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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州学院
  • 琼州学院招生简章

        琼州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琼州学院是由海南省政府和三亚市政府共建的全日制综合性应用型省属本科院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代码为11100。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54年,占地1500亩,有三亚与五指山两大校区,其中三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五指山校区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学校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培养包括专业硕士、普通本、专科及外国留学生在内的各层次专门人才,教职工11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含外国留学生)。    第三条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在招本、专科专业57个,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大门类。拥有多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省级教学团队。拥有教育部教育援外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海南省民族研究基地、国家及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国际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研究基地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培养单位。    第四条 学校国内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艺术、体育考生)。2014年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琼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设举报信箱,公开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本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制定招生事业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实行梯次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接受其他志愿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志愿相同,按高考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按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评价情况录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我校认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单科成绩一般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和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生源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总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成绩,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双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故意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达不到专业要求水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三条 学校招收排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琼州学院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比例,非外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按1:1的比例投档,或按各生源省规定的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原则上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兼招俄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以零起点教学),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及口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录取时依据各生源省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在选考科目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八条 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区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区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区。协作计划录取的考生,所有待遇与其他考生相同。    第十九条 学校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需交纳国家收费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到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核对身份。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生源省招生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琼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授予条件者,颁发琼州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有关费用。我校将严格执行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各类专业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本科文史类专业415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管理、旅游类专业4600元/年;旅游管理专业(中奥班)17200元/年。专科文史类师范专业415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4600元/年;高职文史类专业4950元/年,理工、外语、管理、体育类5700元/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1200元/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档次收)。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与“海南省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设“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88651896   88651897(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qzu.edu.cn 招生信息网:zs.qzu.edu.cn    E-mail: qzuzsb@qq.com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邮编:572022)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之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琼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琼州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     

  • 琼州学院重点实验室

        学院现有计算机、现代教育技术、物理、生物、化学等5个实验中心

  • 琼州学院食宿条件

        住宿费:600-1200元/年。

  • 琼州学院就业状况

        2005—2008年,学院连续四年荣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三是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2008届各专业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81.78%,均超过全国当年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数。               

  • 琼州学院--学校简介

        琼州学院是中国最南端惟一的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海南省唯一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型高校,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位。     学校1954年建校,现有三亚(主校区)、五指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472亩。有来自全国26个省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14100余人,乌克兰、俄罗斯、佛得角等国家的交换生和留学生50余名。现有教职工9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占65%以上,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的35%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5%以上。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优专家、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教学名师多名。    学校设有旅游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0个二级学院,9个实验中心。设有52个本专科专业,涵盖了文、理、工、管、法、农、教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 4个省级特色专业,10门省级精品课程,5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初步形成了以旅游管理、民族研究、生态、社会工作等为代表的特色及优势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秉承“明德、博学、励志、笃行”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创新办学理念、育人理念,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生荣获国家级比赛大奖多项,2009-2010年连续两年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本科组一等奖;2012年荣获全国导游大赛获团体一等奖;2012“安利杯”全国计算机作品赛金奖;2005—2011年连续七年荣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2010年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获全国三等奖;校团委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同时,在省级各类比赛中荣获多项大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创新能力强、踏实敬业,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全国当年大学毕业生平均水平。     学校拥有中国与乌克兰大学校长论坛永久性会址、教育部教育援外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海南省民族研究基地、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国际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研究基地。先后成功承办了三届国家教育援外项目“亚非发展中国家旅游管理高级研修班”,成功承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专家座谈会、中乌大学校长座谈会等教育部主办的国际教育会议,受到教育部及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好评。     2006年以来,共承担科研课题417项,总经费达1368.25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24项,省厅级项目283项,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项,社会科学成果奖8项。其中“根灌ROOT IRRIGATION”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非傍轴光束质量研究”居国际先进水平,“探地雷达反问题的同伦算法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学校重视海南黎、苗族本土文化的研究,成果丰硕,目前承担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4个,有省部级、教育厅和三亚市科研项目30多个,获海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9项。学校高度重视产学研一体化建设,获得“海南省产学研结合十大杰出院校”、“海南省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与乌克兰卢甘斯克达拉斯•舍甫琴科民族大学、美国玛赫西管理大学、奥地利IMC应用科学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境外10多所大学及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16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协议书;与中国音乐学院、中山大学等国内高校进行了教学、科研的合作与交流。    一所办学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具有突出区位优势和鲜明特色的本科大学——琼州学院,正以崭新的姿态,屹立在祖国的南端,跻身于全国高校之林,展姿于神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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