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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一条学院全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英文译名:ChongqingRealEstateCollege  第二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第三条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学院教育部代码:12820  第五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六条办学水平:市级示范(骨干)院校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性质:民办  学院由重庆高等教育老年工作者协会于1984年6月创办。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95号文》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为专科层次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6月由重庆新鸥鹏实业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具有学院法人资格。2008年正式更名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面向房地产行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办学特色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以房地产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重庆市民办高校中市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设置从房地产项目可行性分析、立项、融资开始到研发、设计、建筑、装饰、销售、管理、景观等专业涵盖了房地产行业的每个环节,学院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  第十条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学院概况  学院座落重庆大学城,占地450亩(已办土地证面积179亩)。校舍面积近23万多平方米(已办房产证面积13.59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8242人,教职工402人,329名专任教师中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40人、双师型和双师素质教师216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31人。2011年学院发展为重庆市“市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2年学院荣获“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被评为“重庆市德育特色学校”。  学院以房地产行业各专业为学校主体专业门类,设有房地产金融系、房地产研发设计系、房地产建设工程系、房地产成本控制系、房地产营销系、房地产管理系、房地产环境艺术系、房地产设备工程系8个专业教学系和基础教育部。设置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营销与策划、园林工程技术、投资与理财、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网络营销等24个适应房地产行业需求的专业。  学院通过校、企、行业、政府四方联动,精心打造精品实践教学基地。2011年至2013年,学院获中央财政经费支持650万元、市级财政经费支持3166万元;建有校内实训中心(室)114个,其中38个由中央或市级财政经费支持建设;打造91个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重庆市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院组织实施《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1年—2015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10年升本规划》,围绕“创特色、建骨干、上层次”发展目标,坚持“理念靠前,实践占优,教学致用,服务行业”的办学理念,坚持“五个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职教育的改革创新。学院以市级示范(骨干)院校建设为动力,以专业建设为抓手,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校企合作,凸显专业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理念、教学成果、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特色突出,成效显著,成为重庆市民办高职教育的标杆。  【毕业生就业率】学院始终将毕业生就业质量视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和适应市场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适应房地产行业和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5%以上,对毕业生100%推荐就业。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精心制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章程》,明确学院是公益性非企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坚持依法自主办学,依法实施民主管理。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企业办学、专家治校格局,探索出“管理目标责任制、财务经费预算制、人事备案认可制”民办教育管理和发展模式,为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提供了样板。2012年11月,经市教委专家组评审,学院被确立为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树特色品牌综合素质教育成果突出】校园文化特色鲜明,丰富多彩。心理协会、建筑制图协会、书法社、跆拳道、国标舞队、街舞队、轮滑社、新闻社、志愿者等31个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将校园装扮的绚丽多姿。世界园博会、关爱留守儿童、市各大房交会现场都闪动着房院学子的身影。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在全国、重庆市各类大赛中屡获佳绩。2013年荣获“重庆市德育特色学校”光荣称号,充分展示了我院学子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过硬的职业技能。  【对外交流与合作】学院把专业教育与国际房地产行业前沿技术接轨,把走房地产专业教育的国际化道路作为学院实现异军突起的发展路径。学院派出专业教师团队数十人到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学习世界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与8所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先后接待了来自德、英、美、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企业来访团组13个;签署合作协议10余个,参与国际交流研讨会8次;并与相关学校实现多批次师生互访,形成了“3+1+1升硕”和房地产高端技能培训的模式。2013年前,学院成功举办中德职业教育论坛,市内外40余所高职院校与会。  2009年3月重庆市政府与英国签订的中英城市可持续发展项目落户学院,2010年与英国未来建筑公司签订低碳示范楼合作协议,同年5月英国前副首相约翰.普雷斯科特到我院祝贺,参加了我院组织的重庆大学城“低碳·大学生在行动”活动的启动仪式,我院的中英低碳示范楼成为重庆乃至西部首座低碳建筑样板。2010年世博会伦敦零碳馆重庆站展览在我院中英低碳示范楼开展,为重庆走向世界、引领低碳生活起到标杆示范作用。  学院市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示范作用以及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赢得了社会和同行的普遍认可。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亚泰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机电职业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经贸职业学院、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等先后到校参观交流,共谋高职发展。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审定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10000-12000元/年/生。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坚决执行“阳光招生”政策  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招办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我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6、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并按省(市)招办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7、各专业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学院实行国家奖助贷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3、我院还对贫困学生资助管理采取以下办法:  鸥鹏新生奖学金:为鼓励考生报考我校,凡普高生高考分数在第三批本科最低控制线上,三校生高考分数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150分及以上,可获得1000-5000元的新生奖学金。  注: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的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第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我院未设置清真食堂。  第十九条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3-6563551565635535656354716563563065635459  传真:023-65635535  监督电话:023-65635459  学院网址:www.cqfdcxy.com  招办电子邮箱:cqfdcxy@163.com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 2015年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2015年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一条学院全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英文译名:ChongqingRealEstateCollege第二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第三条学院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学院教育部代码:12820第五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第六条办学水平:市级示范(骨干)院校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办学性质:民办学院由重庆高等教育老年工作者协会于1984年6月创办。