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安徽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安徽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安徽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安徽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安徽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蚌埠市东20公里)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2、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3、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将其随机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4、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且英语口试必须合格。六、颁发证书: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安徽科技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科技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七、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0-6732041,6732178(传真)网址:www.ahstu.edu.cn/zswE-mail:ahkjxyzs@126.com

  • 安徽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安徽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3、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将其随机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4、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且英语口试必须合格。  六、颁发证书: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安徽科技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科技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6732041,6732178(传真)  网址:www.ahstu.edu.cn/zsw  E-mail:ahkjxyzs@126.com

  • 安徽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安徽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3、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将其随机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4、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且英语口试必须合格。  六、颁发证书: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安徽科技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科技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6732041,6732178(传真)  网址:www.ahstu.edu.cn/zsw  E-mail:zs@ahstu.edu.cn

  • 安徽科技学院2015招生章程

    安徽科技学院2015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2、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3、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4、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且英语口试必须合格。六、颁发证书: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安徽科技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科技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七、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0-6732041,6732041、6733934(传真)网址:www.ahstu.edu.cn/zswE-mail:zs@ahstu.edu.cn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