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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山东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警察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1324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学校地址:文东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  明水校区章丘市章莱路2555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警察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警察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考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监督电话:0531-82606112)。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2016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7个本科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其它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山东省内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和面试,政审、面试合格。  第十六条政治条件。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政治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第十七条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体检不合格论。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  2.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第十八条体能条件。凡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见下表:  性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男子  50米  7″1以内  1000米  4′05″以内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  立定跳远  2.2米以上  女子  50米  8″6以内  800米  4′00″以内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  立定跳远  1.5米以上  备注:表内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第六章录取规则

  • 山东警察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山东警察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山东警察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其前身是山东省警官学校,1946年创建于山东省临沂。学院目前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培养全日制公安本、专科大学生;二是承担山东省、全国和国外警察的培训任务,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两个培训基地之一,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之一,从2006年开始,承担国外警察的培训任务。  60多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坚持主动服从服务于警务实战需要,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为各级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5万余名合格人才,为“平安山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院已成为培养公安高级专门人才的学府、在职警官培训基地和公安科技研究中心。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公安专业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高等教育教学需要的专任教师队伍。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三个宽口径本科专业和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三个专科专业,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还开设多个专门化方向。学院建有警用武器、痕检、文检、法医、刑事化验、刑事音像、现场勘查、防爆排爆、测谎等33个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00多万元。建有2个独立的校园局域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公安专网”联通。拥有2个图书馆,馆藏图书63万余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定期出版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多次组团出访并接待了多国警察机关或警察院校的访问。此外,还与香港、澳门警方和省内外公安实战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受公安部、商务部委托,自2006年起,先后举办了多期国外警察培训班,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朝鲜、土耳其、马达加斯加、多米尼克等15个国家的高级警官在我院接受了培训,促进了我院与国外警察同行之间的友谊与合作。  学院以“忠诚、严谨、团结、奉献”为校训,坚持主动服从服务于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的指导思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为建设“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培养更多更好的公安专业人才而奋斗!

  • 山东警察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山东警察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山东警察学院院校类型:政法类山东警察学院所在地:山东山东警察学院学历层次:本科山东警察学院招办电话:0531-82606031山东警察学院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山东警察学院电子邮箱:zhaosheng@sdpc.edu.cn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sdpc.edu.cn

  •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_期刊_投稿_版面费_官网_编辑部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_期刊_投稿_版面费_官网_编辑部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8年,是一份由山东警察学院主办的政治法律类学术期刊。本学报是一份综合性公安学术理论期刊,立足公安学术前沿,着眼公安实践,加强公安理论探索,属于全国公安学术名刊,在政法类期刊中享有较高的声誉,积聚了一批学术名家作者群,本刊很多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和摘登。主要栏目:专论、刑事法专题、法学观点、侦查学研究、犯罪学研究、治安管理研究、公安教育。《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投稿指南:  学报是一份综合性公安学术理论期刊,立足公安学术前沿,着眼公安实践,加强公安理论探索,属于全国公安学术名刊,在政法类期刊中享有较高的声誉,积聚了一批学术名家作者群,本刊很多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和摘登。   本刊自创刊以来,按照“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学术交流,繁荣理论研究”的办刊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双百方针”,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为繁荣学术研究服务。随着时代的发展,本刊依据自身特点,顺应改革开放的历史潮流,调整办刊思路,以其实用性、学术性与前瞻性,学术质量和地位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本刊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万方数据库收录期刊。本刊2001年5月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认定为侦查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核心刊物,很多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和摘登。2002年至2004年3年间,本刊在《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量排名榜中稳居法律类报刊前20名。1999年、2002年、2006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001年、2003年、2005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期刊”,2002年被评为“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这得益于广大作者与读者的厚爱和支持,编辑部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不断提升刊物质量,努力扩大学报影响,全面加强编辑专业素质培养,力求将学报办成一份在政法理论界与实务界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刊物。为此,学报不断加强高层次、高水平作者队伍建设,与北大、人大、武大、山大以及公安政法类大学的著名专家教授建立了密切联系,为提升学报质量与学术品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学报不断强化策划意识,通过选题策划、栏目策划来打造刊物特色。每一期都围绕一个学术前沿热点问题,组织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开辟专题或者笔谈进行研究,在学界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着力加强刑事法学研究等优势栏目建设,在精品栏目上率先突破,带动了学报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报积极加强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名校名师、各专门研究机构以及全国各大数据库保持着密切的互动关系,推动了优秀稿件的转载与摘录,极大地提高了学报的知名度。本刊已实行编排规范化,任何作者来稿,都必须附有:1.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学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置于论文首页左下角。2.作者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3.论文摘要。摘取论文的主要观点,一般要求200字左右。4.关键词。能标示论文最主要内容的术语,标注3-8个,关键词之间以分号分隔。5.参考文献。论文引文出处全部列入“参考文献”,置于论文末尾。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包括:⑴著作,应注明著作作者,著作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⑵期刊文章,应注明文章作者、文章名称、发表的期刊名称,发表时间,卷(期),起止页码。⑶报纸文章,应注明文章作者,文章名称,报纸名称,出版日期(版次)。⑷英文翻译,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

  • 山东警察学院怎么样

    山东警察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其前身是山东省警官学校,1946年创建于山东省临沂。山东警察学院目前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培养全日制公安本、专科大学生;二是承担山东省、全国和国外警察的培训任务,山东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两个培训基地之一,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之一,从2006年开始,承担国外警察的培训任务。60多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坚持主动服从服务于警务实战需要,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为各级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5万余名合格人才,为“平安山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院已成为培养公安高级专门人才的学府、在职警官培训基地和公安科技研究中心。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公安专业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高等教育教学需要的专任教师队伍。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三个宽口径本科专业和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三个专科专业,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还开设多个专门化方向。学院建有警用武器、痕检、文检、法医、刑事化验、刑事音像、现场勘查、防爆排爆、测谎等33个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00多万元。建有2个独立的校园局域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公安专网”联通。拥有2个图书馆,馆藏图书63万余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定期出版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多次组团出访并接待了多国警察机关或警察院校的访问。此外,还与香港、澳门警方和省内外公安实战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受公安部、商务部委托,自2006年起,先后举办了多期国外警察培训班,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朝鲜、土耳其、马达加斯加、多米尼克等15个国家的高级警官在我院接受了培训,促进了我院与国外警察同行之间的友谊与合作。学院以“忠诚、严谨、团结、奉献”为校训,坚持主动服从服务于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的指导思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为建设“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培养更多更好的公安专业人才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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