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95号文》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为专科层次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纳入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进行全国招生;2005年6月由重庆新鸥鹏实业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具有学院独立法人资格。2008年正式更名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4年办学形式调整为由中国房地产品牌20强新鸥鹏集团与重庆大学强强联合共同出资举办,成为独立设置的面向房地产行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办学特色★重庆市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德育特色学校★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服务奖★重庆市房地产企业人才资源库建设基地★重庆市高校章程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单独招生试点院校★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基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以房地产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重庆市民办高校中市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设置从房地产项目可行性分析、立项、融资开始到研发、设计、建筑、装饰、销售、管理、景观等专业涵盖了房地产行业的每个环节,学院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第十条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一条学院概况学院座落重庆大学城,占地450亩(已办土地证面积402.6亩),校舍面积21万多平方米(已办房产证面积近19万平方米)。已建成具有中欧结合风格的园林式校园以及恢弘大气的欧式教学楼,四季花香鸟语,环境优美宜人;学院具备完善的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已建成标准化田径运动场、足球场以及八个标准网球场等;已建成能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的实践教学中心,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1亿元;学院图书馆藏书76万册,藏有涵盖房地产研发、设计、建设、管理、营销等所有环节的专业类图书资料和满足学生综合发展的人文社科图书资料。我院2015年招生计划为2550名。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9076人,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工602人,526名专任教师,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62人,双师型和双师素质型教师218人,硕士189人,博士20人;具有一批享受国务院津贴的学术专家以及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近几年,我校学生获重庆市级奖项336项、国家级奖项240项,我校教师获重庆市级奖项66项、国家级奖项109项、国际奖项1项。学院设有房地产金融系、房地产研发设计系、房地产建设工程系、房地产成本控制系、房地产营销系、房地产设备工程系、房地产管理系、房地产环境艺术系8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设置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工程招标采购与投标管理等25个专业。学院通过校、企、行业、政府四方联动,精心打造精品实践教学基地。2009年至今,学院共获得各级各类政府财政资金7696万元;建有校内实训中心(室)135个,其中38个由中央或重庆财政经费支持建设;打造102个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学院始终将毕业生就业质量视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和适应市场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适应房地产行业和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5%以上,对毕业生100%推荐就业。从2009年-2014年,学院就业率分别以99.78%、99.84%、99.92%、99.67%、99.06%、99.91%的优良成绩,连续六年名列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前茅。 对外交流与合作】学院不仅在体制上与重庆大学形成了深度的合作办学关系,并积极与相关兄弟高校、建筑房地产行业、国际同类高校等实施多领域、多层次、多模式的合作办学。与英国房地产管理学院、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英国皇家建造师协会、英国未来建筑公司、伦敦发展署、德国GIZ职业教育培训公司、澳大利亚建筑行业协会等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英国前副首相JohnLesliePrescott代表英国政府给学院捐建了代表当代先进节能减排水平的“中英低碳示范楼”。利用与国外高校的合作关系,学院先后选送骨干教师44人次到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并于2013年底举办了“中德职业教育研讨会”和面对全市高职院校免费开放的“青年教师职业教育培训会”,效果明显,得到市教委主管领导的高度认同。第十二条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审定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10000-12000元/年/生。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十三条坚决执行“阳光招生”政策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过程公平公正。第十四条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五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我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6、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并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7、各专业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第十六条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七条学院实行国家奖助贷制度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3、重庆立信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在我校房地产金融系设立“立信奖学金”:按“立信奖学金”政策规定,奖励品学兼优的房地产金融系非一年级在校生可享受:一等立信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立信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立信奖学金1000元/人,奖励实行一等立信奖学金1人、二等立信奖学金3人、三等立信奖学金6人,每学年评奖一次。4、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该企业员工培训大学设置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并与房地产管理系合作举办“北京金融街订单班”,设置“北京金融街励志奖学金”、“北京金融街进步奖学金”。订单班于大学二年级选拔,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励志奖学金”2000元/人,1名。“进步奖学金”1000元/人,2名。大三年级赴北京金融街顶岗实习期间,评选“优秀实习生”奖励,500元/人,10名。注: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的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第十八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九条我院未设置清真食堂。第二十条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第二十一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学院招生联系方式电话:023-6169189661691897616918986563551565635630传真:023-61691895投诉:023-61691899学院网址:www.cqfdcxy.com招生专网:httP://183.64.83.3招办电子邮箱:cqfdcxy@163.com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6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6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6】7号)精神以及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一条学院全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英文译名:ChongqingRealEstateCollege  第二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第三条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学院教育部代码:12820  第五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六条办学水平:市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九条办学特色  ★重庆市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重庆市“平安校园”  ★重庆市高校章程建设示范学校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服务奖  ★重庆市房地产企业人才资源库建设基地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基地  ★重庆市职业教育德育特色学校  ★重庆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第十条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学院概况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84年,前身为重庆科技进修大学,2007年入驻重庆大学城,2008年更名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主管单位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其举办方是全国50强重庆新鸥鹏集团,与重庆大学强强联合,在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实验实训条件、教学科研等方面资源共享。