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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仁学院2011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铜仁学院2011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旅游管理2011516516--文科二批小学教育2011519519--文科二批旅游管理2011516516--文科二批小学教育2011519519--文科二批思想政治教育20115195210文科二批英语20115225280文科二批

  • 铜仁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铜仁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贵州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及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办学校。  第三条学院地址:主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17号  北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51号  第四条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0923、5230718(传真)  邮编:554300  网址:http//:www.gztrc.edu.cn/home/xsc  E-mail:trxyxsc@21cn.com  第五条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第六条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报有我院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尚未录满时,则依次录取平行志愿或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体育、艺术、师范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专业的本科男生身高为1.68米以上、专科1.65米以上,本科女生身高为1.58米以上、专科1.55米以上,且须取得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含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招。师范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缺,无口吃,身高在(男生)1.55米、(女生)1.45米以上。  第九条招生计划与专业,我院目前有9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生。详见2007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  第十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语加试。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及省、地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按规定收取的其它杂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省政府和地方有关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贵州省当年《招生考试报》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查寻。  第十三条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我院统一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优秀专科生按一定比例,有机会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升入本科学习,享受本科学生同等待遇。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广开就业渠道,切实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并开展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工作。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铜仁学院2011招生章程

    铜仁学院2011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学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大道103号  网址:http://www.gztrc.edu.cn  第四条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2263、5232273(传真)  邮编:554300  E-mail:zjc@163.com  第五条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六条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招生计划与专业: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院招生计划2230人。其中本科1930人,含200名免费师范生;专科300人。有26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zsjy查询。  第八条免费师范生的招生与管理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铜仁学院试点招收免费师范生的复函》黔教函[2010]35号文件精神,我院今年继续招收200名免费师范生。  1、招生范围:面向贵州省各地、州(市)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录取批次与程序:安排在二本录取前,凡填报志愿的考生须通过面试、签订协议、然后录取。  3、待遇与义务: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毕业后按签订的协议到铜仁地区县以下乡镇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  4、相关要求: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师职业要求;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校、转专业;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将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第九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  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体育、艺术、师范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其中艺术类专业按文化、术科双上线后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文化、术科双上线后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且面向全省招占该专业省内计划35%的女生。师范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缺,无口吃。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顶目及标准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贵州省当年《招生考试报》或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院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广开就业渠道,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等资助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 铜仁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铜仁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综合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大道103号  网址:http://www.gztrc.edu.cn  第四条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2263、5232273(传真)  邮编:554300E-mail:zjc@163.com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 铜仁学院201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铜仁学院201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一条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铜仁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学院代码:10665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办学类型:综合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三条学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大道103号网址:http://www.gztrc.edu.cn第四条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2263、5232273(传真)编:554300E-mail:zjc@163.com第五条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普通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第六条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七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在省内积极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当年公布的“专升本”招生专业。报名“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上全省统一划线后的考生)各对应专业的专业考试。第八条招生计划与专业: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发改委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网站http://www.gztrc.edu.cn/zsjy查询。第九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十条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复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可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相对应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一条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十二条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网站查询。第十四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第十五条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第十六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等资助工作。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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