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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中医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河南中医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河南中医学院:国标代码:10471,河南招生代码:第二批本科6015、第三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6017、专升本6016、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6015。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号和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2个校区。  培养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本科学制4-5年,专科学制2-3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学历证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颁发学校为河南中医学院。其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毕(结)业;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照片及学校印章、院长签名;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证件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录取批次及省份:我院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定单定向、专升本)、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职高专一批次、高职高专二批次录取。  本科批次分别在河南、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27省市招生。高职高专在河南省内招生。  体检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以下内容请考生注意:除文件规定的重大疾病不予录取外,有下列疾病者也不宜报考我校:色弱、色盲;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嗅觉迟钝、口吃、斜视;肝功能异常。  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录取原则及提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其他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按照“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对不服从调剂及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考虑给予退档。学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院招生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在河南中医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nzyzsw.com)公布。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一般也提供网上录取结果查询。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第二批本科:学费:医药类专业4500元/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3400-3700元/学年,住宿费:800-1000元/学年;  第三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学费12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000元/学年(按河南省发改委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多退少补)。  专科:学费4400元/学年,住宿费:800-1000元/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费8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000元/学年;  招生咨询电话:0371-65962633学院纪委电话:65575590  E-mail:zsb@hactcm.edu.cn  网址:http://www.hnzyzsw.com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 河南中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河南中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中医学院”,国标代码10471。河南招生代码:第一批本科6015、第二批本科6015、高职高专6015、专升本6016、第三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6017、医学定向6018。  河南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3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省属、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的高等院校,为全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  学校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平乐正骨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等院、部、中心。  学校拥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有5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第六条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注重内涵建设,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已为社会培养中医药人才近5万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78名。毕业生中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也有“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学校多次在全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优异成绩。首页1[2][3][4][5]下一页尾页

  • 河南中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河南中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中医学院,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3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  河南中医学院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学院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等16个院(部、中心)。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临床技能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9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有5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第六条河南中医学院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河南中医学院注重内涵建设,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6万余人、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博士研究生80余名。毕业生中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也有“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学校多次在全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优异成绩。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河南中医学院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河南中医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河南中医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2014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3110人,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科计划50人,贫困定向专项计划30人,普通专科计划570人。  第十三条2014年,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专升本和免费医学定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其中,本科二批面向河南、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他批次在河南省内招生。  第十四条河南中医学院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等本科专业和护理专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基础医学院开设有预防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人文学院开设有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第二学士学位)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专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等专科专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提档比例:学校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在计划数的110%以内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往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不报到者。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病情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14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45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3400-3700元/生·学年;第三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12000元/生·学年。专科:4400元/生·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8000元/生·学年(高职高专)。  住宿费收费标准: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自愿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一年后,可依照《河南中医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申请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bk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学院教学实验楼B区812房间  各院系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第一临床医学院:0371-66231806/66240315/69318895  第二临床医学院:0371-60908821  药学院:0371-69319118  针灸推拿学院:0371-56782507  基础医学院:0371-69318890/65934070  人文学院:0371-69318018/65926538  外语学院:0371-65962477  信息技术学院:0371-65680178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0371-65680178

  • 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中医学院,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医疗及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龙头和中心。  河南中医学院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学院设有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等17个院(部、中心)。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临床技能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7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4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有5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第六条河南中医学院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河南中医学院注重内涵建设,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6万余人。毕业生中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也有“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河南中医学院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河南中医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河南中医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2015年学校本科招生计划3260人,专升本计划620人,专科计划320人。  第十三条2015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河南中医学院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等本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本科专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基础医学院开设有预防医学等本科专业;人文学院开设有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本科专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等专科专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提档比例:学校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在计划数的110%以内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往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不报到者。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15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45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3400-3700元/生·学年;第三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12000元/生·学年。专科:4400元/生·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8000元/生·学年(高职高专)。  住宿费收费标准: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自愿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一年后,可依照《河南中医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申请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pt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学院教学实验楼B区S812房间。  各院系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0371-66231806/66240315/56680626  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0371-60908821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0371-56782507  药学院:0371-65962746  基础医学院:0371-69318890/65934070  人文学院:0371-69318018/65926538  外语学院:0371-65962477  信息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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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医学院怎么样河南中医药大学(HenanUniversityofChineseMedicine)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发展为特色,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河南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河南中医进修学校,1958年9月,河南中医学院成立;1981年,学校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9年1月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2012年,学校成为“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2016年1月26日,教育部批准河南中医学院更名为河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3月10日,河南中医学院正式更名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河南中医药大学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1594.94亩;有教职工1399人,其中专任教师982人;设有18个院(部、中心),开办24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下设3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直属附属医院和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是几本河南中医学院是二本。河南中医学院专业排名排名前10的专业是: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学、医学检测技术、中药资源与开发、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药学专业,可以算是河南中医学院的优势专业了。专业排名专业名称专业批次1中医学一批2中药学一批3中西医临床医学二批4医学影像技术二批5针灸推拿学二批6医学检验技术二批7中药资源与开发二批8公共事业管理二批9预防医学二批10药学二批11市场营销二批12康复治疗学二批13中药制药二批14护理学二批15生物工程二批16应用心理学二批17制药工程二批18药物制剂二批19文化产业管理二批20英语二批21汉语国际教育二批2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批2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二批24针灸推拿学三批25护理学三批以上就是河南中医学院优势专业排名,希望对大家填报志愿有所帮助。河南中医学院分数线河南中医药大学2015年各省招生录取分数统计(二本)序号省份文科理科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控制线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控制线1安徽5935875905585405335375112北京5745395525275155085124953福建5455235314625164765014104甘肃4954764884654644474534175广东563523549A524B474558539539A519B4836广西4794384643804723884253207贵州4884794844724413744163728海南6606476545885895475715469河北53153053149652249551147410河南52347850045554849952445811黑龙江45444745141043442843137112湖北50749850447747045646644813湖南51550050648151249550045514吉林47546647043342741242340515江苏32732432631333231832531016江西52048550348752450050749017辽宁50647049146045344845141918内蒙古45943045138546737942633619宁夏50547649447844242343341620青海46645045842037336436836321山东52552352449022山西51049249746249248548944223陕西51149350046747046446644024四川54252753647351149650444525天津55051952948651746848145926云南52347550747050243746742527浙江57957157550549149828重庆56353554753256955156052729上海38336537234830新疆50347346041445842543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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