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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美术创作、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中国美术学院杭州的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和上海的张江校区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点。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二、报名  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有意报考中国美术学院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2011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b.caa.edu.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网上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网报号),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报考点进行交费、现场拍照、确认,未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①杭州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是2月12日——14日(上午8:00—下午4:00),确认地点为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352号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内。  ②武汉、石家庄、长春、成都、广州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是2月24日——25日(上午8:00—下午4:00),确认地点详见附表1。  ③上海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是3月3日——4日(上午8:00—下午4:00),确认地点为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中国美术学院张江校区内。已经在杭州、武汉、石家庄、长春、成都、广州考点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须持原考点的准考证到上海考点确认。  (2)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网报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②每位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缴纳【其中美术理论类报名费、考务费为每个专业(类)110元】。  ③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专业不需参加专业考试,但必须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交本人美术赏析文章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和绘画作品的照片两张。  ④考生现场核对、确认填报信息后生成“专业准考证”,准考证一经系统生成不得更改、补报专业(类)。  3、报名注意事项:  ①由于要当场拍照,所以现场确认手续须考生本人办理。  ②报考本院中国画、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杭州考点参加考试,外考点不设考场。报考本院杭州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其他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杭州、武汉、石家庄、长春、成都、广州六个考点中任选一个考点报名,参加该考点一至二个(不得超过二个)专业(类)的考试。  ③报考张江校区中国美术学院上海设计学院的全部专业均在上海考点现场确认、考试,每位考生限报其中一个专业(类)。  ④考生应当按照本简章要求报考,凡有超出报名限定范围和考试次数的,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在我院参加的所有专业(类)的考试成绩。  4、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教育学院,电话:0571—87164712;或请登录:http://gjxy.caa.edu.cn/。  三、考试事项  1、各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时间见附表2;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  准。  2、考生持“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自备绘画工具。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1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上,届时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并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我院将寄发专业合格证。  4、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自行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只有获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才可填报本院志愿。)  5、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仅限于英语。  四、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五、录取办法  1、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1)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100分、外语单科分数  线为90分;绘画(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与教育)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0分;  其他专业(类):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5分。  (3)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对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A、[专业代号10]艺术设计学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3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  B、[专业代号07]书法学与教育专业和[专业代号14]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C、其他各专业(类):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4)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人数少于等于15人的,1个名额;招生计划人数超过15人的,每15人有1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3、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六、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费: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  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3、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4、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5、造型艺术类、设计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6、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部学习,第三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电话:0571-87164630。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 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Academyof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杭州南山校区、杭州象山校区和上海张江校区三个校区。第三条学校招生类型有普通本科、自主选拔录取(“三位一体”)、面向新疆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专升本计划等。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计划与录取第九条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面向浙江省招收一定比例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第十条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十一条学校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属于艺术类提前批录取。第十二条录取规则(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二)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经三批志愿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三)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学校对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浙江省生源中录取。(四)学校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分数合格,且文化课单科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后,按以下要求择优录取:(1)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其他专业(类):以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综合分折算公式: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40(五)学校根据各专业要求设定文化课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具体为:(1)艺术学理论类(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语文100分,英语90分;(2)中国画(中国画1、中国画2)、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与教育)专业:语文85分,英语70分;(3)其他专业(类):语文85分,英语75分。