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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边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延边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07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全称:延边大学,学校国际代码10184(二)学校校址:设有六个办学区校本部: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医学部校区: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21号。护理学院校区:吉林省延吉市健康路39号。农学院校区:吉林省龙井市海兰西路1095号。艺术学院校区:吉林省延吉市爱丹路1587号。科学技术学院校区:吉林省延吉市朝阳街236号。(三)办学层次:是以本科生教育为主,涵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科生、留学生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四)办学性质:学校创建于1949年,是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二、招生计划与录取要求(一)招生计划:2007年招生总数为4400人,其中本科4200人(含中外合作办学120人),专科200人。文史类1419人,理工类2561人,艺术(文)274人,艺术(理)16人;体育(文)10人,体育(理)120人。具体招生计划可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ybu.edu.cn查询。(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2007年招生计划为200人,其中农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100人。预科班学生学习成绩合格后,分入除体育、艺术类专业外本科专业学习,农学院预科班学生分入农学院本科专业学习。(三)外语语种:英语、日语(综合)、德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英语(零起点)、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日语考生,工学类、医学类、农学类专业及俄语专业只招英语或日语考生。各专业具体的外语语种要求均在招生计划中注明,未注明语种的专业表示无外语语种要求。(四)答卷语种: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零起点)专业只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朝鲜语、汉语言文学专业只招汉语答卷考生。(五)民族要求:吉林省的招生计划总数中50%招朝鲜族考生(除个别专业有答卷限制或民族限制的专业外),黑龙江省、辽宁省两省计划的民族要求均在分省招生来源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的70%招朝鲜族、30%招其他少数民族。(六)体检标准:1、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凡在考生体检表中所列不宜读的专业,学校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2、身高要求: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三、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投档比例:根据招生有关规定,体育和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0%以内投档,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投档。(三)志愿录取原则: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考生中补齐;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从后序专业志愿考生中补齐;有志愿的生源不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补齐。(四)专业录取原则: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录取,即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按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参考专业相关单科成绩。(五)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体育教育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文科第一名、理科前三名的高分考生,可破格录取。艺术类专业测试要求:美术类承认各省招生办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他类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辽宁省承认该省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六)对口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七)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原则: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我校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八)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原则: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各省规定的录取线,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并选择专业。(九)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应届毕业生。四、学期年限本科除医学类部分专业学制五年外,其他专业学制均四年,专科学制三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学制一年。五、优惠政策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收费标准学费:执行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住宿费:400-600元/年·人(8人间);1200元/年·人(四人间)。详见招生计划。七、奖学金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4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学费贷款。补助分换季补助、临时补助、孤儿补助、学费减免等;还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八、录取查询主要通过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的录取信息,其次在延边大学主页“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ybu.edu.cn招生办网址:http://zsb.ybu.edu.cnEmail:ydzb@yb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433—2732477。

  • 延边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延边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08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延边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84  二、校址:校本部(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医学部校区(局子街121号)、护理学院校区(健康路39号)、艺术学院校区(爱丹路1587号)、科学技术学院校区(朝阳街236号)及农学院校区(龙井市海兰西路1095号)。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涵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科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一)招生计划:2008年招生总数为4570人,其中本科4210人,专科360人。文史类1507人,理工类2663人,艺术(文)250人,艺术(理)20人,体育(文)10人,体育(理)12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见招生来源计划表。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2008年招生计划为300人。  (三)男女比例: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计划中招男生15名、女生3名,其他专业不限性别。  (四)外语语种:英语、日语(零起点)、德语、教育技术、初等教育(专科)等专业和科学技术学院的护理学、建筑学、朝鲜语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招英语考生;日语、英语(零起点)、对外汉语专业招日语考生;工学类、医学类、农学类的各专业及心理学、俄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  (五)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凡在考生体检表中所列不宜读的专业,学校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  五、录取规则  (一)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根据招生有关规定,体育和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0%以内投档,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投档。  (三)答卷语种: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零起点)专业只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朝鲜语、汉语言文学专业只招汉语答卷考生。  (四)民族要求:除个别专业有答卷限制或民族限制的专业外,吉林省的招生计划总数中50%招朝鲜族考生;黑龙江省、辽宁省两省计划的民族要求均在分省招生来源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  (五)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志愿录取原则: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考生中补齐;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从后序专业志愿考生中补齐;有志愿的生源不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补齐。  (七)专业录取原则: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录取,即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按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参考专业相关单科成绩。  (八)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体育教育专业计划的50%,招收朝鲜族考生,生源不足时以其他民族考生补齐;按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各录取50%,同等条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艺术类专业在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测试要求:美术类承认各省招生办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他类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九)对口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原则: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十一)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原则: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复试,成绩合格并达到各省规定的录取线,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并选择专业。  (十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应届毕业生,不招收补报志愿考生。  六、收费标准  学费:执行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  住宿费:400-600元/年·人(8人间);1200元/年·人(四人间)。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延边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录取查询  主要通过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的录取信息,其次在延边大学主页“录取查询系统”查询。  九、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bu.edu.cn招生办网址:http://zsb.ybu.edu.cn  Email:ydzb@yb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433—2732477。

