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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建筑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理论与应用力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沈阳建筑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理论与应用力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本科四年)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解决土木工程相关领域基本的力学问题,具有土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研究、开发、施工与管理等能力,能够从事建筑工程领域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基本工程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即能掌握扎实的数学和力学基础知识,受到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应用的初步训练,同时又能掌握土木工程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复杂建筑结构设计、施工中的力学分析、计算问题,具有较系统的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分析能力。主要课程:俄语、数学、物理、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弹性力学与塑性力学、断裂力学、结构动力学、实验力学、流体力学、土力学、有限单元法、土木工程概论、房屋建筑学、工程结构设计原理、工程结构设计、基础工程、工程结构抗震设计、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等。学生毕业后,可在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咨询、监理、开发等单位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本专业相关的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相关的土木工程、力学等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专业毕业生可报考上述一级学科中的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工程力学、固体力学等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斯罗斯托夫国立建筑大学在本专业开展“3+2”学生交流项目,学生入学后,前三年在本校学习;符合申请签证条件者,后两年可以办理赴俄罗斯罗斯托夫国立建筑大学学习手续。第四年在该校学习俄语,第五年学习专业课程。学生需按俄方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及生活费用自理。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外语教学以俄语为主。在俄学习期满,达到俄方规定要求,可获得罗斯托夫国立建筑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获得我校本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 沈阳建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沈阳建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沈阳建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做好2006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2、学校代码:101533、办学层次:以本科为主,同时培养研究生、留学生和高职专科生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5、学习形式:全日制6、办学注册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始建于1948年,原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曾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学校是辽宁省唯一的一所以建筑土木为优势,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879亩,设有1个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硕士点,34个本科专业,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2006年我校建筑学(五年制)、城市规划(五年制)、园林、景观建筑设计、土木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测绘工程、安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物流工程、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土地资源管理、英语、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等33个本科专业计划招生2910;建筑工程技术等16高职专科专业计划招生800人。高职升本科、中职升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在我校辽阳校区(辽宁省辽阳市南郊街11号)就读。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倍受社会青睐,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四年名列辽宁省内各高校之首。 二、录取原则1、沈阳建筑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学校调档最高比例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学校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3、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在进入我校录取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4、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5、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6、对于有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除省级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外,我校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当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7、调剂计划使用: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调剂计划使用办法执行。8、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有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考生,学校予以退学。三、专业录取有关要求1、英语、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5个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仅招英语、日语、俄语语种考生。2、学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3、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景观建筑设计等4个专业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4、我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等3个专业按艺术类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等8个省份招生。对于辽宁省、河南省的考生,我校认定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它6个省份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录取过程中,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高考成绩(含数学成绩)与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综合记分(即综合分)排名,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和广告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即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工业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即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在具有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根据当年各省考生高考成绩情况确定外语小分分数线,工业设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数学成绩。5、英语专业和土木工程(英语强化)专业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额满为止。6、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相关录取办法详见我校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四、收费标准我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均由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核定。1、学费收费标准:并轨本科非艺术类专业为4000--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高职升本科和中职升本科专业为5000元/年,城市建设学院(独立学院)本科为10000-120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为4500~5000元/年。2、住宿费收费标准:主校区住宿费标准为900-1200元/年、城市建设学院(独立学院)为800-1000元/年、辽阳校区为500-800元/年。若辽宁省物价局变更上述各类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3、我校设有多种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以后,我校可以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情况详见我校2006年招生简章五、咨询联系方式1、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110168电话:024-2469396988893969传真:024-24693969网址:http://www.sjzu.edu.cnE-mail:zsb@sjzu.edu.cn2、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沈阳建筑大学网站(http://www.sjzu.edu.cn)查询。3、本章程由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沈阳建筑大学二OO六年四月十日

  • 沈阳建筑大学_沈阳建筑大学就业前景_沈阳建筑大学就业方向

    沈阳建筑大学_沈阳建筑大学就业前景_沈阳建筑大学就业方向我校毕业生主要面向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建设领域就业,大部分毕业生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工作,每年仅到世界五百强的中建系统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达到30%以上,学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2002—2013年连续12年名列省内高校前茅。近年来,学校获得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建校60余年来,我校毕业生中有全国劳动模范及五一奖章获得者和鲁班奖项目经理,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及省部级领导干部。学校大批毕业生在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大显身手,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园、沈阳全运会等诸多重点场馆项目建设中都留下了建大学子的足迹。我校毕业生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办法落实就业单位。学校已经建立起较为科学、有效、完善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建立便捷有效的供求信息库,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发布,实现毕业生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学校每年都举行大型校内双向选择洽谈会和百余场专场招聘会,同时不断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加强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起了一批较为固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为广大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方便。据统计,我校毕业生通过学校双选会或由学校提供就业信息落实就业单位的比例,近年来一直占当年初次就业率的70%以上。

