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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部门联系办法_中华女子学院考研网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部门联系办法_中华女子学院考研网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办法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yjs.cwu.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研究生处邮编:100101联系电话:010-84659610传真:010-84659610电子邮件:yanzhao@cwu.edu.cn

  • 中华女子学院简介_中华女子学院考研网

    中华女子学院简介_中华女子学院考研网 中华女子学院简介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唯一一所女子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陈慕华任学校名誉院长。其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后更名为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升格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成人高校。1987年,为满足各界妇女不断增长的学习需求,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学校进行迁址、扩建,并于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学校题写了校名。学校于1996年开始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良好成绩。目前学校已成为具有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成人学历教育、妇女干部培训及研究生联合办学资格等多层次的高等学府。拥有教职工456人,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在全国妇联的领导下,学校党委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和教育方针,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秉承“团结 勤奋 求实 创新”的校训,坚持“学科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素质,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引领先进性别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发展、妇女国际交流以及国家外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学校目前设有七个二级学院四系二部:社会与法学院(下设社会工作系、法律系、女性学系)、管理学院(下设人力资源管理系、会计系)、教育学院(下设学前教育系、心理学系)、艺术学院(下设艺术设计系、传播与表演系)、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华高丽学院,计算机系、金融系、外语系、对外汉语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设有18个本科专业: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女性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英语、对外汉语,分布在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等6个学科门类,覆盖社会学、法学、教育学、工商管理、艺术学等9个一级学科,设有10个高职专业。女性学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目前国内唯一一个女性学本科专业。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女性学等办学特色鲜明的专业,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校是最早成立全国女性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举办女性学师资研究生班、开设女性学本科专业、建设女性学书库及社会性别网站的高校之一,成为妇女发展理论研究、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和中国妇女教育的前沿阵地。《中华女子学院学报》是面向国内外发行的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校以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构建了一支与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相匹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发展趋势良好的师资队伍。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坚持抓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特色专业和教学实践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教学名师评癣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形成了领导重视、政策倾斜、经费保障、舆论导向、全员服务教学的良好局面,教学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图书馆现有藏书31.9万册,电子图书25万册, 有正式数据库20个,已具有了包括中英文学术期刊、中文学位论文、中文图书、多媒体学习和各种参考数据库在内的内容丰富的电子资源体系,正努力建设一个馆藏丰富、特色鲜明,能够为中国女子高等教育和社会性别研究与实务工作者提供信息资源支持的、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国女性信息资源中心。学校与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友好往来,与加拿大、英国、美国、韩国、日本等十几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03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留学生。中华女子学院正以自己的优势和特色,迈向集女性高等教育、女性理论研究、女性对外交流、女性图书资料信息为一体的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女子大学。

  • 中华女子学院2014考研成绩查询查分入口_中华女子学院考研网

    中华女子学院2014考研成绩查询查分入口_中华女子学院考研网 为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wb.chsi.com.cn/apply/cjcx/,输入姓名、报考单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15位,11149开头)。二、成绩复核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研招办有关规定,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申请复核。具体办法如下:1.考生可填写《中华女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2月27日至28日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请提交到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主楼242),或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申请传真到010-85659610,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将于3月7日前电话通知考生。2.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我校研究生处组织专门人员复查,复查仅限于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环节。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yjs.cwu.edu.cn/)发布复试、调剂等相关信息,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咨询电话:010-84659610附件:中华女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2014年2月24日

  • 中华女子学院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中华女子学院考研网

    中华女子学院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中华女子学院考研网 (院校代码:11149) 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2年12月,学校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妇女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社会性别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倡导与执行能力、管理服务机构能力和社会纠纷调处能力,能够掌握运用国家政策法律、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处理妇女工作实际问题的复合性应用型社会工作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社会工作 0352妇女服务15妇女维权15两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调整。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① 已进修完6门以上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4)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yjs.cwu.edu.cn/)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注意事项(1)报考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名点。(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一律按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网查询。(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考试(一)初试1.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5日(详见准考证)。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3.注意事项(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佣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4)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二)复试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左右(具体比例根据生源情况而定,上限不超过1:1.5)。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为专业课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妇女服务领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社会研究方法。妇女维权领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法学基矗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六、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七、体检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八、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龋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九、学费和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2014年起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1.我校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yjs.cwu.edu.cn/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研究生处邮编:100101联系电话:010-84659610传真:010-84659610电子邮件:yanzhao@cwu.edu.cn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最新通知。

  • 中华女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院

    中华女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研究生院 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中华女子学院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2年12月,中华女子学院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妇女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社会性别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倡导与执行能力、管理服务机构能力和社会纠纷调处能力,能够掌握运用国家政策法律、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处理妇女工作实际问题的复合性应用型社会工作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专业领域 拟招生人数 社会工作 0352 妇女服务 15 妇女维权 15 两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①已进修完6门以上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名点。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一律按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网查询。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初试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5日(详见准考证)。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注意事项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左右(具体比例根据生源情况而定,上限不超过1:1.5)。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课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妇女服务领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社会研究方法。妇女维权领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法学基础。 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 六、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2014年起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电子邮件:yanzhao@cwu.edu.cn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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