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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里学院
  • 凯里学院招生简章

        凯里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学[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凯里学院;学校代码:10669。     第三条 学校校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编:55601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凯里学院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凯里市,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由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本科层次的高等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659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学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生工作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同等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报考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要求,参加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类考生(在省外设点的必须参加校考)成绩双上线(文化、专业)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考生录取时文化分和专业分所占比例及录取原则按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毕业文凭    第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2014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第十三条 严格按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 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 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凯里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kluniv.cn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55-8553376、8509281、8558898 0855-8509281(传真)    学校招生E-mail:xsgzc@126.com    

  • 凯里学院重点实验室

        学院搭建了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课程的科研支撑体系,着力建设了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贵州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中心、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研究中心、苗侗文化艺术研究中心、苗侗文学研究中心、黔东南民族地区外语教育研究中心、黔东南生物资源研究中心、黔东南民族民间美术研究所、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民族地区旅游研究所等一批民族学科研究机构.

  • 凯里学院食宿条件

        食堂     学院设有四个食堂,另为少数民族学生设有一个清真食堂,食堂饭菜品种较多,各地风味皆有。     平均伙食标准     每餐5元左右,每月伙食标准平均400元左右。

  • 凯里学院就业状况

        在历届毕业生中,仅州内就有200余人被评为全国、全省、全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些毕业生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和业务岗位,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黔东南地区基础教育的中坚力量。

  • 凯里学院--学校简介

        学校概况          凯里学院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的地方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实行“省州共建共管、以州为主”的管理体制。     地理位置:学校坐落在素有“森林之州”、“歌舞之州”美誉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凯里市。      历史沿革:学校源于1958年成立的黔东南大学,1959年改为黔东南师范专科学校,之后办学历程艰辛曲折,校名几经更迭。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重建黔东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联合举办贵州师范大学凯里学院,开展本科教育;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以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06087.33平方米(约1659亩);建筑面积204005.02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6166.01平方米,学生公寓面积84781.88平方米;学校馆藏纸质图书80万册,电子图书101万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3864.56万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化和网络应用系统。     学科专业:学校设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等17个教学分院;现有30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和1个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特色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以及30个校属研究所(中心)等科研机构。     队伍现状:现有教职工760人,其中,正高职称56人,副高职称144人,博士16人,硕士331人;有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贵州省省管专家3人,贵州省高校教学名师3人,贵州省高校哲社学科带头人2人。     人才培养:现有来自19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在校生9979人,折合在校生数为10348人。2006年升本以来,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狠抓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2010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已有13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点,有三届本科学生毕业,毕业学生2020人,学生毕业率在98%以上,毕业生广受欢迎,培养了以贵州省“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胡丹丹、杨明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学生,以获得全国“特别关注乡村教师”称号的刘习聪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三年在84%以上。     科学研究:2006年以来,学校获得校外立项科研课题共319项,其中国家级15项,省部级66项,引进科研经费达828.97万元;出版专著、教材74部,发表科研论文1870篇,其中核心期刊及CSSCI收录论文共488篇, SCI、EI等国际权威学术文献收录36篇;获地厅级科研成果奖33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7项。2011年我校与贵州大学、中山大学同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立项,科研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合作办学: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目前与济南大学、宁波大学、天津音乐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国内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佩斯大学、泰国丝莎琪皇家大学开展了合作办学项目。     荣誉称号:学校2007年被教育部、国家语委授予首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009年学校在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中获优秀等次;2010年被教育部关工委授予“主题教育活动示范学校”,被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获得贵州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省文明办、共青团贵州省委颁发的“优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评选优秀奖”,被贵州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授予“贵州省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先进单位”;2011年学校获得教育部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组织奖”,被全国高校节能联盟授予“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被贵州省教育厅、省综治委授予“2011年度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等单位授予“第七届全省大学生校园文化月先进集体”,学校教务处被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我校近年受表彰的教师有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入围优秀辅导员年度人物1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先进工作者1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级优秀辅导员7人等。学校办学水平逐年提高,影响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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