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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高招生章程(江苏)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高招生章程(江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2009年普高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学院性质及简况  1、学院全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115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1756(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类)  3、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邮编:211168  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光华校区)邮编:210007  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5、学院层次:专科  6、收费标准:普通专科4140元/人年;由省教育厅主导与国外合作嵌入式培养5700元/人年;艺术类6800元/人年;体育类6800元/人年;海外本科直通车834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13000--15000元/人年。  7、证书颁发:符合学院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8、就业率:学院2005、2006、2007、2008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均为99%以上。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三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报考条件: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2门选测科目需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即2C4C1合格;报考特殊类型专业的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考试院要求最低等级,即4C1合格;报考海外本科直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需达到D级(含D级以上)等级,即4C1合格。  2、选修、必修测试科目: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6、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以省教育考试投档比例为准。  7、普通类专业按照“依据学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8、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音乐类考生按专业分计算投档,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9、体育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按文化分投档,专业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10、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第三章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学院根据经江苏省考试院和各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地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院。  第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四章奖助学金  第八条学院设置奖助学金总额1000多万元,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多项企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奖项,奖励优秀的学生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另每学期学院设立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使一些学有余力且家庭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第九条学院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进行学习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以来校后在工商银行申请办理政府贴息的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五章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十条招生咨询电话:025-846856988463631384685621  传真:84685697(传真)84685639(传真)  网址:www.jseti.edu.cnE-mail:jsjmzb@163.com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09年普高招生。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跨省)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跨省)  高校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047 )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  录取原则:  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4、当省控线上生源不足时,对服从志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46363138468569884685621  84685697(传真)84685639(传真)  院校地址: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光华校区)  邮政编码:210007  院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邮政编码:211168  网址:www.jseti.edu.cnE-mail:jsjmzb@163.com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跨省)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跨省)  高校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047)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层次:专科(高职)  录取原则:  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4、当省控线上生源不足时,对服从志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4636313846856988468563984685697(传真)  院校地址: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光华校区)  邮政编码:210007  院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邮政编码:211168  网址:www.jseti.edu.cn  E-mail:jsjmzb@163.com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招生章程(江苏)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招生章程(江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2009年普高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学院性质及简况  1、学院全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115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类)         1756(海外本科直通车)  3、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光华校区)  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5、学院层次:专科  6、收费标准:普通专科4140元/人年、由省教育厅主导与国外合作嵌入式培养5700元/人年、汽车类专业9000元/人年、艺术类6800元/人年、体育类4140-6800元/人年、海外本科直通车834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13000--15000元/人年。  7、证书颁发:符合学院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8、就业率:学院2005-2009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均为98%以上。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三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报考条件: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2门选测科目需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即2C4C1合格、报考特殊类型专业的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考试院要求最低等级,即4C1合格、报考海外本科直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需达到D级(含D级以上)等级,即4C1合格。  2、选修、必修测试科目: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6、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以省教育考试投档比例为准。  7、普通类专业按照“依据学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8、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音乐类考生按专业分计算投档,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9、体育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专业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10、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第三章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学院根据经江苏省考试院和各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地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院。  第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四章奖助学金  第八条学院设置奖助学金总额1000多万元,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学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多项企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奖项,奖励优秀的学生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另每学期学院设立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使一些学有余力且家庭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第九条学院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进行学习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以来校后在工商银行申请办理政府贴息的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五章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十条招生咨询电话:025-84685698846363138468562184685639 84685697(传真)  网址:www.jseti.edu.cnE-mail:jsjmzb@163.com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10年普高招生。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  一、高校代码:115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1566(海外本科直通车)  1656(中外合作办学)  二、高校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光华校区)  七、报考条件:  1.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2门选测科目需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即2C4C1合格;报考特殊类型专业的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考试院要求最低等级,即4C1合格;报考海外本科直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需达到D级(含D级以上)等级,即4C1合格。  2.选修、必修测试科目: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以省教育考试投档比例为准。  3.普通类专业按照“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4.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九、新生入学:  1.学院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个人纸质档案(须密封),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所带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1.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由教育厅主导与国外合作嵌入式专业5700元/年;  2.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3.体育类专业:4140-6800元/年;  4.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340元/年;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15000元/年。  十一、证书颁发:  符合学院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十二、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联系电话:025-52710208(兼传真)400-040-11565271021852710228  院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邮政编码:211168  院校地址: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光华校区)  邮政编码:210007  学院网址:www.jseti.edu.cn  招生网址:http://zjb.jseti.edu.cn  E-mail:jsjm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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