(文员)公司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268号东圃天河广场天盛阁6A16日之泉集团招聘职位:终端销售代表、经销销售代表联系人:钟小姐公司地址:广州大道北197号新达城广场北路23楼17.广东尚威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职位:客服专员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工业园建中路58号地铁大厦新六楼

  •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始创于1984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省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着力打造“技能培养特色鲜明,就业竞争力优势突出”的办学特色,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校园占地面积508亩,建有设备先进的实验室(场)108个,机房和多媒体教室100多间,馆藏图书80多万册,数字化校园,空调宿舍、智能水电系统,学习、生活、体育、文娱设施一应齐全。学院现设有11个教学系部,即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管理系、财经系、外语系、建筑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服装系以及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招生专业达33个。在校学生9500多人,教职工500多人,300多名专任教师,企业兼职教师近100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80多人,双师素质型教师120多人。近三年,学院申报发明专利3项和实用新型专利3项,社会技术服务35项立项,公开出版教材20本。学院着力改革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行“双证书”制度,建成了6个“校中厂”、“厂中校”、16个校内“企业工作室”,每年有近20个“订单班”开班,并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一百多家企业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创造学院素质教育特色品牌,以学生军政教导队及“军魂育人”模式为范式,建设了拓展学生素质教育途径的课程,2012年,学生军政教导队列入教育部第五届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学院成立了广州地区第一家科学技术协会;牵头成立了广东省高校服装纺织专业协作会;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与台湾5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或合作意向书。2010年学院获"广东省民办教育突出贡献奖"和"广东最具就业竞争力民办学院"的殊荣。2012年学院再获"广东最具社会认可度学院”。根据第三方调查机构麦可思报告,学院2011届广东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现状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二。2011年9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到校视察,充分肯定学院“办学很实,办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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