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标准: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专业3300元/年•生,装潢艺术设计专业5200元/年•生,其它专业3600元/年•生;住宿费最低标准:650元/年•生)。     

  •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 提档比例:在河南省按省招办要求提档,其他省按照本院与各省协商的比例提档。    3. 本院将根据考生志愿,从达到各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    4.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除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外,还在本院网站上公布。    四、招收专业及录取条件    1.今年本院招生专业包括: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装潢艺术设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酒店管理、通信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等。    2.录取条件: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请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我校。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统一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1年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我院2011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 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 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 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    1. 计划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省招生管理部门通过规定渠道向社会公布;二是本院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载体和形式向社会公布。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补充规定。    3. 男女生比例:本院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 提档比例:在河南省按省招办要求提档,其他省按照本院与各省协商的比例提档。    3. 本院将根据考生志愿,从达到各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    4.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除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外,还在本院网站上公布。    四、招收专业及录取条件    1.今年本院招生专业包括: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装潢艺术设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酒店管理、通信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等。    2.录取条件: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请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我校。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统一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标准: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专业3300元/年•生,装潢艺术设计专业5200元/年•生,其它专业3600元/年•生;住宿费最低标准:650元/年•生)。    六、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1.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村、乡(镇)、县(区)三级贫困证明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2.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七、其他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相应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工业园区经三路6号    邮政编码:453006    咨询电话:0373-3720999、3720888(传真)    网 址:http://www.xxvtc.com    电子邮箱:xzyzsjyc@163.com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访问、报考我校!    

  •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实验室

        

  •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食宿条件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