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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招”,做好我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标代码13472),英文名称为“CONCORD UNIVERSITY COLLEGE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第三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立并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专业要求    第六条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各省(区、市)录取专业调配采用分数级差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与其它专业志愿设5分级差,其它专业志愿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设2分级差,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配),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级差”方式。其他各省原则上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不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而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    录取原则:    1.音乐表演专业    福建省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艺术类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30%+考生专业成绩×2.5×7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浙江省考生:只录取参加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艺术类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考生总分×50%+考生专业成绩×7.5×50%。其中,考生总分为文化分加政策加分,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在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    福建省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艺术类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30%+考生专业成绩×2.5×7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3. 美术学(应用美术)、产品设计、动画专业    福建省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艺术类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浙江省考生:只录取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艺术类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考生总分×50%+考生专业成绩×7.5×50%。其中,考生总分为文化分加政策加分,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在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监察工作在福建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22867117。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标准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与商务实验班)、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及财务管理(国际会计实验班)三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人民币28000元/人/学年,不包含出国手续费。国外学习阶段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另行付费。    住宿费:四人间每人1200元/年,六人间每人950元/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以及科技创新奖、文体竞赛奖、社会工作奖等三个单项奖学金。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和出国留学阶段,学业成绩分别达到双方院校毕业或学位授予要求者,由我院授予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由国外大学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cuc.fjnu.edu.cn/    招生办 E-mail:xhzs@fjnu.edu.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591-22868667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0591-22867966 22868685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重点实验室

        

  •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食宿条件

        住宿费:四人间每人1200元/年,六人间每人950元/年。          

  •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就业状况

         学院历届毕业生平均一次性就业率均达93%以上,在省内独立学院中名列前茅,并于2010年5月荣获“2007-2009年度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全省获此殊荣的唯一一所独立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校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在2005年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获得良好评价,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并先后获评“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2011年‘回响中国’腾讯网教育年度总评榜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独立学院”、“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党委获评“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团委获评“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          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学院现任董事长为福建师范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黄汉升教授,院长为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袁勇麟教授。          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校区占地面积共875.59亩,背靠郁葱的旗山,溪源江从校区穿行而过,校园环境优雅,人文气息浓郁,具有完备的教学、实验、文化和体育设施,是融现代化、网络化、人文化、生态化、园林化为一体的“山水学村”。          学院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的优势学科,努力创建特色和品牌专业,目前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管理学系、经济与法学系、信息技术系六个系和一个国际教育学院,共开设广告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财务管理等涵盖文、理、工、经、法、管等学科门类27个本科专业和3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达11170余人。          学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依托“母体”学校,充分利用独立学院灵活的办学机制,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有力地保证了教学质量。在近700名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超过教师总人数的30%。在编教师中,有 “全国独立学院优秀工作者”1名,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名,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省优秀教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学院积极推动教学科研上水平、上台阶,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3个,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成功申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部级课题立项项目1个,省社会科学规划立项项目4个,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2个,省教育厅A类立项项目10个(含重点项目1个)及B类立项项目42个,省高校思政教育研究会重点立项课题1个,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论文成果奖2项,省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1项。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努力让每位协和学子“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学有所值”,以培养“实基础、高素质、强技能”的人才为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强调实践应用能力与一定的科研能力有机结合、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结合。实行以弹性学制、选课制和主辅修制为核心的完全学分制,学生可自主决定修学年限,修满规定学分的可在3—8年的弹性学制内的各个学年申请毕业。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历届学生获得国家级以上科技文化赛事奖项近90项,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赛事奖项200余项。学院历届毕业生平均一次性就业率均达93%以上,在省内独立学院中名列前茅,并于2010年5月荣获“2007-2009年度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全省获此殊荣的唯一一所独立学院。          学院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港澳台、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为学生铺设出国留学的“绿色通道”。目前,学院已与国外和台湾地区多所高校进行办学交流并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于2009年正式获批成为全国第21家、福建第2家、独立学院首家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即SQA HND项目)海外授课中心,先后组织多批学生赴美、澳、日等各国和台湾地区交流学习。          作为成长型的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未来的发展中,将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和高等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战略要求,立足福建、服务海西,以满足学生学习成才的需求为己任,以培养社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目标,集中和整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色,努力把学院办成一所高水平、有特色、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独立学院,为高等教育现代化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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