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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13534  3.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晋祠路45号,邮编:030021  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南路气化街10号,邮编:030024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新矿院路18号,邮编:030024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邮编:030600;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13号(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邮编030600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7.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校领导、纪检委、招生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具体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6.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提挡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应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应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艺术类考生投档方式接收档案,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和文化课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依据投档次序、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录取;生源不足的省份,将计划调整到生源好的省份。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挡,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对于高考成绩总分相同,也没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三、特殊专业要求和限制  1.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2.学校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凡色弱、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报专业执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要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以免无法正常学习。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13534  3.学校地址:山西省孝义市湖滨路205号,邮编032300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7.办学形式:全日制  8.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领导、纪检委、招生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与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具体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6.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提挡要求的情况下,依据投档次序、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理工类、文史类考生,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挡,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对于高考成绩总分相同,也没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三、特殊专业要求和限制  1.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2.学院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凡色弱、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报专业执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要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以免无法正常学习。  四、体检要求  1.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2.学生入学后,学院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五、证书颁发  毕业时,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毕业证书颁发条件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按照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014101,6014965,6014020,6011981  电子邮件:zsb@tyut.edu.cn  八、录取结果查询  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xdkj.tyut.edu.cn  2014年5月

  •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太原理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3534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孝义市湖滨路205号,邮编:032300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三条2015年招生各专业办学地址:山西省孝义市湖滨路205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设立由太原理工大学主管领导、纪检委、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办及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在太原理工大学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规模由学院招生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本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的有关政策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鉴于全国大部分省份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模式,根据有关规定,可预留不超过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统考上线考生的不平衡。  第十九条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制定学院专升本计划50人,专业为能源与动力工程。  第五章录取  第二十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十一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专升本分类录取。  第二十二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三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与原则接收档案。  第二十四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理工类、文史类考生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体育类考生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依据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六条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如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  第二十七条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二十八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九条建筑学专业入学后要求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三十条学院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三十一条凡色弱、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报专业执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要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以及艺术类专业,以免无法正常学习。  第三十二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三十三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专升本录取规则:专科阶段专业为能源与动力工程相关专业的前提下,依据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志愿,按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六章证书颁发  第三十四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收费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学生入学后,学院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七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录取的所有本科学生,均可到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xdkj.tyut.edu.cn,联系电话:0351—6014101,6014965,6014020,6011981,电子邮件:zsb@tyut.edu.cn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4月

  •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3534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孝义市敬徳街42号,邮编:032300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十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建平职务:院长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四条2016年招生各专业办学地址:山西省孝义市敬徳街42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委、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的有关政策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鉴于全国大部分省份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模式,根据有关规定,可预留不超过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统考上线考生的不平衡。  第二十条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制定专升本计划100人,专业为能源与动力工程、会计学。  第五章录取  第二十一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三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四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与原则接收档案。  第二十五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理工类、文史类考生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体育类考生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依据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七条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如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二十九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三十条建筑学专业入学后要求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三十一条学院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三十二条凡色弱、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报专业执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要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以及艺术类专业,以免无法正常学习。  第三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三十四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专升本录取规则:依据考生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按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六章证书颁发  第三十五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收费  第三十六条严格按照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八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录取的所有本科学生,均可到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xdkj.tyut.edu.cn,联系电话:0351—6014101,6014965,6014020,6011981,电子邮件:zsb@tyut.edu.cn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2016年5月

  •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09专业录取分数线_重庆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09专业录取分数线_重庆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09484486--理科三批土木工程2009484500--理科三批水利水电工程2009484495--理科三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09491494--理科三批自动化2009492495--理科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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