  • 延边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延边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延边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大学。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11工程”重点大学。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延边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执行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详见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章招生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日语(零起点)和科学技术学院的朝鲜语、产品设计、德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护理学、建筑学、英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英语考生;日语、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日语考生;汉语国际教育、工学类、医学类、农学类各专业及俄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舞蹈表演专业在山东省计划中招男生15名、女生6名,其他专业不限性别。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组织身体健康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语类、师范类、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身高160cm以上。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延边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延边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延边大学。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11工程”重点大学。学校性质:公办。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学位授予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延边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执行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详见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六章招生说明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国语学院的英语、日语(零起点)专业和科学技术学院的产品设计、朝鲜语、德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护理学、建筑学、英语专业招英语考生;日语、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日语考生;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学类、医学类、农学类各专业及俄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性别。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组织身体健康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语类、师范类、语言类、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身高160cm以上。第十二条录取规则1、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凡符合国家当年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民族要求: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考生,汉语言专业招朝鲜族考生;吉、黑、辽两省的民族要求均在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4、答卷语种要求: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朝鲜语、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汉语答卷考生。5、志愿录取原则:学校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按120%,在平行投档省区生源情况按100%-120%调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延边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不设分数级差,从后序学校志愿考生中补齐,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录取,即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接受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6、按专业大类招生及兼招师范类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级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二年级分流到各专业。7、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C以上。8、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并成绩合格。进入省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9、艺术类专业:吉林省美术类承认吉林省招生办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他艺术类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吉林省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10、对口招生专业:根据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1、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择优录取。12、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国家审批项目,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执行。13、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录取有预科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志愿考生。14、大类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为73个,其中26个专业按照10个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分流。具体如下:⑴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⑵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⑶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⑷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⑸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⑹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⑺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⑻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⑼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⑽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第十三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ybu.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联系电话:0433-2732477联系人:招生办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 延边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延边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大学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11工程”重点大学。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延边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小学教育,3850;建筑学,4400;数字媒体技术,4840;通信工程,4840;土木工程,4400;化学工程与工艺,3850;思想政治教育,3850;国际政治,3850;汉语言文学,3850;数学与应用数学,3850;统计学,3850;教育技术学,3850;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3850;新闻学,3850;地理科学,3850;历史学,3850;心理学,3850;英语,5060;日语,5060;俄语,5060;朝鲜语,5060;汉语言,3850;汉语国际教育,3850;工商管理,4180;市场营销,4180;旅游管理,418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180;经济学,4620;国际经济与贸易,4620;会计学,4180;物理学,3850;化学,3850;应用化学,385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850;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385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840;电子信息工程,4840;政治学与行政学,3850;食品科学与工程,3850;农学,3850;运动训练,9000;体育教育,4620;学前教育,3850;法学,4620;社会学,4620;园艺,3850;动物科学,3850;环境科学,3850;生物技术,3850;农林经济管理,4180;动物医学,3850;园林,3850;口腔医学,5060;护理学,5060;麻醉学,5060;中医学,5060;药学,4400;临床医学,5060;预防医学,5060;药物制剂,4400;地理信息科学,3850;预科班,5000;音乐表演,8000;音乐学,700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7000;舞蹈表演,7000;表演,7000;产品设计,9000;美术学,9000;绘画,8000;视觉传达设计,9000;环境设计,9000;服装与服饰设计,8000;德语(科技),11000;英语(科技),11000;国际经济与贸易(科技),900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科技),7500;通信工程(科技),10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科技),10000;建筑学(科技),8500;化学工程与工艺(科技),8500;生物工程(科技),7500;护理学(科技),800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科技),8000;市场营销(科技),9000;朝鲜语(科技),11000;产品设计(科技),13000;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24000;行政管理4180;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待定。  第六章招生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学院的英语、日语(零起点)专业招英语考生;日语、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日语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经济管理学院的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科学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产品设计、朝鲜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护理学、建筑学、英语专业主干课程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不限性别。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组织身体健康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符合国家当年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朝鲜语专业招汉语答卷非朝鲜族考生,汉语言专业招朝鲜族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汉语答卷考生。科学技术学院的产品设计、护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通信工程专业招收朝鲜族考生或朝鲜语答卷考生。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的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  4、志愿录取原则:学校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按120%,在平行投档省区生源情况按100%-120%调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延边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不设分数级差,从后序学校志愿考生中补齐,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录取,即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接受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5、按专业大类招生及兼招师范类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级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二年级分流到各专业。  6、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C以上。  7、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并成绩合格。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50%(文化课成绩同分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再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50%(专业成绩同分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  8、艺术类专业:吉林省美术类按照吉林省招生办组织的联考成绩录取,其他艺术类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吉林省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  9、对口招生专业:根据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择优录取。  11、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国家审批项目,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12、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录取有预科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志愿考生。  13、大类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为73个,其中27个专业按照11个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分流。具体如下:  (1)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2)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3)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  (4)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6)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  (7)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8)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9)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  (10)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  (11)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b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联系电话:0433-2732477  联系人:招生办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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