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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会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会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会计(专科学制三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牢固掌握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技能,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统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主要体现在注重综合素质,强化操作技能。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初级财务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经济法、统计学、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税法、会计电算化。

  •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市场营销(专科)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市场营销(专科)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市场营销(专科学制三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既掌握市场营销专业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又具有市场分析、销售与管理、客户服务、营销策划等综合职业能力,具备职业生涯发展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可以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推销服务和教学科研等工作。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与预测、基础会计学、金融概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管理学、分销渠道管理、推销学、广告学等。

  •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旅游英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旅游英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旅游英语(专科学制三年)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从事语言交际、业务操作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主要体现在注重综合素质,采取“2+1”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主要课程:旅游学概论、旅游公关与礼仪、旅游心理学、旅游市场营销、旅游政策与法规、旅游产品策划、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饭店管理与实务、旅行社业务与管理、旅游文化与审美、旅游组团实务、会展旅游、导游业务与艺术等。

  •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艺术设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艺术设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艺术设计(专科学制三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设计思维能力以及设计表现技能,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能力、策划创意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在平面、媒体、室内设计等领域从事教育、研究、设计制作和设计管理的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概论、电脑辅助设计、图形创意、版式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出版物设计、透视学与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网页设计、品牌视觉设计等。

  •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中文全称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236。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18号,邮政编码为443002。  第三条学院为独立学院,有20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文凭。本科毕业生符合三峡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经三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三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院的招生工作在三峡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处的领导和三峡大学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18号邮政编码:443002   电话:0717-6392282、6394011、6394010传真:0717-6394425、6394011  网址:http://www.ctgu.edu.cnhttp://210.42.35.198/kjxy/   E-mail:zbb@ctgu.edu.cn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2007年,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异地录取模式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无我院志愿的考生。  第七条学院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八条学院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均予以承认。  第九条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学院提档要求,并取得各省美术联考本科合格证的情况下,学院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  第十条音乐类本科专业录取: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报考三峡大学音乐学专业的合格成绩,在文化成绩符合学院提档要求情况下,学院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普通本、专科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原则上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报到后达到相关规定者,可申请调整专业。  第十二条学院大学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第十三条凡填报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四条请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录取过程中能及时联络,或主动与我院取得联系,表明录取志向,避免录取有误,否则考生责任自负。  第十五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第三章其它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有关代收费用。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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