(六)学校对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本专业招生计划15个以下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个的,以每增加15个计划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英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第四章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第十三条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效证件,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报到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第十五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学校网址:http://www.caa.edu.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164630,传真:0571—87164630。第十八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十九条自主选拔录取(“三位一体”)、专升本计划的招生情况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及《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本章程第十二条第六项所指的“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根据招生计划,2015年名额如下:代码专业计划数考生专业名次01中国画115第1名02中国画220第1名03书法与篆刻15第1名04书法学与教育15第1名06造型艺术类250第1名至第16名07设计艺术类340第1名至第22名08图像与媒体艺术类200第1名至第13名09建筑学类(5年制)75第1名至第5名10建筑学类(4年制)60第1名至第4名11录音艺术15第1名12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380第1名至第25名

  • 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Academyof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杭州南山校区、杭州象山校区和上海张江校区三个校区。  第三条学校招生类型有普通本科、自主选拔录取(“三位一体”)、面向新疆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专升本计划等。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面向浙江省招收一定比例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  第十条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属于艺术类提前批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  (二)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经三批志愿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学校对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浙江省生源中录取。  (四)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后,按以下要求择优录取:  (1)建筑学专业、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其他专业(类):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折算公式: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40  学校对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者(即:本专业招生计划15个以下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个的,以每增加15个计划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五)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章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十三条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效证件,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报到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五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校网址:http://www.caa.edu.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164630,传真:0571—87164630。  第十八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自主选拔录取(“三位一体”)、专升本计划的招生情况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及《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选拔高职高专  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本章程第十二条第四项第2点所指的“名列前茅者”根据招生计划,2016年名额如下:代码专业计划数考生专业名次01中国画115第1名02中国画221第1名03书法与篆刻17第1名05造型艺术类285第1名至第19名06设计艺术类350第1名至第23名07图像与媒体艺术类200第1名至第13名09景观与环艺类60第1名至第4名10录音艺术15第1名11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375第1名至第25名

  • 中国美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中国美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中国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国立艺术院。1928年,时任大学院院长的蔡元培先生择址杭州西子湖畔,创立了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国立艺术院,设国画、西画、雕塑、图案四个系及预科和研究部,开始了“美育代宗教”的实践,揭开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的篇章。  在中国美术学院八十年的发展历史中,数迁其址,几易其名,历经风雨。从国立艺术院、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国立艺术专科学校、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浙江美术学院到如今的中国美术学院,从杭州到江西、湖南、云南、重庆的漫漫西迁之路,从孤山钟声的悠远、南山湖畔的绵长、到象山之麓的宏阔,其间岁月流转,人事更迭,而精神不灭,薪火传承。  在中国美术学院八十年的发展历史中,始终交叠着两条明晰的学术脉络,一条是以首任校长林风眠为代表的“兼容并蓄”的思想,一条是以潘天寿为代表的“传统出新”的思想,他们以学术为公器,互相砥砺,并行不悖,营造了有利于艺术锐意出新、人文健康发展的宽松环境,成为这所学校最为重要的传统和特征,创造了中国艺术教育史上的重要篇章。  八十年来,中国美术学院聚集和培养了二十世纪中国乃至国际有影响的众多杰出艺术人才,林风眠、潘天寿、黄宾虹、刘开渠、吴大羽、颜文樑、倪贻德、李苦禅、李可染、艾青、陈之佛、庞薰琹、雷圭元、萧传玖、关良、黄君碧、常书鸿、董希文、王式廓、王朝闻、李霖灿、邓白、吴冠中、赵无极、朱德群、罗工柳……一代代的艺术家们犹如熠熠群星,照亮了中国现代美术史的天空,他们呕心泣血,筚路蓝缕,努力奋斗,为中国的艺术教育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高峰。  作为国内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第一所国立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美术学院历经初创期的艰辛、成熟期的丰硕和拓展期的跃进,始终站在时代艺术的前沿,饱含振兴民族艺术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充满与世界艺术积极对话的理性精神,对中国当代视觉文化艺术的创新和拓展形成重要的影响。  如今的中国美术学院校园更新,理念传承,院系重组,学科拓展,实现了学校历史上的跨越式发展。中国美术学院办学条件得到了前所未遇的改善,2003年建成的南山校区成就了水墨美院的现代演绎,2007年投入使用的象山校区则孕生了艺术家园的望境塑造,独具匠心的校园成为杭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新名片。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地跨杭、沪两市,拥有南山、象山、张江三大校区。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教职工近千人。  中国美术学院形成了“三层三部十学院”的办学格局,构成了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三个层次,专业基础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实验教学管理部三个教学部,造型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建筑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上海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十个学院的总体布局。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一人双环六学科”的学科构架,形成了以美术史论为心脏、以中国画和书法为头脑、以油画和版画为左膀右臂、以雕塑和新媒体为迈动的双腿、以综合艺术为联通四肢的躯干的工作室人形结构,将造型艺术创作的多元追求孕育而成共生互动的生命整体。同时,又以这一人形结构为内核,以设计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建筑学、艺术学为外环的双环结构,强调高点学科和人文关怀对于六个学科的核心的引领作用。2007年,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学科再次被列为全国重点学科,艺术学一级学科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中国美术学院倡导多元互动、和而不同的学术思想,营造“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人才培养环境,培养具有基础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德艺双馨优秀人才,担负起引领中国现代美术发展方向的责任,遵循浙江省委、省ZF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 中国美术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中国美术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中国美术学院院校类型:艺术类中国美术学院所在地:浙江中国美术学院学历层次:本科中国美术学院招办电话:0571—87164630中国美术学院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电子邮箱:zb@caa.edu.cn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c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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