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1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507.33万元,图书9.3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英、日、俄外语语种考生,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备注560601市政工程技术三年理工560601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与环境工程技术)三年理工56030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理工560301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三年理工670107装饰艺术设计三年文理540601工程测量技术三年理工560701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三年文理560101建筑设计技术三年理工56030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单独招生三校生560201城镇规划三年理工560404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三年理工560502工程造价三年理工560504工程监理三年理工560702物业管理三年理工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604900499 传 真:024-23894231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 编:110122 网 址:www.lncjxy.com E - Mail:lncjxy@163.com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系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现开设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8个专业。建材、建筑智能、室内环境、建筑结构等多个实验室通过国家计量认证,面向社会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依托实验室资源,学院在省内外建有百余个实习就业基地,并与省内外百余家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通过校企双向参与,产教研紧密结合,实现“订单式”培养,成功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 学院立足沈阳,面向辽宁,辐射全国,努力为培养适应城市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亟需的高素质技能型实用人才,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