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4230  学校全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高校。  一、办学层次:高职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叉口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六、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安徽省招生政策执行。  6、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8、学院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七、体检要求:按安徽省体检标准执行。  八、学费标准: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组织机构和人员:  1、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2、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注意事项:  根据安徽省高招办下发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息发电子邮件至zsb@sje.cn(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以上各项政策由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551-3690888  传真:0551-3506540  邮编:230601  网址:http://www.hfitu.cn  E-mail:zsb@sje.cn

  •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二、办学层次:高职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四、录取规则及要求: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4、艺术类录取严格按照2010年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录取相关政策执行。5、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录取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省教育厅及我院网站查询。五、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六、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规定、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七、其他须知:1、我院按照“优化基础,强化优势,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专业建设方针,以市场为导向,按需求设专业,开设了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十大就业热门专业。2、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也为学习、表现优异的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学院设有一系列奖助贷等措施:(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院奖学金;(5)勤工助学;(6)国家助学贷款;(7)对特困生实行其他补助。八、联系方式:邮编:23060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口(安徽大学新校区西门向南100米)电话:0551-3690888传真:0551-3619106网址:http://www.HFITU.cnE-mail:zsb@HFITU.cnQQ:659003042659003043659003044659003045

  •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大学城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政策,遵循志愿,择优录取。对录取到我院的考生,我院将根据招生录取原则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大学城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定进行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在相同专业志愿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其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原则录取,依次类推。录取的考生可在入学后按学院规定调整专业。  5、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与考生及时联系。  六、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6361911363619008(传真)QQ:800005512  网址:http://www.HFITU.cnE-mail:zsb@HFITU.cn  地址: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口(安徽大学新校区西门南200米),邮编:230601  九、其他须知:学院实行奖、勤、助、贷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学院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优秀单位”;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属百优社会组织”。

  •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口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定进行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在相同专业志愿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其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原则录取,依次类推。录取的考生可在入学后按学院规定调整专业。  5、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与考生及时联系。  六、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6369088863619008(传真)QQ:800005512  网址:http://www.HFITU.cnE-mail:zsb@HFITU.cn  地址: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口(安徽大学新校区西门南500米)邮编:230601首页1[2]下一页尾页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