  • 沈阳建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沈阳建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办学地点及校址:普通本科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高职高专升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在辽阳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阳市南郊街11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7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6年;高职高专升本科专业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3年;高职专科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5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2.149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914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7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0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156万元,图书117.33万册。二、计划特别说明英语、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等6个本科专业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个高职专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仅招英语、日语、俄语语种考生。建筑学、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园林(景观设计方向)、景观建筑设计、生态学(城市生态规划方向)等5个专业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80701建筑学五年理工建筑学080701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五年理工建筑学080702城市规划五年理工工学090401园林(景观设计方向)四年理工农学071402生态学(城市生态规划方向)四年理工理学080708景观建筑设计四年理工工学080703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四年理工工学080703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四年理工工学080703土木工程(英语强化)四年理工工学071101理论与应用力学四年理工理学080901测绘工程四年理工工学081002安全工程四年理工工学08070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四年理工工学080705给水排水工程四年理工工学081001环境工程四年理工工学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理工工学080602自动化四年理工工学080604通信工程四年理工工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理工理学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理工管理学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理工工学081201交通运输四年理工工学081207物流工程四年理工工学080203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四年理工工学08020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四年理工工学071302材料化学四年理工理学110104工程管理四年理工管理学110304土地资源管理四年理工管理学110106房地产经营管理四年理工管理学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理工理学110203会计学四年文史管理学110205人力资源管理四年文史管理学110201工商管理四年文史管理学030101法学四年文史法学050201英语四年文史文学050408艺术设计四年艺术(文)文学050408艺术设计四年艺术(理)文学050303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四年艺术(文)文学050303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四年艺术(理)文学080303工业设计四年艺术(文)文学080303工业设计四年艺术(理)文学56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104室内设计技术三年理工 560201城镇规划三年理工 56030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401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402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制冷与空调方向)三年理工 560402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方向)三年理工 560403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404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501建筑工程管理三年理工 560502工程造价三年理工 560503建筑经济管理三年理工 560504工程监理三年理工 560601市政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603给排水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702物业管理三年理工 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理工 560501建筑工程管理三年文史 560502工程造价三年文史 560503建筑经济管理三年文史 560702物业管理三年文史 080703土木工程(高职高专升本科)两年单独考试工学08070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高职高专升本科)两年单独考试工学090401园林(高职高专升本科)两年单独考试农学110104工程管理(高职高专升本科)两年单独考试管理学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对家庭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免、减、补”等多种措施保证贫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的同时,设立了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奖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助学金的同时,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三是与有关银行落实了为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贫困学生可持相关证明,入学后办理助学贷款;四是学校对家庭条件特殊困难,符合学校减免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的减免政策;五是学校对于实施以上措施后在生活上仍有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如定餐、阳光卡、学校党员助困基金、雷锋班长基金以及社会人士在校内设立的多种资助等。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我校与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学院(UNITEC)合作办学,举办建筑学专业“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建筑学专业“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实行4+1.5的培养模式。(1)该合作办学项目在本校同批次2007级相近专业新生中进行招生;(2)学生在国内学习四年,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赴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学院(UNITEC)学习手续。学生在该学院自费学习一年半。(3)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学校在辽宁省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5%调取考生档案,在其他省份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20%调取考生档案。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校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4、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在进入我校录取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6、联系电话:024-2469396988893969网址:http://www.sjzu.edu.cn7、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说明(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工作程序:辽宁省、吉林省考生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辽宁省、吉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所在省招考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然后持所在省招考办统一签发的《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到我校在该省设定的考点报名,并按时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日程安排:1月底至3月初:外省艺术类术科考试的组织工作;3月:艺术类术科考试试卷的评阅工作;4月:确定艺术类术科考试合格名单,发放合格证,并向各省报送合格考生名单;7月: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办法: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含数学成绩)与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所取得的专业课成绩(辽宁省、吉林省考生为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所取得的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根据当年所在省考生高考成绩情况确定外语小分分数线,工业设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数学成绩。(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工作程序:考生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推荐介绍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照片2张,需到我校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日程安排:2007年3月16、17两日,考生报名;2007年3月18日,体育专项测试;2007年5月,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异,收到《沈阳建筑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2007年7月,招生录取。录取办法: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标,并在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加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经我校体育测试成绩优异,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60%,我校将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沈阳建筑大学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 沈阳建筑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沈阳建筑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点击查看:沈阳建筑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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