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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林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统计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榆林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统计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理学  门类:统计学类  专业名称:统计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包括一般统计和经济统计两类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或数学与经济学素养,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分析数据,能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统计调查、统计信息管理、数量分析等开发、应用和管理工作,或在科研、教育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打好数学基础,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受到理论研究、应用技能和使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具有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比较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  2.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采集数据、设计调查问卷和处理调查数据的基本能力;  3.了解与社会经济统计、医药卫生统计、生物统计或工业统计等有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具有应用统计学理论分析、解决该领域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4.了解统计学理论与方法的发展动态及其应用前景;  5.对于理学学士,应能熟练使用各种统计软件包,有较强的统计计算能力;对于经济学学士,应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具有利用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管理的能力;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数学、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  主要课程:数学基础课(分析、代数、几何)、概率论、数理统计、运筹学、计算机基础、应用随机过程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学年论文、社会调查、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0--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或经济学学士

  • 榆林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代码:11395)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重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4个院系,28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2007年我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录取本、专科生共3000名。  二、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相关科目要求: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中有一科低于60分的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4、外语语种: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优惠政策: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录取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  7、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  8、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我校将以相关科目成绩和特长及身体条件等作为录取依据。  9、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500元/人·年;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  专科:文史类4500元/人·年;理工、外语类5500元/人·年。  四、奖、贷、助、补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陕西省贫困助学金、何崇鋈教育基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学校地址:榆林市西沙文化路北段邮政编码:719000  联系电话:0912—3893616、3895477传真:0912—3896393  学校网址:http://www.ylc.net.cn  联系人:尚爱军姚学慧张烨

  • 榆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代码:11395)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4个院系,33个本科专业,18个专科专业。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录取本、专科生共3145名。  二、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相关科目要求: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中有一科低于60分的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4、外语语种:不限。  5、优惠政策: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录取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  7、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8、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  9、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0、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500元/人·年;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  (高职)专科:文史类5000元/人·年;理工、外语类5500元/人·年。  四、奖、贷、助、补、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陕西省贫困助学金、何崇鋈教育基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学校地址:榆林市西沙文化路北段邮政编码:719000  联系电话:0912—3893616、3895477传真:0912—3896393  学校网址:http://www.ylc.net.cn联系人:尚爱军姚学慧张烨

  • 榆林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榆林学院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一、学校简介榆林学院(国标代码:11395)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4个院系(其中有8个二级学院),36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4个研究中心,8个研究所。2010年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录取本、专科生3180名。二、录取原则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相关科目要求: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报考英语专业,英语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4、外语语种:英语。5、优惠政策: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6、录取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7、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8、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9、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0、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三、学费标准本科:文史类3500元/人·年;体育、外语、理工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高职)专科:文史类5000元/人·年;外语、理工类5500元/人·年。四、奖、贷、助、补、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陕西省贫困助学金、何崇鋈教育基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学校地址:榆林市崇文西路4号

  • 榆林学院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国标代码:11395)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6个院系(其中有8个二级学院),37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4个研究中心,8个研究所。2011年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录取本、专科生3280名。  二、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相关科目要求: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报考英语专业,英语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4、外语语种: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5、优惠政策: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录取志愿: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  7、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8、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  9、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0、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三、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500元/人·年;体育、外语、理工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  (高职)专科:文史类5000元/人·年;外语、理工类5500元/人·年。  四、奖、贷、助、补、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陕西省贫困助学金、何崇鋈教育基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学校地址:榆林市崇文西路4号邮政编码:719000  联系电话:0912—3893616、3895477传真:0912—3896393  学校网址:http://www.yuli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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