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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联合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为河北联合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校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九条 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均按投档成绩分数对待

  • 河北联合大学招生简章

        河北联合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14年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河北联合大学(原河北理工大学、华北煤炭医学院),英文名称:Hebei United University。校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国标代码:10081     第三条 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公办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办学层次和类型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81个本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为河北联合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校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九条 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均按投档成绩分数对待。    第四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条 2014年我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一条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完后按“志愿+考核”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入学后进行加试,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     第十二条 除特别注明外,我校各专业对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没有要求,但由于小语种考生在入学后难以为其安排外语教学,故希望非英语语种考生亦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英语成绩要在110分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3+1学习模式,第一阶段3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1年在国外学习。具体要求按我校合作办学项目实施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第十四条 2014年我校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就读期间学费18000元/年(国外就读期间学费约为9500欧元/年/人,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年;热门本科专业学费45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第十六条 学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专科学生颁发河北联合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河北联合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海德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Degree Certificate of Heidelberg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就业处将及时通过我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联合大学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www.heuu.edu.cn     E- mail: zsb@heuu.edu.cn     联系电话:0315-2592618

  • 河北联合大学重点实验室

        河北省现代冶金技术实验室、河北省无机非金属材料实验室、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河北省矿业开发与安全技术实验室

  • 河北联合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根据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分为500元/年/人、600元/年/人、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食堂     学校建有设施完备的现代化大型学生食堂,为学生提供方便、卫生的服务。饭菜种类丰富、物美价廉,并设有专门的回民食堂及其它特色饮食,能够满足同学们的不同用餐需求。

  • 河北联合大学就业状况

         毕业学生以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适应社会需求,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等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省内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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