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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免心理测试及体检安排

    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免心理测试及体检安排 所有申请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的申请人均需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体检表领取 携带一寸照片到校医院体检时领取体检表 2、体检时间与地点: 9月:9月22日-24日,崂山校区校医院;9月25日,鱼山校区校医院,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10月:10月8-10月24日,崂山校区校医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3、体检注意事项 (1)上午体检者,请于前一天不要饮酒、不要过度疲劳,宜食清淡食物,早上空腹;下午体检者,早餐少量,中午空腹。体检完毕体检表交校医院保存。 校医院联系方式:0532-66782440(崂山校区),0532-82032440(鱼山校区) (2)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心理测试 申请人需在复试前48小时登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点击进入)完成心理测试,未进行心理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说明: 注册:在网页中选择注册学号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字母X请用0代替),院系选择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类型选研究生,年级选一年级,报考硕士专业代码前2位为07-10的,专业类别选理工类,其他专业选文史类。其他注册信息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注册及登录时系统生成的验证码用小写字母格式填写。 答题: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点击界面左侧的输入激活码答题按钮,输入激活码(参加第一轮复试的考生激活码见接收校外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参加第二轮的考生激活码另行通知)后点击确定。 激活后点击界面左侧心理健康量表(CSMHS)进行心理测试。 测试结束后,系统会显示您的测试任务已完成,点击退出退出登录即可。

  • 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2015年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05-08方向)、旅游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请参考《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发布之前可参考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15年各专业接收外校推免生暂不限定名额,学校将根据申请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力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注:若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工作尚未开展,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证明,我校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我校复试。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一)《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1); (二)《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 (三)本科成绩单2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四)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六)复试时请自备同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无须上交。 注:以上材料由考生来我校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不须提前邮寄。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上述材料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并予谅解。 三、日程安排 我校将于9月下旬进行第一批复试(各院复试时间待定,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或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附件4))。欲参加第一批复试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报名: (一)9月19日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校外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预报名,直接在系统中打印《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无须再次填写附件1。 (二)各学院电话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和复试报到有关事项,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学校及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或电话至各学院咨询(附件3)。 (三)9月下旬,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四)9月28日-9月29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已通过复试专业,并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 通过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未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将于10月8日-10月24日进行第二批复试(各院复试时间待定,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或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欲参加第二批复试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报名: (一)10月8日8:00前登陆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请考生务必保证10月8日8:00-9:00期间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至少有一个志愿为欲申请我校的相关专业)。 (二)各学院电话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和复试报到有关事项,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学校及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或电话至各学院咨询(附件3)。 (三)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四)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之日内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10月8日后,各学院将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报名,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所有申请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后续通知。 以上时间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doc 附件3:各学院所在校区及联系方式.doc 附件4:火车站、汽车站至两校交通路线.doc

  • 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2015年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05-08方向)、旅游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请参考《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发布之前可参考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15年各专业接收外校推免生暂不限定名额,学校将根据申请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力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注:若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工作尚未开展,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证明,我校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我校复试。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一)《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1); (二)《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 (三)本科成绩单2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四)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六)复试时请自备同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无须上交。 注:以上材料由考生来我校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不须提前邮寄。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上述材料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并予谅解。 三、日程安排 我校将于9月下旬进行第一轮复试(各院复试时间待定,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或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附件4))。欲参加第一阶段复试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报名: (一)9月19日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校外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直接在系统中打印《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无须再次填写附件1。 (二)各学院电话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和复试报到有关事项,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学校及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或电话至各学院咨询(附件4)。 (三)9月下旬,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四)9月28日-9月29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微博]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已通过复试专业,并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 通过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未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将于10月8日-10月24日进行第二轮复试(各院复试时间待定,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或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欲参加第二阶段复试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报名: (一)10月8日8:00前登陆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请考生务必保证10月8日8:00-9:00期间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至少有一个志愿为欲申请我校的相关专业)。 (二)各学院电话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和复试报到有关事项,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学校及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或电话至各学院咨询(附件3)。 (三)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四)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之日内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10月8日后,各学院将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报名,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所有申请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后续通知。 以上时间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doc 附件3:各学院所在校区及联系方式.doc 附件4:火车站、汽车站至两校交通路线.doc

  • 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申请专业 (一)推荐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见《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070702海洋化学、070703海洋生物学、070704海洋地质、090801水产养殖、090802捕捞学、090803渔业资源、083201食品科学、0815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83001环境科学、083002环境工程、100701药物化学、100703生药学、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6药理学。 注:通过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核拟录取的考生2014年一志愿报考我校者且达到一区国家线优先录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各专业的录取人数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推荐免试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需明确推免资格是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注:若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工作尚未开展,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证明,我校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我校复试。如复试合格,并于2013年10月底前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即可拟录取为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注:2014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学位名额用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用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者只能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学术学位推免资格者可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相近或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国家重点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非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或符合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 3.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一)《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三)本科成绩单2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四)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内外均需复印); (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在复试报到时有效)2份; (七)申请人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由考生来我校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不须提前邮寄。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上述材料(证书原件除外)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并予谅解。 四、日程安排 (一)9月9日至9月21日,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填写报名信息;逾期未报名的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二)9月下旬,各学院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和复试报到有关事项,申请人应注意及时登录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三)9月下旬-10月中旬,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注册信息完整)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四)10月底前,拟录取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五)11月10日前,拟录取推荐免试考生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至我校; (六)11月中旬,拟录取考生本人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的日程安排请关注本网站及相关学院网站。

  • 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研究生院 2013年,中国海洋大学在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05-08方向)、旅游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请参考《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需明确推免资格是学术型或专业位) 注:若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工作尚未开展,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证明,我校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我校复试。如复试合格,并于2012年10月底前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即可拟录取为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注:2013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名额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资格者只能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者可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点击浏览该文件 2.《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3.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4.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 5.申请人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由考生来我校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不须提前邮寄。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上述材料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并予谅解。 三、推荐免试日程安排 1.9月11日至9月18日,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点击进入 2.9月22日前,各学院电话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和复试报到有关事项。 3.9月23日-10月8日,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我校研招办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复试登记表。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来校复试考生由我校统一安排住宿,费用由我校负担。 4.10月底前,拟录取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5.11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至我校。 6.11月10日-14日,拟录取考生本人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以上时间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联系电话:0532-66782080、66782151;传真:0532-6678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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