学校与德国萨克森州建筑协会、英国房地产学院等签订了合作协议。  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378亩,校园内廊亭水榭,树木成荫,园林式景观优美精致;建有标准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和乒乓球馆;标准的学生公寓配有完备的洗浴设施、上网设施和空调;图书馆藏书75.68万册,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  学校有在校生93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52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265人,具有高级职称165人,“双师型”教师235人;国家级专家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重庆市市级专家12人。我校学生先后参加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和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等各类奖项143人次,获得省部级奖项190人次。教师获奖情况为国际奖1项,国家级各类奖项109项,重庆市级各类奖项66项;学生获奖情况为全国一等奖75人次,二等奖61人次,三等奖70人次,优秀奖272人次;重庆市级各类先进表彰133人次。  学校设有8个专业教学系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了投资与理财、建筑经济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市场营销、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涵盖了房地产投融资-研发-设计-工程建设-营销-管理等产业链的24个专业。建校三十多年来,学校已培养了近2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分布在重庆为主的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为推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坚持“校企一体化”的办学模式,正在谋划向绿色建筑智能化、新型建筑工业化和建筑产业信息化方面转型发展,与100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产学合作关系,联合中鸿基(北京)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华数机器人集团建立了装配建筑、机器人等研发生产、培训实习、文化展示中心,并计划引进装配式建筑生产线,作为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学科研基地。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按照岗位要求和职业资格要求设置课程标准,为企业实施订单培养;开展就业-创业-创新教育,打造了以项目、专业、产业为核心的开放式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超过92%,毕业生在大型企业就业人数超过46%,平均薪资水平超过3500元/月。毕业生就业率连续7年高于99%,在重庆市高校中名列前茅。2015年我校招生计划使用率及新生报到率(88.82%)。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1、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校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的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2、学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审定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10000-12000元/年/生。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坚决执行“阳光招生”政策  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关于进档原则。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  4.关于平行志愿。根据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有关规定,按照投档批次先后录取,及每次出档的所有进档考生皆视为同一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批出档我校的考生,若第一批出档我校考生不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再考虑录取第二批出档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关于非平行志愿。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原则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5.关于专业志愿。学校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分科类(文科、理科)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如某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尚未被录取但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并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7.各专业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学院实行国家奖助贷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3.重庆立信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在我校房地产金融系设立“立信奖学金”:按“立信奖学金”政策规定,奖励品学兼优的房地产金融系非一年级在校生可享受:一等立信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立信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立信奖学金1000元/人,奖励实行一等立信奖学金1人、二等立信奖学金3人、三等立信奖学金6人,每学年评奖一次。  4.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该企业员工培训大学设置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并与房地产管理系合作举办“北京金融街订单班”,设置“北京金融街励志奖学金”、“北京金融街进步奖学金”。订单班于大学二年级选拔,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励志奖学金”2000元/人,1名。“进步奖学金”1000元/人,2名。大三年级赴北京金融街顶岗实习期间,评选“优秀实习生”奖励,500元/人,10名。  第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我校未设置清真食堂。  第二十条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3-6169189861691897616918966169189561691899  传真:023-61691895  投诉:023-61691899  学校网址:www.cqfdcxy.com  招生办电子邮箱:cqfdcxy@163.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重庆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重庆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建筑经济管理2014194232173理科专科投资与理财2014197212176理科专科建筑工程管理2014231259213理科专科网络营销2014228248218理科专科工商企业管理2014233263214理科专科建筑设备工程技术2014191208173理科专科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2014226237214理科专科资产评估与管理2014231283216理科专科酒店管理2014232274216理科专科房地产经营与估价2014230261215理科专科环境艺术设计2014232253213理科专科建筑电气工程技术2014197210183理科专科物业管理2014232257214理科专科园林工程技术2014199226174理科专科建筑设计技术2014233277213理科专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2014232277213理科专科工程监理2014197246173理科专科营销与策划2014229277214理科专科建筑工程技术2014230272213理科专科室内设计技术2014195244173理科专科工程造价2014197280173理科专科给排水工程技术2014230257214理科专科

  •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重庆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重庆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2014251283234文科专科建筑设计技术2014251283234文科专科资产评估与管理2014250295234文科专科建筑设备工程技术2014213231200文科专科建筑工程管理2014248277234文科专科网络营销2014246268234文科专科物业管理2014252282238文科专科给排水工程技术2014254264239文科专科工程监理2014214240194文科专科工程造价2014217275194文科专科投资与理财2014213247194文科专科酒店管理2014250278234文科专科营销与策划2014248271234文科专科园林工程技术2014212232194文科专科工商企业管理2014248270234文科专科环境艺术设计2014248295234文科专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2014251300236文科专科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2014248269235文科专科建筑经济管理2014211238194文科专科室内设计技术2014214240194文科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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